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9:24:49 436 人看过

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

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二)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是否允许公开自己的名称和姓名是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其交易相对人,都可以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其相对人。那么,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隐名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一致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终实现。居间人仅在一定情形下负有介入义务,并不享有介入的权利。换言之,只有在保护隐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问题。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未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2、偿付费用的义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0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哪些是居间人的义务?
    民事行为能力
    居间人有下列义务:1、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义务;2、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的义务;3、不如实报告,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时,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一、居间协议是什么意思居间协议是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二、房屋中介出租合同的开房合同怎么写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合法有效。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
    2023-03-09
    173人看过
  • 贷款居间服务合同的主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二、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有以下两个方面: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
    2023-06-01
    125人看过
  • 监护人的义务和权利
    监护人的权利:1、规定监护人有获酬请求权;2、规定监护人的辞任权或拒任权.义务:1、监护人的义务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2、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3、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一、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责任是什么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责任是: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二、孩子监护权的法律规定的主要有哪些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2、交还。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
    2023-03-06
    122人看过
  • 什么是被保险人及其权利和义务
    一、什么是被保险人及其权利和义务1、被保险人有向保险人提出约定的权利;2、决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的权利;3、决定受理人或者被保险人的权利等。4、被保险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5、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能不能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
    2023-06-17
    199人看过
  • 外贸代理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外贸代理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1)外贸代理应当勤于为客户办理委托事务。包括:有履行进出口合同所需的各种手续的义务,代理人按照委托协议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时,应当及时将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因代理行不按照委托协议履行义务,致使进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误履行或者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代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并自行承担全部对外责任。(2)对外贸易代理人有向委托人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受托商品的国际市场信息,并及时报告对外业务进展和履行义务的情况(3)受托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办理委托事项时的规章制度和其他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受托人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能履行委托人委托事项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依法重新协商委托事项,规章制度和外贸管理制度。代理人在签订委托协议时,有义务保证进出口合同的条款符合中国现行有关法律、
    2023-05-07
    65人看过
  •  权利和义务的定义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中不可或缺的概念。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个人实现利益的一种能力,包括许可、认定及保障等方面。而义务则是主体应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的责任,具有法律强制性。两者相互依存,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也能够促进权利的实现。因此,理解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对于理解法律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权利通常是指法律赋予个人实现利益的一种能力。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指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或者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满足其特定的利益而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2、义务是情愿、志愿、应该。“权利”的对称。义务是主体应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的责任。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 权 利 和 义 务 的 定 义 是 什 么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中最为基本的概念之一。权利指的是个人或
    2023-09-12
    72人看过
  • 蔚来被列被执行人,居间人和委托人的义务是什么
    一、蔚来被列被执行人具体内容天眼查的数据显示,3月18日,蔚来汽车的运营主体——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10万元。蔚来方面表示双方就工作成果与收费标准未能达成一致,走了司法途径,法院对此做出了判决,蔚来完全尊重法院的判决并依法配合执行。根据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维斯公司)与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来公司)合同纠纷一审的民事判决书,原告戴维斯公司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希望被告蔚来公司向原告支付138.9万元的代理服务费。双方曾于2016年4月26日就蔚来汽车在中国地区的门店开发签订了《店铺开发委托代理协议》,根据相关约定,戴维斯公司要向蔚来公司推荐合适的商铺位置,介绍项目及业主方或开发商给蔚来公司。而另一条约定还显示,当蔚来公司认可并租用戴维斯公司所推荐的商铺,戴维斯公司可向蔚来公司收取相当于
    2023-03-03
    309人看过
  • 什么是权利质权,质押权人的义务是什么?
    1、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质权人对质物享有占有权,同时就要承担保管好质物的义务。因质权人的过错而导致质物损坏,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负有返还质物的义务。当债务人完整、及时履行完毕债务后,债权人应及时返还质物。逾期返还,即构成对出质人的侵权损害。3、对质物造成损害而负有赔偿的义务。4、对质物的处理不得侵害出质人权益的义务。一、质权人有哪些权利?(1)占有质物。对质物的占有,既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也是质权的存续要件,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质权人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后,即不可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2)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其次用于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的清偿。(3)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
    2023-05-07
    243人看过
  • 权力和义务之间的纽带是什么?
    法律上的义务与权利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也就没有权利。1、在某些法律关系中,每一个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都可能同时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有取得一定物品为自己所有的权利,同时有付给货款的义务;出卖人则有把一定物品转移给买受人的义务,同时享有取得货款的权利。2、也有一些法律关系,一定的主体享受权利,而由一切人承担义务。例如在所有权关系中,一切人都承担不妨碍某一权利主体占有、使用或支配归他所有的财产的义务。3、在特定的场合,一种行为可以同时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例如法律授予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职权。就其与公民的关系来说,是行使权利;就其与国家的关系来说,又是履行义务。双方权力与义务(一)甲方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对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内容实施处罚,经济赔偿及辞退的权力。2.甲方根据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实施工程承包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3.甲方提
    2023-07-05
    318人看过
  • 民法中的居间人有什么义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中的金融居间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金融居间合同纠纷的诉讼有效期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023-08-02
    213人看过
  • 债务人的义务和权利分别是哪些的
    债务人的义务: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一、什么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辩?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义务人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合同履行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行为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几种呢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以下三种:(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二)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
    2023-02-16
    147人看过
  • 留置权持有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留置权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1。留置权持有人的权利如下:1。留置权人有权占有留置权。在他的债权得到偿付之前,他必须扣留留置权并拒绝所有的归还要求。这是留置权的基本效力。留置财产的占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留置财产的占有权。留置财产受到非法侵害时,无论侵害人是谁,留置权人都有对留置财产的请求权,可以请求法院予以保护。留置权人占有留置权期间,有权收取留置权的孳息。留置权人收取留置物的孳息,不直接取得孳息的所有权,只能先收取孳息予以补偿。一般来说,留置权人收取的孳息,首先应当用于抵销费用,其次应当抵销利息,最后应当抵销原债权。由于留置权是担保物权,留置权人可以占有留置权,但原则上留置权不得为使用收益。留置权期间,留置权人未经留置权人同意使用、出租或者处分留置权,给留置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留置权人有权使用留置财产:第一种情况是保管的必要性。留置权人为保管留置财产
    2023-05-08
    420人看过
  • 居间合同的权利义务包括哪些?
    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居间人的权利: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2、居
    2023-08-15
    157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权利和义务是
    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党员权利和义务党员有下列权利与义务:(一)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二)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三)在同级党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四)了解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五)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六)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七)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
    2023-07-21
    21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居间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居间人和居间人的区别?居间人的权利和联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8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居间人并不代委托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
    • 专利权人的发明和专利使用权和授权人之间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专利法》规定,一般说来,专利权人的最基本的权力主要是专有利用其发明的权力,“专有”的含义就是指专利权人自己能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均不能利用专利技术,如果要利用专利技术,只能向专利权人签订“许可证贸易合同”。按签约交付使用费,才可能使用该专利技术。专利法还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发明和实用新型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和依据该专利方法直接
    • 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
    •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义务有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7
      债权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债务人(debtor),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
    • 居间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区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3
      居间合同委托人权利和义务的区别有:居间合同委托人的权利主要包括要求居间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要求居间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居间合同委托人的义务主要包括报酬支付义务、费用负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