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08:42:04 263 人看过

抵押合同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无须特别规定,依照主债务合同作相应规定即可。

最高额抵押中,虽然债务是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连续发生,且部分债务已在该期限内被实际履行,但主债务合同仍须规定全部债务在特定的日期以前履行完毕,抵押合同也须相应规定全部债务履行完毕的时间。

抵押合同规定债务履行的期限实际上是确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条件,债务超过履行期而未受偿的,抵押权人即有权要求行使抵押权。

一、债务履行期限与抵押期限

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期之前,如抵押人清偿债务,导致抵押权提前消灭;或抵押物因地震、火灾、洪水等原因消灭,或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抵押期限就会短于债务履行期限;当债务期限到期时,抵押权人得到按期清偿;或抵押物因地震、火灾、洪水等破坏自然消灭;或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抵押期限就会等于债务履行期限;当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抵押权人仍没有得到清偿,而抵押物未消灭,抵押权人也未放弃抵押权,则抵押期限就会长于债务履行期限。

由此可见,抵押期限与债务履行期限并非同一概念,债务履行期限是确定时间,抵押期限不是一个确定时间。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抵押期限的设定,对履行债务并无实际意义。如某开发商用自己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5年抵押期限贷款,登记机构遇到抵押权人要求对抵押期限作出解释时,常常讲不清楚。过了抵押期限,究竟如何行使抵押权,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但如果作为债务履行,它的期限概念就非常明确。看来,《民法典》未把抵押期限规定为抵押合同的必须条款,不是没有道理的。

二、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抵押担保继续有效吗

担保合同系主合同的从合同,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是根据主合同的内容及相关情况而自愿作出意思表示的,主合同内容的变化,有可能改变担保人据以订立担保合同的基础,如让担保人承担超出其订立担保合同时所承诺的责任范围内的责任,必然损害担保人的权益,同时也缺乏法理基础和法律根据;但是不能就此认为未经担保人同意主合同内容的任何变动均导致该后果。如有些主合同的变化对担保人的权益没有任何不利影响,甚至减轻了担保人的责任,在此情况下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对债权人有失公正。

现在,我国法律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这种情况下虽然未加重担保人的义务,但在计算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时应当注意一个问题。民法典:“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计算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时对担保人来说仍应从原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债权人应在该诉讼时效完成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从延长后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亦向后顺延,则有可能加大担保人的风险责任,这种风险责任是担保人不应承担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负有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是附期限的,而且已经到期了,需要债务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期限之内偿还债务,否则将构成违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是附期限的,而且已经到期了,需要债务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期限之内偿还债务,否则将构成违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借款的时间计算支付。二、保证债务的承担形式有哪一些保证债务的承担形式如下:1、连带保证。是指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2、按份共同保证。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3、最高保证。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
    2023-03-01
    163人看过
  • 履行债务没有履行期限保证责任
    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吗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三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履行合同义务而只是履行了一部分合同义务部分履行的构成要件是:1.部分履行是在履行期限内的履行,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之前履行则为提前履行,如果是在履行期限之后履行则为迟延履行。2.可以部分履行的合同标的物是可分的,也就是说在数量上可以分成不同的部分而不影响其性质和作用。例如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100套西服,西服按套数可分成不同部分,其性质和作用无影响。3.部分履行有两种情况:一为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内将应当一次履行的债务采用分批履行的办法而全部履行;二为债务人虽然没有分批履行但履行标的物的数量不够。债务人应当全面履行合
    2023-05-01
    172人看过
  • 债务人找不到债权人如何履行债务
    找不到债权人,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债权人能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请求吗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债务人可以部分履行债务的话,那么债务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旅行方式全面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合法利益的部分履行请求予以拒绝。但是债权人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请求的前提是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请求部分履行债务,同时这种部分履行债务的行为并没有对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此时债权人是不能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请求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说的利益应当认为是重大利益,如果部分履行造成债权人增加相关费用这种情况并不能认定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只要承
    2023-07-24
    245人看过
  • 拒绝履行: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而故意不履行。
    1、构成要件:(1)有合法的债务存在。(2)履行仍为可能。(3)债务人有拒绝履行的表示。(明示或默示)(4)债务人主观上为故意。(5)债务人拒绝履行无合法理由。2、发生时间: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也可在履行期届至或者发生迟延之后。可以为明示,也可为默示。3、法律后果:(1)债权人可获得并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可请求赔偿或者违约金。(2)有担保的债务,依法实现担保。(3)可强制履行的请求强制履行。(4)发生抗辩权的消灭和产生。(5)债权人负有减免损失的义务。期前拒绝履行合同之债被称之为预期违约。拒绝履行债务和逾期违约一样吗拒绝履行债务和逾期违约一样,预期违约行为和履行期到来后的拒绝履行一样,都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并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在明示毁约中,债务人已实施一定的行为,明确地表示他将单方面撕毁合同,解脱债务的拘束。
    2023-08-16
    377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有权拒绝债务人的债务履行?
    债权人可以不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提取标的物。因此,当债权人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的履行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时,债务人可以提取标的物。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提取标的物: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工资吗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工资,但是必须保留债务人的生活所需。根据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0条规定,被执行人作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
    2023-07-07
    323人看过
  • 债务履行期就是借款期限吗
    借款期限是从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到全部还清借款本息止的时间。债务履行期限,指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时间,也就是依据合同的约定,权利人要求义务人履行的请求权发生的时间。一、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债务吗?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对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二、主债务履行期如何确定确定主债务履行期的办法: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的期限来确定;对于债务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签订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
    2023-02-18
    280人看过
  • 如何确定履行债务宽限期
    一、如何确定履行债务宽限期债务展期的期限,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确定,协商好后,签订债务展期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二、债务违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1、实际履行。对“实际履行”之界定,各国存在较大分歧。要言之,大陆法把实际履行作为主要救济方法,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
    2023-06-17
    175人看过
  • 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
    债权人应当经过债务人的同意,成立契约,并且第三人也接受。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这种合同的主体不变,仍然是原合同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第三人只是作为接受债权的人,因此,第三人不为合同当事人。(2)合同的当事人合意由第三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这种合同往往是基于债权人方面的各种原因,所以,债权人应当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向第三人履行的约定而生效力。(3)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不能产生履行的效力。(4)向第三人履行原则上不能增加履行难度和履行费用,如果增加履行费用,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而是债权人的原因所致,债务人并无过错,故从公平和诚实信用的角度讲,应当由债权人承担增加的费用。怎么区分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1、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
    2023-06-18
    376人看过
  •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负刑事责任吗
    一般不会负刑事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为民事纠纷,双方可以协商分期付款;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诉至法院,一旦判决债务人应当清偿债务,则债务人必须清偿,否则就会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023-06-18
    485人看过
  • 保证合同中要明确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是什么意思
    一、保证合同中要明确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保证合同中要明确主债务的履行期限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即担保合同的履行期限优先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来履行。其次因为担保合同是从权利,其是基于主债权而设立的,需要依附于主债权而存在,如主债权合同无效的,其设立的担保合同也一并无效,即担保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合同一致。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是什么意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意思就是权利人给义务人履行义务期限结束了,证明债务履行期届满约定的还债期限到了,债务人应该要还清债务了。这个履行时期一般会在合同中做出规定,但是也有一些合同或者欠条中,对于还款的时间并没有写明白,这时候出资人有权利随时的把钱要回来,需要给借款人准备一定的时间去筹钱,从要钱开始有6个月的保证期,这个保证期就是要在这个时期内还款,要是在这个时期内没有还款
    2023-05-03
    330人看过
  • 债务人是否可以被债权人拒绝债务的履行?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如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报酬或价款、完成工作、保守秘密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所以说,债务人要求提前交货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不同意。债务人可以占用债权人的房产吗?债权人不能占用债务人房产,如果债权人私自占有债务人财产的,则构成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债务人是可以报警处理的。如果债权人向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
    2023-07-06
    179人看过
  • 债权人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情况有哪些
    一、债权人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情况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对于债权人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应当分为三种情况:(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对此《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明确的规定,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对于不适合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提存后,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二)债权人对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拒绝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因此,在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条
    2023-05-06
    384人看过
  • 债务履行期限的概念及重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2、利息;3、主债务。即以借款为例,主债务就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借的本金。因此,主债务履行期就是债务的履行期限,而债务的履行期限一般都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如果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向法院请求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三年之后,债务转为自然之债,债权人不具有要求强制履行债务的权利。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有约定吗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为前提的,保证期间也应当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开始计算。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约定主债务的履行期,那么保证人承担责任的起始点就难以确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
    2023-07-19
    490人看过
  • 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合同,债务人是指什么?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或者为第三人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请求权的合同。合同的第三人亦称受益人。例如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可以约定保险人向作为第三人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履行,被保险人、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一、代位求偿权名词解释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该项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投保人既可以要求该第三人即责任人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如果投保人选择了后者,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金赔付责任,便取得了对责任人的追偿权利。代位求偿权的设立是因为当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引起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一方面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取得对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另一方
    2023-06-20
    9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是否有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不可以,一定要经过两个月的宽限期才行
    • 欠条约定的履行期限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怎么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1
      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与对方达成补充期限约定的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返还,债权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债务人返还。
    • 债务人的债务需要到履行期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9-28
      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亦即债权已届清偿期,留置权方能成立,而不问债务人是否构成履行义务迟延(履行义务迟延是留置权行使的条件)。因为留置权是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产生的,而债务是否履行,只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限才能确定。如果债务人的义务尚未到履行期,则无法判断债务人是否自觉履行债务,从而若允许成立留置权,就意味着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各国民法均将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作
    • 债权债务哪个是履行期限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1
      1、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交付标的和支付价款或报酬的日期。根据借款合同是否约定了还款日期分为两种,有约定也就是依据合同的约定,权利人要求义务人履行的请求权发生的时间。 2、约定即合同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一定的宽限期。 3、债权人提出合理的宽限期后,就会使原来不明确的主债务履行期得以确定,也使保证期间的
    • 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履行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4
      难以履行债务的植物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