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可否承包经营内资商业企业等问题的答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8:26:23 75 人看过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可否承包经营内资商业企业等问题的请示》(京工商文字(1996)10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家创商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按上述原则认缴出资和在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二、由于目前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承包内资企业未作规定,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承包内资企业的法律、法规依据不足。在国家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对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承包经营国家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的,应参照《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由规定的审批机关审批,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对**公司未经核准登记擅自承包内资企业并从事商业零售、批发活动的行为,请你局责令其解除承包合同,并作出检查。三、关于**公司经营范围中“商业物业管理”的问题。商业物业管理的内容应是企业对商业设施进行的具体管理(如商业设施的出租、维修、安全防护等相关事项),不包括商业零售、批发内容。请你局会同北京市计委、外经委责令**公司对企业章程、合同中不适当的经营范围作出修改,并将修改情况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是指从事以下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
    (1)佣金代理:货物的销售代理商、经纪人或拍卖人或其他批发商通过收取费用在合同基础上对他人货物进行的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2)批发:对零售商和工业、商业、机构等用户或其他批发商的货物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3)零售:在固定地点或通过电视、电话、邮购、互联网络、自动售货机,对于供个人或团体消费使用的货物的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4)特许经营:为获取报酬或特许经营费通过签订合同授予他人使用其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
    2023-06-06
    211人看过
  • 外经贸部外贸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
    你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请示》悉。经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部外资司,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企业的性质认定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第6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投资,再投资注册资本中外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的,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中西部地区的再投资公司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加注)营业执照》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待遇。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第4号)的规定,投资公司投资设立企业,投资公司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的外汇投资比例不低于其所投资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的25%的,其所投资的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均
    2023-06-06
    274人看过
  •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可以从事哪些经营活动
    (一)佣金代理:货物的销售代理商、经纪人或拍卖人或其他批发商通过收取费用在合同基础上对他人货物进行的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二)批发:对零售商和工业、商业、机构等用户或其他批发商的货物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三)零售:在固定地点或通过电视、电话、邮购、互联网络、自动售货机,对于供个人或团体消费使用的货物的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四)特许经营:为获取报酬或特许经营费通过签订合同授予他人使用其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必须通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所规定的经营活动。
    2023-04-27
    178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税务问题
    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将主要涉及两方面的税务问题。一是,清算委员会作为清算期间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将对企业所欠缴的所有税款进行清理和追缴,包括企业在经营活动期间的所有税项的汇算清缴,包括极其广泛复杂。经过确定的所欠税款,将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规定的清偿顺序予以清偿。二是,清算本身也可能产生新的税赋,例如财产清理过程中固定资产的转让处理应当依法缴纳流转税;员工的补偿费用需由企业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等。一、经营期间欠缴税款的清理(一)欠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清理1.税收减免期为了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所得税法》)中的一些税收优惠,比发达国家和其他部分发达国家更加优惠,使得外商投资者普遍收益。《所得税法》第八条对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还有两免三减半的的优惠,如果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实际的经营期限少于十年,
    2023-06-09
    466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处理问题解答内容是什么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执行会计制度的复函(1993年7月7日)河南省财政厅:你厅1993年7月1日发来“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执行会计制度的请示”函,要求对我部最近印发的(93)财会字第27号文附发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27号文”)作进一步解释。现就“27号文”中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应和其他企业一样,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199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具体会计核算上,除“27号文”中第一至六条按文中规定办理外,其他会计核算办法仍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发布之后,又陆续印发了《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和《外商投资旅游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但未印发其他类型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27号文”中第七、八、九条规定是指对于未印发行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房地产、租
    2023-06-13
    306人看过
  • 中外合作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吗
    中外合作企业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而是属于中国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哪些审批程序一、外商设立登记程序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按规定收取登记费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成立日期。二、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一)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四)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023-03-04
    297人看过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支付行业协会会费税前列支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文号:沪税外[2001]54号发布日期:2001-6-20徐汇区税务局:你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支付行业协会会费税前列支问题的请示》(沪税徐税政[2001]4号)悉。经研究认为:外商投资企业向有关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缴纳的会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予所得税前列支。一、该协会、学会是依法成立的;二、其收费标准是经市民政、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三、是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一年六月二○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23-06-06
    421人看过
  • 海关总署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将国内料、件运往境外加工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1987]署货字第195号汕头海关:你关(87)汕关税字第7号《一九八六年税收分析报告》中第五部分第3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将在国内购买的原材料等运往境外加工后,复运进口再加工成产品外销的监管和征免税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因国内对有关料、件的加工技术达不到要求而运往境外加工,加工后再行运进的,可以比照我署(86)署货字第1183号《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转厂加工”的规定办理。即在有关料、件进、出境时,海关凭产品出口合同、料、件在境外加工合同和有关单据验放,并在“登记手册”中登记核销,免征其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上述出境加工的原材料,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如发现有逃避出口许可证管理情事,用国外产品顶替进口的,或者逾期不复运进境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23-06-05
    433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成立的企业是否还应当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22号)规定:为便于各地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575号),现就外国投资者实际出资比例低于25%的新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资低于25%企业)有关税务处理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适用税制问题。外资低于25%企业适用税制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不得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待遇。但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二、关于税务登记问题。外资低于25%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但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因此,根据文件规定,只有外资出资比例高于25%的情形才能算是外商投资资业。而外商投资企业用自由资金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不属于外资。
    2023-06-06
    221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法的“三资”企业法包括哪些
    三资企业法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三个部分内容,主要针对于含外资成分的企业。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在中国境内允许设立的合营企业,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并能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营企业的设立,一般要经过立项、洽谈签约、审批和登记注册四个阶段。1.立项。立项是中国合营者向企业的主管部门呈报拟与外国合营者设立合营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转报审批机构审批的法律程序。项目建议书是中国合营者向其审批机关上报的拟与外国合营者举办合营企业的申请。项目建议书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合营对象及其资信情况;②合营目的;③经营范围;④生产规模;⑤投资总额;⑥投资方式;⑦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⑧主要原材料和燃料的供应;⑨销售市场;⑩回经济效益等。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主要是从宏观上论述项目
    2023-03-16
    452人看过
  •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及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的设立
    申报文件1、由投资各方委派的外商投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及委派书;2、经公证和依法认证的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或注册登记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复印件),外方资信证明文件;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5、公司注册地使用许可证明或租赁协议、出租方产权证明;6、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注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涉及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7、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征询表或批准证明(建设项目、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环境影响的项目);8、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9、由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报送章程);10、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文件(涉及国有资产的项目);11、进口设备清单(存在进口设备情况);12、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投资者资质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必备投资者
    2023-06-06
    96人看过
  • 外资企业年检问题解答
    一般来说,工商局或外汇管理局在四月份左右会通过地方政府的经济服务部门组织各外资企业参加联合年检培训。如果有不清楚的,建设向当地政府的招商部门咨询。如果材料不是太复杂,没有精力办理的话,还可以委托资质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申报年检,费用可以在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费用中一并支付。公司员工多年对外资企业年检时所汇总的关于年检时常见的九大问题:财务分析如下:希望可以给在负责年检的朋友的一个参考。1、联合年检系统里面的用户和密码怎么获取答:用户账号,就是商务部门发放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13位的进出口企业代码;用户密码,是企业在第一次登录到系统前,必须先进行在线注册,用户口令就是在这时由企业自己设置的。2、企业注册资金可否不折成美元,使用企业开始注册时候使用的币种,录入可以吗?答:不可以的,目前系统采用统一使用美元,所以在报送报表必须使用美元3、企业在没有外汇、财政部门等其他部门的情况下,怎么去选择财务分
    2023-06-06
    231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筹划——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
    一、对生产性企业的优惠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规定。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向能源、交通等重要项目投资建设,给予更优惠的减免税待遇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在海南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机场、港口、码头、铁路、公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农业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海南省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从事机场
    2023-06-07
    189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生产、合作经营企业和客商独立经营企业征收工商统一税问题的通知
    据一些地区反映,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生产、合作经营企业和客商独立经营企业应当缴纳的工商统一税,是否仍减低到与原工商税税率相同的水平征收问题,经我部税务总局最近召开的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对外税收专业会议研究,现明确如下:一、利改税以后,客商在我国各地开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生产、合作经营企业和客商独立经营的企业及其设立的机构,仍应一律按照工商统一税条例规定的税率纳税。二、为了便于执行,在接到本通知前,已按原(83)财税字第88号通知规定减低税率征税的企业,可暂不变动。
    2023-06-09
    339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我国的经营活动中,如何缴纳外商投资企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实行30%的比例税率,另按应纳税所得额征收3%的地方所得税。此外,对于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和其他所得的外国企业,或者虽然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上述所得与这些机构、场所的经营没有实际联系的外国企业,征收20%的所得。 经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开始,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我
    • 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适用于国有企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9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公司法制定后,适用其规定,又涉及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和某些行为,因此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公司法,但是有些具体规定是有差别的。对这三种企业义分别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在这三部法律中、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同时又保持了必要的连续性在我国,虽然与上述三部法律总的方向是一致的、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为了保持外商投资政策和法律规定的一致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
    • 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合并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13
      外商投资企业能与内资公司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吸收合并,是指公司接纳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接纳方继续存在,加入方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 内资企业是否可以承担外商独资企业的债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股权获得是要通过独资企业内部的股东的一致同意才行。如果外部要获得独资企业的股权要与全体股东商洽才行,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就算是这家外商独资企业是一个人的投资的,那么你们在商洽承担债务的同时,债务是债务,获得他们的同意。从法律上讲我觉得不能!我是学法律的,以书面合同的方式签订另外的股权交易合同,股权是股权
    •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需要注册外商投资企业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果还是国外的投资,就要申请如果是以该外商独资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的话,新企业就是内资企业了,不需该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