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执行的时间限制及其执行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4:54:03 435 人看过

缓刑制度是我国长期以来同刑事犯罪作斗争中行之有效的基本刑事政策,也是多年来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目的是为了改造罪犯,减少和预防犯罪,实现社会稳定。因此,要确实建立健全基层帮教组织,把监督考察工作落到实处。

法院判缓刑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外出打工

没有时间限制,正常来讲是不可以擅自外出打工的,如果想外出到其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打工,应当提出申请并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来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自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16: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缓刑的适用情况及其执行
    一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是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总的来说,情节较轻的才能适用缓刑。悔罪表现,是指犯罪后有悔恨自己罪行的表现,如犯罪后积极退赃,在羁押遵守监管法规、坦白交代罪行,归案后深挖犯罪的思想根源等等。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1、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侵犯知识产权类的犯罪,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
    2023-07-05
    122人看过
  • 拘留的条件及其执行方式
    刑事拘留要满足以下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条件(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诉
    2023-07-06
    132人看过
  • 缓刑规定及其执行标准
    缓刑标准: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是否退赃退赔或赔偿受害人损失、是否缴纳罚金等作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将被告人不适宜监禁的因素(如疾病)、家庭因素(如需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一些与被告人相关联的不合法的客观因素作为适用缓刑
    2023-07-08
    453人看过
  • 刑事执行权及其制约
    「摘要」人权视野下的罪犯权利保护呼唤刑事执行权的规范运行。本文以刑事执行权的性质定位为出发点,在权力、权利的矛盾综合体中,以法哲学的视角探讨了刑事执行权之规范运行条件:司法权介入的刑事执行权运行矛盾综合体中,为达到刑事执行权与罪犯诉权的平衡,引入法律监督权以实现权力与权力、权力与权利的相对对等状态,并在制度建设方面对个体诉权的保障以及法律监督权的完善提出了建设性构想。「关键词」刑事执行权,罪犯诉权,法律监督权引言理想的法治,是通过法律实现的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相和谐的状态。公民权利为国家权力所尊重、所保护、所救助,人权是公权的本质、界限、目的,法律能够调处出这种状态,法治便存在。在公权不受限制和人权无保障的地方,便没有法治。[1]保障人权,建设法治社会,不仅要重视权利体系的自身建构,而且要注重相关公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在法治尚欠完善的社会背景下,权利体系的实然化某种程度上仰仗于公权之规范化运行
    2023-04-22
    251人看过
  • 缓刑异地执行的限制
    缓刑要进行异地执行的话,那么所需要符合的条件一般是在异地执行更有利于缓刑的执行和监督。具体而言,即缓刑的执行一般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法律规定上的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己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
    2023-07-01
    335人看过
  • 拘役和缓刑的含义及执行方式
    劳动仲裁程序,我把他简单的归纳为:申请、受理、开庭、调解、裁决5个程序。1.申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3.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申请人明确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等环节。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5.裁决。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
    2023-07-03
    218人看过
  •  行政处罚规定及其执行方式
    禁止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行政处罚,规定如下:任何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文件都不能设定行政处罚。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具体又包括警告,罚款,吊销执证,没收违法所得等。但是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禁止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行政处罚,规定如下:任何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文件都不能设定行政处罚。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具体又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证,没收违法所得等。但是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地 方 性 法 规 可 以 设 定 哪 些 行 政 处 罚 ?根据素材0的内容,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
    2023-09-20
    104人看过
  • 死刑的执行方式:立即执行或死缓?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两者都不适用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这是指死刑判决生效后立即执行死刑;死缓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死缓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种刑罚方式死刑立即执行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
    2023-07-06
    121人看过
  • 强制执行探望权的执行方式及效果
    强制执行探望权的方式如下:1、通过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实现探望权;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说服教育,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望义务,使申请执行人实现探望权,是实现探望权的主要途径;3、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或居住地居委会协助完成探望权的执行,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探望权;4、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实现对被执行人的探望权;5、探望权强制执行案件因申请执行人行使变更监护人的诉讼权利而起诉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变更监护人的判决生效,可以终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强制执行探望权的基本规则1、依法切实执行的原则。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执行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采用恐吓、威胁等不法手段。2、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1)在探望权强制
    2023-07-07
    171人看过
  • 监外缓刑执行方式
    1.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书抄送检察院。2.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特别关注: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检察院。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3.对暂予监外
    2023-07-05
    118人看过
  • 分析伪劣化肥罪行的刑罚及其执行方式
    生产伪劣化肥罪的量刑为:犯此罪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构成生产伪劣化肥罪的条件会有哪些?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应当是能够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农业生产;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伪劣化肥,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
    2023-07-12
    49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怎么样规定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在这5种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和代履行。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是一种执行罚,具有“执行”和“罚”的双重属性。从目的上看,罚是为了实现基础决定的内容,是一种以罚为手段的强制执行行为。税法规定的加处滞纳金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加处罚款,两者都是指对逾期不履行支付义务的支付行政相对人按日按金额比例加处金钱支付的行为,二者可以相互使用。《行政强制法》对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作出了新的规定,即加处罚款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行政处罚法》规定,按日加处罚款的比例是3%。按照这一比例,基础决定的罚款数额将在33天到34天之间翻一番。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过基础决定的数额,如罚款1万元,执行罚的数额不得超过1万元,即罚款总数不得超过2万元。如果自行政机关加处罚款之日起超过30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义务,经行政机关催告仍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2023-06-13
    408人看过
  • 判死刑缓期执行的限制和二年后的判决方式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猥琐儿童罪怎么判死刑我国法律对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规定的最重法定刑种是有期徒刑,因此即便猥亵儿童罪从重处罚也最多只能判15年有期徒刑,而不能判处死刑。所谓猥亵,是指以满足性为目的,用性行为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无论猥亵对象是妇女、儿童还是男性,都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猥亵他人,是指对他人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等行为,不包括性行为。但是对男性的猥亵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
    2023-07-04
    203人看过
  • 死刑缓期执行制度与处理方式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四十八条: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第五十条第一款: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现在我们来看两者的不同之处:1、死缓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
    2023-07-17
    17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刑罚及其执行方式的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06
      真的,实刑和缓刑是两种不同的刑罚形式,不能混淆。实刑是通过限制人身自由来惩罚罪犯的刑罚方式,而缓刑则是通过先定罪再给予暂时的轻罚,让罪犯暂时不用去蹲大牢。缓刑的执行方式相对温和,而实刑则较为严厉。此外,实刑的种类包括各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而缓刑的种类则是暂时不用去蹲大牢。通常情况下,实刑需要真的去监狱或看守所里待着。
    • 执行董事及其产生方式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2
      执行董事的产生的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委派,一种就是选任的方式。
    • 缓期执行与死刑的区别及立即执行的时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14
      适用对象不同:死刑立即执行死刑判决生效后立即执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死缓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死缓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 缓刑执行期间有哪些限制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11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
    • 缓刑缓刑三年的执行方式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6
      1、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三年的,应当遵守《刑法》对于缓刑犯所进行的规定,遵守法律、服从监督。《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