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商品房预售价格纠纷,我们该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1:12:52 451 人看过

预售商品房价格结构(一)依法通过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为已缴纳的出让金、出让金、拆迁安置补偿费净额和按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商品住宅开发经营单位依法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为划拨土地支付的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之和。(2)住房开发成本。包括水文工程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建筑设计、施工用水、用电、进场及场地平整等费用。

2。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包括桩基)、水电安装(包括结构和装修)和房屋主体设备购置费用。

3。辅助工程费。包括居住区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和列入居住区详细规划的非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成本。

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是指道路、供水、供电(含一户一表)、供气、供热、有线电视、邮政信箱、电信、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设施(设备)和建设成本,住宅小区用地规划红线内的防盗(含每户或单位防盗门)、绿化、环卫、排污、排水、消防设施等规定了商品房开发项目应承担的费用。非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成本包括公共停车棚、锅炉房、水泵房、派出所、居委会、公厕、垃圾中转站、围墙等建设成本,按规定计入住宅小区施工图预算项目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并应按规定由商品住宅开发项目承担。4开发开销。指开发经营单位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符合国家规定和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3)房屋开发费用,是指开发经营单位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和其他费用。在住宅开发阶段,应根据项目效益合理分摊成本。管理费用是指开发经营单位的行政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财务费用,是指开发经营单位在开发经营过程中筹集建设资金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净利息支出、净汇兑损失、调整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等,以及企业融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3。销售费用是指开发经营单位为销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4)利润按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与房屋开发成本之和计算,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商品房的利润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市场调节价商品房的利润率由开发经营单位确定。(5)税收是指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收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执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不计入集团价格因素,除商品房销售价格外,按税务部门规定办理。(6)商品房的价格差异包括楼层差异和朝向差异。底价差价和定向价差由开发经营单位按照底价增减、零的原则自行确定。政府制定的政府指导价,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确认。下列费用不计入商品房成本:(一)开发经营单位自用的办公用房、营业用房应当分摊的各项费用;(二)企业赞助,捐赠费用和其他与开发经营无关的费用;(3)各种补偿、罚款、滞纳金、罚金;(4)国家规定不得计入成本的其他支出。如何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预售商品房的价格纠纷,房地产开发是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这主要体现在商品房的价格波动上。一旦双方依法签订合同,将承担房价上涨或下跌的风险。应当由一方承担的风险损失不能转移给另一方。具体来说,房价不会因市场波动而波动,而是将风险转嫁给对方。如果一些房地产公司没有考虑到市场上材料价格的上涨,导致建设中房屋开发成本的增加,那么他们就在此基础上要求变更合同价格,并将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转嫁给购房者,一般不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怎么确定商品房预售资格
    一、怎么确定商品房预售资格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5)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6)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预售商品房转售是否合法商品房转预售,是指商品房预售后,
    2023-06-18
    333人看过
  • 怎么购买预售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该如何购买?
    一、怎么购买预售商品房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因商品房预售后正式交付房产前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实践中较容易引发纠纷。因此商品房预售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预售的程序如下:(一)订立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二)登记备案。预售合同签订后,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三)收取预付款。开发商根据房屋建设的工程施工进度,分期收取商品房预售款,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开发商收取的预付款,应当专项用于房屋开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四)办理商品房的权属登记手续。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
    2023-02-13
    141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实际面积缩水怎么办
    根据我方签署的房屋销售契约中所规定的内容,我方将会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各条款的履行与处理事宜。针对契约中可能存在的部分细节上的含糊不清之处,我方将按照如下公开且公平的方式予以解决和落实:若房屋实际面积与契约中标示尺寸之间的偏差数值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3%,那么我方将以实际测量数据作为计算房价款项的基准;仅当此偏差数值超越3%之时,消费者才有资格行使退房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将尊重并执行您的决策,保证在您向我司提出正式的退房请求后的30个历日内,全额退还您已经支付的房款,并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敬请放心,我方将始终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尽职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期待为您带来满意的购房及售后服务体验。《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2024-04-23
    154人看过
  • 如果我们不同意拆迁的评估价格,我们该怎么办?
    在实践中,参与拆迁的群众往往对评估结果持不同意见。他们通常认为房价太低,无法反映自己房产的真实价值,。那么,如何解决搬迁群众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问题呢?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拆迁当事人对鉴定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鉴定机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向其说明评估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择以及评估结果的过程。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也可以委托其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023-05-02
    371人看过
  • 购买预售商品房怎么有效避免纠纷
    1、预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购房者应该先征得开发商同意方能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2、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3、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而目前我国有些地方为防期房的过渡投机还没有对再转让可以进行直接备案,而是从严控制,往往造成期房再次购入者不订立周密的合同风险增大。4、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依法交纳相应的税费。如没能进行再转让备案,则只能出让方做出房产权证后再过户给受让方,如是这样的合同不需通知房产商,但如出让方把房子再卖给了第三者,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存在较大的风险。5、如果出让方办理了商品房抵押贷款,而受让方也要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则双方应去原银行询问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可以并且符合条件,双方直接办理“转按揭”手续即可;如果受让方不需要办理抵押贷款,则出让方应办理解除抵
    2023-04-16
    247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如何避免商品房预售纠纷?
    一、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期房,又称预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由于购房人购买的是尚未竣工的商品房,所以具有一定的风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预售人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如何避免商品房预售纠纷决定购房前,建议你先考察一下开发商的资质,内容包括: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该商品房是否属于共同开发的房地产,如属合作开发则售楼合同应经共有人同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预售商品房
    2023-03-17
    129人看过
  • 商品房实际面积和预售面积不同怎么办
    房屋的购买者在怀疑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面积有水分时,自己测算的结果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当房屋实际面积增加或减少、商品房实际面积和预售面积不同的,购房者应当委托法定的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测算。因为《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一)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二)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三)房屋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然后再全面收集证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一、什么是面积误差我们通常称面积误差为“房屋缩水”,实际上表现形式各有不同,房屋面积不但有“缩水”,还有“涨水”。有些是交房时房屋建筑面积与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不符,比如前边案例所提到的这位买受人的遭遇;有些是套内使用面积与约定的不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使用率问题。在房屋预售活动中,开发商声称自己房屋的使用率为75
    2023-03-17
    381人看过
  • 商品房售后返租纠纷怎么办
    一、深圳买房返佣纠纷怎么解决若购买房产之后未能如期获得应有的佣金返还,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或者向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假如交涉过程中,交易对方已经明确承诺会提供佣金回报,此项约定理应得到严格执行;相反,若对方拒绝履行诺言,你便有权利搜集充足的证据对交易方提起诉讼,以期对方能够切实履行自身义务并为此承担相应的违约后果。所谓的“违约责任”,即指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合同双方因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职责而应当承担的责任。通常来说,要确定是否构成违约责任必须满足如下几个条件:首先,合同义务需明晰且具备法律效力。那些并非基于合同义务而引发的民事责任,并非我们讨论的违约责任范畴。这将违约责任与其他两种责任形式,侵权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实现了明显的区分,后两者均无需依赖于合同义务的存在。其次,义务履行为题上,债务人必须未履行或者履行不当合同义务才涉及违约责任。这个问题可能涵盖到履行不能、履
    2024-03-16
    302人看过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和预售合同纠纷的区别
    一、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和预售合同纠纷的区别商品房交易预约合同是预约合同,而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正式合同的协议,当事人双方只负有签订正式合同的义务,相当于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本合同,当事人之间负有的是履行合同约定的相互交付义务,不是约定将来订立本合同的义务。在民法典中,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的本合同内容请求对方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成立之时房屋并不存在或尚未建成,所以带有“预售”的字样,但商品房预售合同绝不是预约合同,因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价款的交付方式与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
    2023-06-10
    430人看过
  • 针对价格过高的商品,我们应该向哪个部门进行投诉?
    价格欺诈到消协投诉不成,能够到法院诉讼解决。物价高就的去物价部门投诉,电话12358。不知道你投诉的是超市什么商品的价格,现在是市场经济了,只有部分商品是国家定价或者国家指导价格,超市里我估计也只有食盐是国家定价,其他大多数都是市场调节价格,只有在价格干预时期国家才对这类商品进行价格干预措施,一般情况下是不去干预的,这样的市场才会有竞争,也能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如果是标价与实际购买价格不符的话你也可以去物价部门投诉。商品价格过高可以举报吗一、你说的情况分为两种情况:1、当商品的价格超过实际价值太多,而且您已经购买了。这样您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物价局(发改委)举报。2、当商品的价格超过实际价值太多,但如果您还没有购买,那您就没有权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了,因为购买行为没有发生,没有权利作为消费者投诉。只能向发改委(物价局)举报,由物价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2023-07-11
    84人看过
  •  怎样获取商品房预售资格
    本文介绍了商品房预售资格的修改版本,包括三个条件。首先,开发商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开发商必须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最后,开发商需要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签订预售合同,并进行登记备案。以下是商品房预售资格的修改版本,保持原意不变:商品房预售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开发商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开发商必须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最后,开发商需要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签订预售合同,并进行登记备案。 商 品 房 预 售 合 同 如 何 签 订 和 备 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签订和备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要求,以下是对其具体
    2023-09-06
    168人看过
  • 面对家庭暴力我们应该怎么办
    家庭暴力有两重含义,第一是指一方在行为上对另一方实施暴力手段,致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另一种是指一方使另一方在精神上受到折磨摧残,造成其的精神伤害。如果您遭受了家庭暴力,要起诉离婚,您应该怎么做才能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您的权益呢首先,要搜集证据,例如验伤报告,邻居作证……然后到派出所报案。当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求居委会、村委会甚至公安机关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就可以起诉离婚,您可以出示您的证据来使您得到在这场婚姻中得到应有的补偿。民法典中有规定持续性的、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构成虐待,虐待可以构成刑事案件,如果情节恶劣到一定程度我们可以要求司法机关介入,以虐待罪来处罚。怎么面对婚后的家庭暴力应对婚后的家庭暴力的方法: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
    2023-08-17
    211人看过
  • 房屋合同纠纷发生时我们该怎么办
    房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逾期交付房屋逾期交付房屋就是卖主将已经超过约定时间的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但是因为是逾期交房购房者应该追究谁的责任,购房者是否可以追究卖主的责任以及该如何处理这其中关系。逾期交房处理方法是购房人在接收房屋时有权查看房屋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果房屋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再交付给购房人使用,购房人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卖主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购房人与卖主约定逾期交房,但是合同中的交房日期没改,这样是不可以追究卖主的责任的。2、房屋权属证书缺失购房人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所购房屋房产证的原因比较复杂,比如开发商楼盘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法、楼盘开发商还没有支付楼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楼盘开发商存在违章建筑楼盘的情况等。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可以提供解除购房合同来解决,并且向楼盘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等。签订房屋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1、在购房合同中开发商签章处应该
    2023-06-13
    18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后面积发生变化怎么办?
    刘女士于2013年9月在济南东部一小区买了一栋期房,合同约定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今年10月份开发商按照约定交了房。可是交房后刘女士发现房屋面积比合同规定少了4.67平方米,遂找到开发商主张权益。问该情形是否属于房屋面积不达标?房屋面积少于多少属于房屋面积不达标?◆律师分析北京市隆安(济南)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白金印律师分析,在商品房预售中,商品房实际的面积与约定的面积往往不一致,这也是许多商品房买卖纠纷产生的原因。针对商品房预售后面积发生变化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明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
    2023-06-10
    92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售价格纠纷解决应坚持什么原则答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7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商品房预售价格纠纷解决应坚持以下原则: 1、应当坚持合同效力的原则。只要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成立,就应当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强调合同义务的履行。 2、应当坚持情势变更原则。例如,在商品房的价格因国家政策的变化、地方政府的房地产开发规划变更而引
    • 预售商品房遇到交易纠纷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1、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行为人可以不经过调解就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法律其他规定等。
    • 预售房屋价格纠纷如何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1
      2001年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的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常见的商品房预售纠纷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3
      (1)逾期不能正常交付型。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不能正常交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比较常见的类型,通常有两类情况,一是因开发商资金不足或预售不成功,预售人违法将预售款转向投入其它项目或其它行业造成的逾期交房,二是施工或配套设施进度等原因引起的逾期交房。 (2)故意隐瞒相关资质型。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已经作出了比较完善的规定,而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因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不严,出现房地产开
    • 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判决书不满怎样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如果是刑事诉讼可以通过检察院进行抗诉 抗诉要分两种情况的。 首先是二审抗诉,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抗诉书,抗诉书抄送上级检察院,阻止一审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注意!!!:上下级检察院共同完成的诉讼行为,下级检察院受上级领导,制约) 第二种就是再审抗诉,检察院抗诉是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的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误,提请同级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