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犯罪未遂事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0:41:54 384 人看过

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的处罚:

1、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这一行为时,在主观意识上故意实施这一行为,并意图对权利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因此即使未遂也应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一般为罚款。

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披露、擅自使用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商业秘密权,即他人对商业秘密的专用权。

商业秘密权属于财产权的范畴。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其中,技术信息,是指在产品的生产和制造过程中的技术诀窍或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

经营信息,是指与生产、经营、销售有关的保密资料、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等。

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四类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

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这是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有关人员。

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

以上行为客观上还必须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失的。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方面是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能够成为本罪的主体。

主要包括:

本单位内部的职工或雇员,主要通过研制、管理、使用等机会知悉商业秘密的人;

合同或合作的另一方,主要是负有共同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的转让人或受让人、商业秘密的共同研制人或共同使用人;

因管理职能或服务关系知悉商业秘密的其他人;

实施侵权行为的其他人。

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会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应知”不是指应当知道,而是推定行为人已经知道。

过失致使商业秘密泄露的,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8: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侵犯商业秘密罪存在未遂形态吗?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关键是如何看待我国刑法分则的立法模式。如果认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以既遂为模式,那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的出现意味着构成要件的齐备,即犯罪的既遂,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就是侵犯商业秘密既遂的标志。如果认为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并非以既遂为模式而是以犯罪成立为模式,那么,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的出现仅仅意味着犯罪的成立,如果没有出现这种法定的危害结果,则不成立犯罪。因为既然犯罪结果是构成要件,那么,未发生危害结果的行为就不符合犯罪构成,而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唯一依据,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既不能成立既遂犯,也不能成立未遂犯。如果说刑法分则规定的是犯罪的成立模式,那么有关我国刑法总则中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规定就难以理解。例如,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按照理解,从轻是在法定
    2023-04-23
    382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会被判刑吗
    1、我们在了解侵犯商业机密会被判处几年刑期的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具体了解一下到底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主要是指不被大家所知道的,并且能够给他所有有的人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的,并且商业秘密的拥有者会采取一些保密措施的,有关于企业运营的重要技术信息或者是经营信息。2、我们所说侵犯商业秘密罪,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一十九条的有关条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主要是指有人用了不正当、违反法律的手段方法来获取、盗取有关企业的商业秘密的,或者是有人用了非法的途径去披使用、揭露、或者是未经权利人的允许使得其他人使用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而且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的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我们法律上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个罪的犯罪人是自己主观故意的。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中的第二百一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如果说有人因为某些原因
    2023-03-15
    314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存在未遂形态吗?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关键是如何看待我国刑法分则的立法模式。如果认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以既遂为模式,那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的出现意味着构成要件的齐备,即犯罪的既遂,“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就是侵犯商业秘密既遂的标志。如果认为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并非以既遂为模式而是以犯罪成立为模式,那么,“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的出现仅仅意味着犯罪的成立,如果没有出现这种法定的危害结果,则不成立犯罪。“因为既然犯罪结果是构成要件,那么,未发生危害结果的行为就不符合犯罪构成,而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唯一依据,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既不能成立既遂犯,也不能成立未遂犯。”如果说刑法分则规定的是犯罪的成立模式,那么有关我国刑法总则中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规定就难以理解。例如,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按照理
    2023-04-10
    312人看过
  • 试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未遂形态
    对于“侵犯商业秘密造成重大损失”是否存在犯罪未遂,存在着肯定说和否定说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造成重大损失”是既遂与未遂的条件,还是罪与非罪的条件。笔者认为应当认定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条件,但是“侵犯商业秘密造成重大损失”也可能存在犯罪未遂,判定关键在于是否实际侵害了商业秘密。关键词: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造成重大损失商业秘密权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问题概述就该罪的“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否存在未遂形态,学术界有不同观点,可分为肯定说和否定说。**论者认为刑法分则对犯罪形态规定的是犯罪既遂,“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犯罪既遂或未遂的条件,因而侵犯商业秘密罪也存在着未遂形态。如果
    2023-04-22
    350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存在未遂形态吗?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关键是如何看待我国刑法分则的立法模式。如果认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以既遂为模式,那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的出现意味着构成要件的齐备,即犯罪的既遂,“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就是侵犯商业秘密既遂的标志。如果认为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并非以既遂为模式而是以犯罪成立为模式,那么,“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的出现仅仅意味着犯罪的成立,如果没有出现这种法定的危害结果,则不成立犯罪。“因为既然犯罪结果是构成要件,那么,未发生危害结果的行为就不符合犯罪构成,而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唯一依据,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既不能成立既遂犯,也不能成立未遂犯。”如果说刑法分则规定的是犯罪的成立模式,那么有关我国刑法总则中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规定就难以理解。例如,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按照理
    2023-04-27
    215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据此,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力拓间谍案第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第三,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第四,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第五,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此外,商业秘密还具有使用权可以转
    2023-06-08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
      就该罪的“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否存在未遂形态,学术界有不同观点,可分为肯定说和否定说。 肯定论者认为刑法分则对犯罪形态规定的是犯罪既遂,“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犯罪既遂或未遂的条件,因而侵犯商业秘密罪也存在着未遂形态。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构成犯罪未遂否定论者否认“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
    • 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1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问题,在法律上有两档: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
    •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14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未遂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7-03
      就该罪的“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否存在未遂形态,学术界有不同观点,可分为肯定说和否定说。 肯定论者认为刑法分则对犯罪形态规定的是犯罪既遂,“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犯罪既遂或未遂的条件,因而侵犯商业秘密罪也存在着未遂形态。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构成犯罪未遂否定论者否认“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
    • 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怎么追责?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7-15
      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的处理是行为人在实施这个行为时,其主观意识里面都是要故意实施这个行为,并且意图对权利人的利益造成损失的,所以即便是未遂也应该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一般就是罚款。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