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先确认该车位产权归属问题。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小区业主在购买小区地下车位之前一定要弄清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
第一种情况,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第二种情况,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此外
第三种情况是,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对照这一条,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也就是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一、解除合同程序
解除合同的流程分为以下情况:
1、协议解除的程序
协议解除取决于双方一致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不需要有解除权的存在。而双方意思一致的达成一般也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当双方协商一致时,合同就被依法解除了。
2、行使解除权的程序
(1)通知对方。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3、法院裁定的程序
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要件来裁决。
二、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新建、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定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3、承诺生效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未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围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方,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
法律规定小区车库到底属于谁?
358人看过
-
小区车库门口的位置属于车库主人吗
290人看过
-
小区车位属于谁,收的租金属于谁
317人看过
-
小区停车库归属权争议
4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处理权属于谁?——小区地下车库交通事故
93人看过
-
底下车库属于谁
409人看过
车库所有权是指个体或机构对特定车库空间的法律拥有权。这包括对车库内部及相关区域的控制和支配权,允许所有者在其内进行合法使用、修改或转让。该所有权通常通过产权证书或法律文件确认,确保所有者享有相应权益,并有权对车库进行管理、维护和利用。... 更多>
-
小区地下车库和楼下车库所有权归谁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7小区内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与使用归属没有明确确定。 1、小区土地使用权如果为业主享有,开发商就不能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 2、如果地下车库作为小区建设的配套设施之一,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就应如道路、管线一样,是房屋的从物,应交付建筑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 3、如果业主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包含了空间权,如果承认了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发展商,那么就承认了空间权被发展商保留,因此只能推定出地下车库的产权
-
小区车库谁有所有权最新的规定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24有人认为小区土地使用权既然为业主享有,开发商就不能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土地地表和地下建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关于小区车库谁有所有权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小区车库的所有权是怎样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01社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社区所有业主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品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有权占有、使用、收入和处罚其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业主行使的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或者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
-
小区地下车库的归属权由谁来管理?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20补偿,应当由当地的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的门面房,,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
-
买了小区地下停车位、车库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所属权利有什么区别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26产权是享受权益转让、买卖、赠与;使用权只是从物管哪儿拿到的一种暂时使用权,不可转让、买卖或赠与。目前现行的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多次因车位引发的案件审判结果表明,凡是购买的车位不属于人防工程,只要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及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法律的保护,当签订使用权租赁合同时,切记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