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与地役权之间的差异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0 10:02:52 282 人看过

有如下区别:

1.两者的设立方式不同。相邻关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权通常是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合同约定而设立的。

2.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以相邻关系为基础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而应该提起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害之诉。地役权受到损害之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损害的请求之诉。

3.相邻关系通常都发生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之上,而地役权则不要求相互毗邻,甚至相隔很远的土地之间都可以通过协议来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和经营。

4.相邻关系的产生一般都是无偿的,而地役权的设立一般都是有偿的。

相邻权的风险提示是什么?

1、相邻权依法受法律保护,非依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得侵害他人的相邻权。相邻权侵权如赔偿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有侵害相邻权的违法行为;

(2)须有相邻权受损害的结果;

(3)违法行为与相邻权损害之间须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须有过错。根据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相邻人不得制造噪音、喧嚣、震动、恶气、异味等,妨碍相邻他方的正常生产、生活、损害他人身心健康。

2、如在小区公共阳台或花园中擅自搭建雨棚、防护栏等,对他人房屋的采光、通风造成影响,还会造成邻居的人身、财产安全隐患,侵犯了他的相邻权。在该种情况下,权益受损权利人可与之协商,并要求物业管理处予以处理。如侵权人依旧我行我素,则权利受损人可通过诉讼方式予以维权。

3、除上述擅自搭建雨棚、临时建筑影响到邻居的采光、通风等权益外,有些人喜欢饲养家禽,例如在窗户边或楼顶饲养白鸽、搭建“鸽子屋”,这虽有爱心与诗意,但如不注意卫生,亦可造成邻居以相邻权受损致诉。在一些案例中,有些邻居在阳台或楼顶修建“鸽子屋”,一刮风鸽毛满天飞,一下雨鸽子味道浓郁,这极容易传播疾病,导致邻里不和。对此,同住居民可以与侵权人进行协商,也可以请求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或者居民委员会出面协调,必要时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排除妨害。

4、相邻权侵权方式分为多种,除上述情形外,现在因邻居加装电梯导致纠的相邻权纠纷不少。处理相邻权纠纷,虽有以“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为原则,亦需结合实际分析,从而可更好解决各种相邻权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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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5日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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