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相关情形有哪些?具体案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10:41:13 487 人看过

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情形有: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骗取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缺席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二)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三)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

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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