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的借款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能生效。当事人约定合同履行作为生效条件的,依照当事人的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一、民间借贷违约怎么认定
贷款人的违约行为与其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紧密相联。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是指借贷合同中的贷款人依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贷款人的主要义务是足额、按期提供借款。这里包括借款数量、支付期限两项要求。关于数量要求,贷款人不得预先扣除违约金、利息或者保证金等。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利息是以本金数额为基数,乘以借款利率来计算并收取的。如果允许贷款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则等于允许其多收借款人的利息;对于借款人来说,则等于少收了借款,多付了利息。为体现公平原则,贷款人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以实际借款为基数计算利息。应当注意:贷款人预先扣除利息,等于没有按约定的数额提供借款,因此,借款人可按《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要求追究贷款人未提供足额借款的违约责任。关于期限要求。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第1款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的,应当承担逾期的违约责任。如果借款合同期限届满前,借款人需要继续使用借款或者暂时无力偿还借款的,可以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的申请,贷款人同意展期的,应当与借款人另行签订展期协议。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因为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合同生效是以贷款人向借款人实际提供借款为生效条件,因此,贷款人达成借款合意但未提供借款,或者借款人承诺后不收取借款,因借款合同成立而未生效,故只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民间借贷合同中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后,不再负有主要义务,但是这并非说明贷款人不会出现违约行为。在实践中,贷款人违约行为主要体现在提前收回借款,即有期限的借款在借款期限届满前,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对此,有人认为贷款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有人认为贷款人违约行为不会导致违约责任的承担。因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贷款人要求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可以依法行使合同期限未满的抗辩权,拒绝提前履行还款义务,此种情况下一般不会造成借款人损失,进而贷款人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借款人同意提前偿还借款,且无损失赔偿,视为变更合同履行期限,贷款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存在损失,双方当事人应当对损失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在民间借贷合同中,贷款人除提供借款这一主要义务外,还负有特别约定的义务,即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的相关义务。因民间借贷与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存在区别,因此,民间借贷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求较金融机构借款合同较为宽松。在贷款人义务上,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应当公布所经营贷款种类、贷款期限和利率幅度等内容,公开发放贷款的条件;对借款人的申请及时审议、答复以及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等负有保密义务等等。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因合同的订立比较自由,所以贷款人一般情况下并不负有上述义务。从违约方式上,贷款人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不履行和履行不当两种情况:一是不履行,是指合同中的贷款人根本就没有实施履行合同的行为。主要表现在,诺成性合同生效后,贷款人未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取得借款的合同权利未能实现;二是履行不当,指当事人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履行行为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合同的约定。如贷款人提供的借款数额不足、时间拖延等等。《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民间借贷和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区别是什么
民间借贷与金融机构借贷主要的区别如下:
1、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可以书面或口头,金融机构只能书面签订贷款合同;
2、自然人之间的贷款,贷款合同在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贷款合同,当事人达成借款书面协议,合同成立;
3、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支付利息,也可以不约定支付利息,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作为贷款人的贷款合同,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4、自然人之间的贷款,约定支付利息的,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利率限制的规定,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贷款合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借据的用法效力
借条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借款借条怎么写,有效期可以约定吗
146人看过
-
借款合同未生效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58人看过
-
未提供借款借款合同不生效吗
231人看过
-
个人借贷合同可以约定有效期吗
50人看过
-
借款合同生效条件: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条件
7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借款未约定利息还有效吗?
411人看过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
借款合同有效吗可以约定复利合同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6约定贷款复利是合法的,但前期贷款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贷款人需要重新出具债权凭证,依法结算前期贷款本息,并依法将利息计入后期贷款本金。
-
-
借款合同未生效担保条款侵权行为有效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9看合同约定,实践中有主借款合同无效但担保合同约定无论何种条件均生效的条款,这样的情况只要借款行为发生了,则担保人都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则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
借款合同可以约定仲裁时效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01借款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约定仲裁条款后,如果出现借贷纠纷的,可以依约定申请仲裁解决纠纷。但是,对借款合同所约定的仲裁,其要求是很严格的。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第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第 二、仲裁事项; 第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
未提供借款借款合同不生效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2未提供借款借款合同不生效。关于我们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借款方面的合同要想发生法律效力的话,肯定是需要有真实的借贷关系的,所有没有这样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之下,那么就不存在着合法有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