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33条、34条、35条、49条和第64条、67条、68条、72条、73条等规定和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以及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等制定本办法。
一、职业病鉴定费用承担规定: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2条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的规定,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支出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自己如何去鉴定自己是不是有职业病
职业病可以自己去鉴定。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二十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依据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结论。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要求怎么处罚
1、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给予以下处罚:
(1)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86人看过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
220人看过
-
东莞市职业健康监护须知
310人看过
-
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详解
78人看过
-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作业场所篇
440人看过
-
保监会释疑“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50人看过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1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一条的规定,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
国家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修订稿有哪些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8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具有与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相适应的主检医师及其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三)具有与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四)具有健全的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
-
职业依法建立什么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