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或取消救助款项的救助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2-07 08:28:37 131 人看过

(1)由于救助方的过失致使救助作业成为必要或更加困难的;

(2)救助方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1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救助站救助条件
    可以去救助站的条件为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应当及时安排救助,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不予救助并告知其理由。向救助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并将随身携带物品在救助站登记,向救助站提出求助需求。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不得拒绝,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人民政府对流浪救助站履行什么职责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四)帮助与其亲属或
    2023-08-09
    312人看过
  • 社会救助的救助对象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救助的对象有三类: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且无子女的老人;二是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人;三是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意外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害,而使生活一时无法维持的人。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主要措施(一)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2006年,全省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金额达到70元。根据当地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适时调整保障标准。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评议、审批程序,实行城市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城市低保工作督查制度
    2023-07-05
    173人看过
  • 救助款项请求权的丧失
    救助方的救助款项请求权也有丧失的情况。对此,我国《海商法》第187条规定:由于救助方的过失致使救助作业成为必需或者更加困难的,或者救助方有欺诈或者其他不诚实行为的,应当取消或者减少向救助方支付的救助款项。不仅如此,由于救助方的过错造成被救财产的损害,或者被救助人遭受其他损失时,救助方除全部或部分丧失救助款项的请求权外,还可能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救助人在赔偿时享有责任限制的权利。
    2023-06-06
    340人看过
  • 社会救助项目
    社会救助
    1、城乡低保救助。(1)城镇低保:保障人均月收入低于180元的城镇居民家庭基本生活;(2)农村低保:保障农村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和因灾、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00元,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农村居民。2、农村五保户救助。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给予救助。3、自然灾害应当救助。对因突发性特大自然灾害的受灾群众实行紧急转移及生活救助,组织和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生产自救。4、城乡医疗救助。对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和肝硬化等大病,且患者年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难以承担医疗费用并已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灾户等贫困者,给予适当的医疗补助。5、助学救助。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城乡低保户或特困户子女,实行
    2023-06-07
    465人看过
  • 救助款项先行支付的适用条件
    一、救助款项先行支付海难救助的救助方可以要求先行支付适当的救助款项。受理救助款项请求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在合理的条件下,可以裁定或者裁决被救助方先行支付的金额,在其依法向救助方提供的担保金额中应当相应扣减。二、救助款项先行支付的适用条件在实践中,救助作业行将结束,或者刚一结束,救助人与被救助人之间,以及被救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还处于不很稳定或不很明确的状态下。因此,救助款项一般都是在救助作业结束,确定了各获救方应分担的款项后,才进行支付。但根据《海商法》第189条第一款的规定,受理救助款项请求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在合理的情况下,可以裁定或者裁决被救助方向救助方先行支付适当的金额。在救助款项的先行给付中,法院还应当从鼓励救助的原则出发,注意考虑救助作业的时间、费用和损耗,以及救助成效,救助方维持经营的能力和被救方先行支付的实际能力,决定是否准予先行支付的申请。
    2023-06-06
    182人看过
  • 救助款项担保由谁提供
    一、救助款项担保由谁提供?救助款项担保由被救助方提供,被救助方在救助作业结束后,应当根据救助方的要求,对救助款项提供满意的担保。此外,获救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获救的货物交还前,尽力使货物的所有人对其应当承担的救助款项提供满意的担保。这对于保护救助人的利益十分必要。海商法还规定,在未根据救助人的要求对获救的船舶或者其他财产提供满意的担保以前,未经救助方同意,不得将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从救助作业完成后最初到达的港口或者地点移走。对获救满90日的船舶和其他财产,如果被救助方不支付救助款项也不提供满意的担保,救助方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强制拍卖;对于无法保管、不易保管或者保管费用可能超过其价值的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可以申请提前拍卖。拍卖所得的价款,在扣除保管和拍卖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后,依法支付救助款项;剩余的金额,退还被救助方;无法退还、自拍卖之日起满1年又无人认领的,上缴国库;不足的金额,救助方有权
    2023-06-06
    368人看过
  • 海难救助中被救助方在救助结束后应如何对救
    被救助方在救助作业结束后,应当根据救助方的要求,对救助款项提供满意的担保。在不影响前述规定的情况下,获救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获救的货物交还前,尽力使货物的所有人对其应当承担的救助款项提供满意的担保。在未根据救助人的要求对获救的船舶或者其他财产提供满意的担保以前,未经救助方同意,不得将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从救助作业完成后最初到达的港口或者地点移走。受理救助款项请求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在合理的条件下,可以裁定或者裁决被救助方向救助方先行支付适当的金额。被救助方根据前述规定先行支付金额后,其根据上述规定提供的担保金额应当相应扣减。一、地震房屋受损怎么办地震后房屋受损如果能修缮的,可以向政府申请修缮的补助款,如果变成危房不能居住的,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进行相应的救济。根据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
    2023-06-27
    319人看过
  • 临时救助与长期救助的对比
    1、大病救助与临时救助肯定是有区别的,大病救助的话是大病全额救助或者部分救助报销比例在70%以上。大病临时救助的话,补贴额度很小的,大概只有百分之二十几。2、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3、临时救助针对救助对象家庭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特殊性困难,重点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救助:(一)对因病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可给予500-800元的临时救助;(二)对全日制在校就读的困难家庭子女,可给予500-1000元的临时助学救助;(三)因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给予300-500元的临时救助。大病救助的申请材料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救助申请书;(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3)农村(城镇
    2023-07-18
    276人看过
  • 多个救助方的救助报酬分享
    参加同一救助作业的各救助方的救助报酬,应当根据《海商法》第180条规定的标准,由各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受理争议的法院判决或经各方协议提请仲裁机构裁决。同一救助作业指在同一海难中,针对同一(获救的)船舶或其他财产所进行的救助作业。在实践中,共同救助的形式有:①各自为阵,相对独立参与救助;订有协议,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合作参与救助;③先单独,后合作进行救助。但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各救助方之间对救助报酬的分配都应根据各方及总体作业的实际情况与最终获救价值,依照《海商法》180条规定的标准,协商确定。
    2023-06-06
    88人看过
  • 每项救助的平均金额是多少?
    临时救助的救助标准有一般救助和重大困难救助两种标准:(1)一般救助标准。临时救助的标准原则上统一按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困难家庭人口数和困难持续时间三个要素计算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临时救助标准=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临时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困难持续时间计算具体为: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临时救助一般按不超过6个月不低于3个月掌握;最低生活保障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临时救助一般按不超过5个月不低于2个月掌握;其他家庭(个人)临时救助一般按不超过4个月掌握。(2)重大困难救助标准。急难型救助对象中面临重大生活困难的,救助金额可突破一般救助标准,应按分级审批权限进行审定救助金额,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支出型救助对象中面临重大刚性支出的,经扣除各种社会保障、其他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其自负费用超过5万元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一般救助标准计算达不到1万元可按1万元给予救助,自负费用超过10万
    2023-07-07
    355人看过
  • 担保的提供与救助款项的先行支付
    1、救助款项的担保。被救助方在救助作业结束后,应当根据救助方的要求,对救助款项提供满意的担保。2、救助款项的先行支付。受理救助款项请求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在合理的条件下,可以裁定或者裁决被救助方向救助方先行支付适当的金额。被救助方先行支付后,其应提供的担保金额应当相应扣减。一、怎样向交通肇事逃逸者追偿发生沟通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逃逸者代为垫付相关抢救费用后,可向逃逸者追偿,要求逃逸者支付垫付的相关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
    2023-03-04
    169人看过
  • 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的区别
    新农合大病救助和大病保险的区别:1、性质不同:大病救助是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大病保险是一种基本大病保险制度;2、保障对象不同: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大病救助的保障对象条件较多,包含农村五保的对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7个条件。一、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大病医疗保险所需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4、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5、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6、其他申报材料。二、大病报销和二次报销是一回事吗大病保险就是在参加城镇
    2023-03-19
    67人看过
  • 芜湖医疗救助救助方式
    救助方式:1、资助参合参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贫困人口、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和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中,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贫困人口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参保资金;对其他救助对象,可视财力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部分或全部参合参保资金。当年年度内应及时完成资助下年度的参合参保工作。2、实施住院救助对救助对象中的重特大疾病及重症慢性病患者,视情实施医前、医中或医后救助。对已明确临床诊疗路径的重特大疾病病种,可采取按病种付费等方式给予救助。3、规范门诊救助重点针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和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且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卫生计生部门已经明确诊疗路径、能够通过门诊治疗的病种,可采取单病种付费等方式开展门诊救助。对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中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无法区分合规医疗费用
    2023-05-30
    466人看过
  • 鼓励海难救助人对环境进行救助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尤其是国际社会受AmocoCadiz事件及其判决的影响,对船舶造成海洋环境危害的法律问题加强了研究。1978年3月16日Amoco公司的Cadiz号超级油轮在英吉利海峡距法国西北部布列塔尼(Brittany)海岸约25km的海上遭遇风暴触礁并很快断裂,使所载22.3万吨石油全部泄入海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为避免悲剧的重演,在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提出了非凡补偿这一概念,对救助方在进行时为保护海洋环境所作的努力和受到的损耗进行补偿,以鼓励对有环境污染损害危险的船舶或船上所载货物进行救助。对救助人来说,救助具有污染海洋环境危险的船舶或船上所载货物是有非凡困难的,相对于一般救助而言,进行该类救助对救助人的技术要求更高,为促使救助人对具有污染海洋环境危险的船舶或船上所载货物进行救助,在确定救助报酬时就不能仅仅考虑救助人在对具有污染海洋环境危险的船
    2023-06-12
    2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海难救助中被救助方在救助结束后该怎么样对救助款项提供担保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06
      海难救助中被救助方在救助结束后应当根据救助方的要求,对救助款项提供满意的担保。在未根据救助人的要求对获救的船舶或者其他财产提供满意的担保以前,未经救助方同意,不得将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从救助作业完成后最初到达的港口或者地点移走。
    • 救助站的救助工作流程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8
      (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来站求助者,了解求助者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求助者,填写《求助者救助申请表》。(3)核实求助者的真实身份。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建议他们离开车站。(4)符合条件的求助者应进行健康检查和安全检查。如果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处理:1。如果求助者病重,应送医院治疗。二、求助者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送当地传染病医院治疗。3、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吸毒人员,停止救向公安机关报告,请公安部
    • 交强险救助基金的救助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2
      救助基金是《道路交通安全法[1]》第17条规定的一项新制度。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建立这项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制度设计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是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对
    • 什么是专项执行救助资金?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8
      司法救助的执行案件主要是由我院执行的以下案件: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 (二)交通肇事赔偿执行案件; (三)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执行案件; (五)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执行案件。以上就是专项执行救助资金的情况。
    • 司法救助款帮助受害人是否可以减刑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这个从法律上来说是不可以的,但是就看你这个司法救助款是给谁了,给国家,对不起,没有相关法律文献条例是不给你减刑的,那给谁看你咯。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