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不赔的适用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0:03:53 482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交强险免责不赔范围

按照交强险条款,以下情况下交强险不赔:

1、绝对免责: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相对免责: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三)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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