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证人保护制度存在的意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8:50:17 192 人看过

刑事诉讼证人保护制度是指国家对刑事诉讼证人在履行作证义务时对他及其近亲属在人身及财产等方面进行法律保障的制度。

狭义的证人保护是指司法机关对依法履行作证义务的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方面,应当依法提供法律保护的制度;广义的证人保护指的是司法机关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的同时,也要对证人因作证而支出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一种制度。

证人保护的目的,是防止有人使用暴力、恐吓等方法,阻止证人出庭作证,或对证人实施殴打、伤害、侮辱或其他打击报复行为。它在内容上包括刑事诉讼证人保护的主体、对象、范围、方法及程序等方面。完善证人保护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一,证人保护制度有利于保护公民权利。证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只是诉讼参与人,他们与案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从诉讼职能上看,证人在刑事诉讼中提供证言,履行的是协助诉讼的职能。证人把自己所了解的案件真相向司法机关提供,是出于道义的责任。现实中证人不愿出庭作证主要是因为某些人的恐吓或者报复行为,使自己或亲属处于一种危险的状态。在这种情形下证人便不愿出庭作证。所以,完善证人保护制度有助于保护证人的合法权益,使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更加完善、科学;

第二,证人保护制度有利于证据保全。因为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证人证言要受证人心理、情绪、记忆力的影响,一旦事后遇到威胁、恐吓等因素影响时,不但可能会影响证人以前的记忆,而且使其不能或不敢出庭作证,这样就如同丧失了证据材料,不利于查清案件事实。若是完善了证人保护制度,则有可能避免上述情况,保全了证人证言;

第三,完善的证人保护制度有利于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一套完善的证人保护制度可以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使证人证言得到当庭质证,保证证人证言作为定案依据的准确性,保障刑事诉讼的正常运作;第四,完善的证人保护制度具有很好的社会价值导向作用。

我们的社会不乏具有强烈社会正义感的人,也不乏那些痛恨罪恶,想要揭露犯罪的人,但是证人的出庭率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却很低,实践表明:证人不愿卷入刑事诉讼的最主要原因是担心受到报复。之所以会担心,就是因为没有一套运作良好的制度来保障。完善证人保护制度,可以消除社会公众的担心,弘扬社会正气,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的发展,证人保护的重要性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无论从立法来看,还是从司法实践来看,都对证人保护有了一定的规定,对证人的保护起到了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从现实的情况看,这些规定仍然不完善,下文将对我国证人保护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原因进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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