票据行为的独立性指的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6:40:33 175 人看过

在独立性上,票据上有多个票据行为时,例如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行为,各种行为都独立发生效力,互不影响,其中任何一个行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行为的效力。所谓票据行为的独立性是指一张票据上存在有多个票据行为时,每个票据行为都独立地产生各自的效力,互不影响,这也是由票据的无因性原理所决定的。

各票据行为虽然在同一票据上进行,但发生票据的基础关系各自独立,票据虽然流通,但基础关系并不流通,各票据行为实质上是单独完成的。为了保证票据的流通性,不可轻易地让票据行为之一影响全部票据行为的效力,必须保证各票据行为独立,切断不良票据行为的风险扩散放大,保证票据交易的流通和安全。

票据行为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

(1)票据行为能力上的独立性。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它签章的效力。

(2)票据行为代理上的独立性。无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由签章人自己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3)票据行为瑕疵上的独立性。这主要体现在票据伪造中,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并不因此受影响。

(4)票据行为保证上的独立性。被保证人的债务即使无效,保证人仍然要承担担保责任。需要指出,票据行为尽管具有独立性,但在责任上却具有连带性,即凡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即为票据债务人,他们对票据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的效力表现为:

(1)各票据行为独立发生,不因一票据行为发生而当然发生其他票据行为,如出票行为不必然发生承兑行为。

(2)各票据行为均独立生效,不因其他票据行为生效而当然生效;如出票行为有效不产生背书行为当然有效;

(3)各个票据行为一般也仅因为自身的原因而无效(除出票行为无效可以导致其他附属票据行为无效外),不因其他票据行为无效而当然无效,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名,票据伪造或票据上签名的伪造,不影响其他真实签名的效力;

(4)被保证人的债务即使无效(因记载事项欠缺的除外),保证人仍要负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票据行为相关文章
  • 什么是票据,票据诈骗的行为有哪些?
    一、什么是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票据诈骗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20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票据诈骗罪的主体。二、票据诈骗的行为有哪些(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的,则不构成此项犯罪。(二)明知是作废的汇
    2023-02-16
    99人看过
  • 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一)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二)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三)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一、民诉法证据规定全文《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相关规定如下: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
    2023-03-23
    86人看过
  • 什么是票据的无因性
    一、什么是票据的无因性票据的无因性是指,票据关系虽然需要基于一定的原因关系才能成立,但是票据关系一经成立,就与产生或转让票据的原因关系相分离,两者各自独立。票据具备《票据法》上的条件,票据权利就成立,至于票据行为赖以发生的原因关系是否存在和有效,在所不问。当然,票据关系只有在合法成立以后,才能与原因关系相分离,如果当事人是以欺诈、盗窃、胁迫手段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二、票据无因性的主要表现1、在票据行为成立或票据权利发生上的适用。票据行为是以发生票据上权利、义务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它只要符合一定构成要件,即实体方面的票据能力和意思表示及形式方面的票面记载与交付,便能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2、在票据权利取得上的适用。持票人除采取票据法所明确规定的不法行为或基于恶意、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不能享有票据权利者外,一般而言,可以依其他任何行为取得票据权利。即持票人无论是通过交易行为还是非交易行为,
    2023-04-24
    302人看过
  •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什么
    一、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什么合法性是有效证据的基本特性之一。关于证据的其他特征的论述可参见刑事诉讼法学部分中的相关内容。民事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不为法律所禁止,否则不具有证据效力。对证据合法性的要求,目的是为了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维护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人们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双重要求。二、证据合法性包括哪些内容1、证据合法性—主体合法: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主体不合法也将导致证据的不合法。对证据主体的法律要求,也是为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因此法律根据证据特点,对某些证据的证据主体规定了相应的要求。例如,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作出鉴定结论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关的鉴定资格等等。2、证据合法性—形式合法: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
    2023-04-17
    499人看过
  •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什么
    证据的关联性,又称证据的相关性,是指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关联性不涉及证据的真假和证明价值,其侧重的是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形式性关系,即证据相对于证明对象是否具有实质性,以及证据对于证明对象是否具有证明性。一、证据是什么意思证据是根据诉讼规则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判决具有重要意义。关于证据的特点如下:1、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性而不依赖主观意识的客观事实;2、证据的相关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客观存在,而且必须与案件要查明的事实有逻辑联系,才能说明案件的事实;3、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者由法定机关和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收集和审查。二、证据的基本特征证据必须满足三个特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实性。它是指
    2023-04-04
    423人看过
  • 票据行为无因性原则的界定
    (一)票据无因性与票据行为无因性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无因性是其本质特征。但是,票据从物质形态上而言,仅仅是一张纸,这张纸之所以被列入有价证券之列,是因为有人在该纸上为了一定的票据行为。按照通常的理解,票据行为是以成立票据关系为目的所为的要式的法律行为。换言之,在票据上为票据行为的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票据责任,持有票据的人,就享有了相应的票据权利。可见,在为一定的票据行为之前,不存在票据,仅存在票据格式,而该格式上有了票据行为之后则成了有价证券。因此,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决定了票据的无因性,其关注的是票据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阐释的是由票据行为所产生的票据法律关系和票据行为的基础关系(特别是原因关系)之间的关系,对票据无因性涵义的理解实际上就是对这些关系的解释。(二)票据行为无因性的涵义票据无因性理论是以民法上的无因性理论为基础而生成和发展起来的。无因性原则应当是指法律行为外在无因性和内在无因性
    2023-02-20
    377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行为是指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进行,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票据关系,确定和实现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票据行为一般包括出票行为、背书行为、承兑行为、保证行为和付款行为。在票据行为中,有关当事人应当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票据所记载... 更多>

    #票据行为
    相关咨询
    • 票据行为独立性的表现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5
      (1)票据行为能力上的独立性。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它签章的效力。 (2)票据行为代理上的独立性。无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由签章人自己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 什么是票据的独立性?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3
      在独立性上,票据上有多个票据行为时,例如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行为,各种行为都独立发生效力,互不影响,其中任何一个行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行为的效力。
    • 票据行为独立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4
      票据行为的独立性:(1)票据行为能力的独立性。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字的,其签字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签字的效力。(2)票据行为代理的独立性。无代理权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字的,由签字人自行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对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3)票据行为缺陷的独立性。这主要体现在票据伪造中。如果票据上有伪造签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名的效力不会受到影响。(4)
    • 票据的行为是指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8
      票据的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 根据《票据法》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票据独立性的效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4
      票据独立性的效力: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的效力表现为: (1)各票据行为独立发生,不因一票据行为发生而当然发生其他票据行为,如出票行为不必然发生承兑行为。 (2)各票据行为均独立生效,不因其他票据行为生效而当然生效;如出票行为有效不产生背书行为当然有效; (3)各个票据行为一般也仅因为自身的原因而无效(除出票行为无效可以导致其他附属票据行为无效外),不因其他票据行为无效而当然无效,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