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未有约定可以生效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6 16:50:19 265 人看过

未履行的借款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能生效。当事人约定合同履行作为生效条件的,依照当事人的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一、民间借贷违约怎么认定

贷款人的违约行为与其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紧密相联。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是指借贷合同中的贷款人依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贷款人的主要义务是足额、按期提供借款。这里包括借款数量、支付期限两项要求。关于数量要求,贷款人不得预先扣除违约金、利息或者保证金等。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利息是以本金数额为基数,乘以借款利率来计算并收取的。如果允许贷款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则等于允许其多收借款人的利息;对于借款人来说,则等于少收了借款,多付了利息。为体现公平原则,贷款人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以实际借款为基数计算利息。应当注意:贷款人预先扣除利息,等于没有按约定的数额提供借款,因此,借款人可按《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要求追究贷款人未提供足额借款的违约责任。关于期限要求。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第1款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的,应当承担逾期的违约责任。如果借款合同期限届满前,借款人需要继续使用借款或者暂时无力偿还借款的,可以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的申请,贷款人同意展期的,应当与借款人另行签订展期协议。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因为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合同生效是以贷款人向借款人实际提供借款为生效条件,因此,贷款人达成借款合意但未提供借款,或者借款人承诺后不收取借款,因借款合同成立而未生效,故只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民间借贷合同中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后,不再负有主要义务,但是这并非说明贷款人不会出现违约行为。在实践中,贷款人违约行为主要体现在提前收回借款,即有期限的借款在借款期限届满前,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对此,有人认为贷款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有人认为贷款人违约行为不会导致违约责任的承担。因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贷款人要求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可以依法行使合同期限未满的抗辩权,拒绝提前履行还款义务,此种情况下一般不会造成借款人损失,进而贷款人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借款人同意提前偿还借款,且无损失赔偿,视为变更合同履行期限,贷款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存在损失,双方当事人应当对损失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在民间借贷合同中,贷款人除提供借款这一主要义务外,还负有特别约定的义务,即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的相关义务。因民间借贷与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存在区别,因此,民间借贷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求较金融机构借款合同较为宽松。在贷款人义务上,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应当公布所经营贷款种类、贷款期限和利率幅度等内容,公开发放贷款的条件;对借款人的申请及时审议、答复以及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等负有保密义务等等。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因合同的订立比较自由,所以贷款人一般情况下并不负有上述义务。从违约方式上,贷款人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不履行和履行不当两种情况:一是不履行,是指合同中的贷款人根本就没有实施履行合同的行为。主要表现在,诺成性合同生效后,贷款人未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取得借款的合同权利未能实现;二是履行不当,指当事人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履行行为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合同的约定。如贷款人提供的借款数额不足、时间拖延等等。《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民间借贷和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区别是什么

民间借贷与金融机构借贷主要的区别如下:

1、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可以书面或口头,金融机构只能书面签订贷款合同;

2、自然人之间的贷款,贷款合同在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贷款合同,当事人达成借款书面协议,合同成立;

3、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支付利息,也可以不约定支付利息,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作为贷款人的贷款合同,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4、自然人之间的贷款,约定支付利息的,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利率限制的规定,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贷款合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借据的用法效力

借条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是否合同生效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是生效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如果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是否约定支付利息并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无效是否可以主张利息在借款合同无效后,是否能支持主张利息,应该考虑三个因素:1、借贷双方并非恶意串通来损害第三方利益的;2、借款合同本身约定了利息;3、出借方无过错,借款方有过错。那么满足这三个条件时,可以请求利息,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
    2023-08-04
    76人看过
  • 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可以生效吗
    一、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可以生效吗如果合同一方签字后,另外一方长时间没有签字,该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借款合同,双方协商后必须签字确认,然后才能有效。如果是单位合同,还须加盖单位印章,及责任人签字。二、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一)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传统民法学说认为,消费借贷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仅要双方达成合意,还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借款合同应理解为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二)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三)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
    2023-05-06
    83人看过
  • 借款合同约定见证人转款有效吗
    一、借款合同约定见证人转款有效吗借款合同可以约定借款由第三人进行转款,这是法律规定的由第三人履行,自第三人转款时借款合同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二、违约责任的明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一)主观要件
    2023-05-06
    60人看过
  • 借款协议违约,合同有效吗
    一、借款协议违约,合同有效吗借款协议违约,合同有效。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都是有效的。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违约的一方就需要承担责任,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则需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起诉前应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原被告身份信息等。二、借款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借款合同定金违约一般不超过本金的20%,或者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的4倍,但是逾期还款可以约定高点,逾期本来就是违约。违约责任有很多种,包括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则通过守约方的损失与违约方的获利计算违约金。三、借款合同违约后可以订补充协议吗借款合同违约后可以订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
    2023-04-30
    289人看过
  • 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
    一、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具有法律效力借据,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二、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
    2023-06-17
    218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有哪些无效条款,借款合同的什么条款无效
    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主要有:1、借款合同违法《民法典》关于利率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3、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4、在民间借贷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民法典的保护。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5、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或者联营合同关系无效,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还要依法收缴。一、
    2023-03-10
    166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借款合同有效吗可以约定复利合同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6
      约定贷款复利是合法的,但前期贷款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贷款人需要重新出具债权凭证,依法结算前期贷款本息,并依法将利息计入后期贷款本金。
    • 签了合同后发现无约定生效条款,合同未约定生效条款可以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7
      这种情况是可以的。 一般都是以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为生效时间,即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或盖章后生效。
    • 借款合同未生效担保条款侵权行为有效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9
      看合同约定,实践中有主借款合同无效但担保合同约定无论何种条件均生效的条款,这样的情况只要借款行为发生了,则担保人都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则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 借款合同可以约定仲裁时效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01
      借款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约定仲裁条款后,如果出现借贷纠纷的,可以依约定申请仲裁解决纠纷。但是,对借款合同所约定的仲裁,其要求是很严格的。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第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第 二、仲裁事项; 第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 未提供借款借款合同不生效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2
      未提供借款借款合同不生效。关于我们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借款方面的合同要想发生法律效力的话,肯定是需要有真实的借贷关系的,所有没有这样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之下,那么就不存在着合法有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