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18:12:41 150 人看过

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是赠与人赠与且受赠人表示接受;内容合法明确且具体等。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包括受赠人侵犯赠与人的个人合法权益、不履行义务等。

一、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

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如下:

1.赠与人表示赠与,且受赠人接受赠与;

2.合同应当为书面形式;

3.合同的内容明确、具体。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3.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赠与合同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

赠与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赠与人的撤销权,当具有法定情形时,应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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