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生:低价卖房即“不正当竞争”?欲行“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4:01:00 390 人看过

开发商降价售房已是楼市的常态,但因降价引来了物价部门的查处却很少见。最近恒大和万科在南京低价卖房,被南京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认为是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属于不正当竞争。万科被指涉嫌价格欺诈,将要受到处罚。房管局负责人说,查处不是为了处罚开发商降价亏本卖房子,而是避免烂尾房出现。

经济学的常识:商品价格围绕价值而波动,价格决定于供求关系。一时之价格偏离价值,哪怕果如所谓是低于成本价格销售,本也是件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稀松平常的事。

若是如南京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所认为,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即不正当竞争,那岂不是将只有赚,没有赔,大家都要奔做生意而去了?这天底下哪有这等的好事?--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行政性垄断?

开发商既然是盈亏自负,风险自负,自然也就当经营自主,价格制定自主,--由市场来调节,由看不见的手来引导。现代政府,之于经济发展,在于创建和维护一个自由、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于宏观调控;而不是一竿子插到底,越殂代庖,具体过问到微观事务,诸如某两家开发商的低价卖房。

不过,既然而今南京物价和房管部门认为恒大和万科低价卖房是: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属于不正当竞争,倒不禁令我异想天开起来。众所周知,房市低迷是最近;房价虚高已长久。而房价成本究竟为何?却总是成谜,糊涂帐一本!既然南京物价和房管部门认为恒大和万科是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属于不正当竞争,那么自当知房价成本为何?自然也就还请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和盘托出,以释众疑。尤其是这房价包括成本虚高,其中又有多少是源于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是拜卖地财政所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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