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划拨土地征收农用地的流程如下:
向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
2、申请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布征地公告;
3、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
4、制定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实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地的,应当对拟征地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组内至少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30天,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农用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土地被征收之后,农民都可以获得一笔补偿费,其补偿费通常包括了该片土地的赔偿费、农民的安置补助费、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以及一定数额的青苗补偿费。
第一种土地的补偿费,它是由需要征收其土地的单位,对于农民被征收了土地,而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而给农民进行补偿的费用。
第二种安置补助费,其实指的就是因为需要征收土地的单位因为其征地的行为,而造成了劳动力富余而给出的一种补偿费用。
第三种附着物的补偿费,其实就是指的需要征收土地的单位,对于征收的那一片土地至上的房屋、仓库等建筑或者设施,因为地被征收之后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补偿。
第四种青苗补偿费被征收的土地上原来所种植的青苗,因为征地而造成了损毁,进而向终止了该青苗的个人或者是集体进行补偿的一种费用。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划拨地国家征用时有补偿吗?
252人看过
-
划拨土地的房子国家征用怎么办
494人看过
-
国家征用土地时,划拨与出让有何不同?
76人看过
-
划拨和出让的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有区别吗
413人看过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收回?国家如何收回划拨的土地
242人看过
-
河北省国家建设征用、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程序
191人看过
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具体的补偿范围包括: 1、被征收的土地及青苗费; 2、搬迁费用和安置补助费; 3、... 更多>
-
划拨土地为什么国家征用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8划拨土地是指国土资源局里并没有将此地块卖给开发商或企业,只是国家由于某种原因将此地块无偿给某企业或单位使用,一旦国家需要征用此地块,土地使用者需要无偿将此地块交还给国家,但个人或企业所有的地面附属物国家会给予补偿,但金额相比较出让性质的土地会少很多,如果用来自住则不受任何影响。第二,如果拆迁或者赔偿,国家规定划拨性质的土地确实比出让或转让性质的土地给予的补偿标准低一些,但是现在国家新出台了拆迁补偿
-
划拨土地国家征用如何补偿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2补偿标准是按照每个地方的标准来进行的。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
-
国家土地征收公司征得的农用地农民如何申请划拨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9征用农用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属于土地所有者,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属于被征地农民,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属于所有者。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由当地政府自行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国家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哪些用地使用权可以申请国家划拨?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7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明确,下列用地使用权可采取划拨方式取得: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
国家划拨用地的土地证是谁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0,划拨用地土地证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1、首先看土地是国有出让土地还是集体土地,还是划拨。如果是出让土地,应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此合同在土地利用科签定。签合同时需准备环评报告,可研报告,立项备案,规划定位图等,经主管领导和市长签字后;2、市政府出具土地批复文件,拿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