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权人有权使用质押物吗
1、质权人没有权使用质押物,对于质押物有保管的义务。如果质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质权人可以要求质押人提供担保。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二、实现质权需要什么条件
1、质权须有效存在。
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
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质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质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质押财产主张实现质权。
4、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
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是由债权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则质权人不得实现其质权。
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权人对质押的物品没有权使用,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对质押物还承担保管的义务。
-
怎么实现股权质押质权
372人看过
-
质权人对质押车有权使用吗
297人看过
-
质押权人如何实现质权?质权有哪些效力?
360人看过
-
质权人有权将质押物再次出质吗
454人看过
-
质权人是否可以将质物再质押,质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
420人看过
-
实现质权需要怎样的条件
147人看过
-
怎么举证质权人使用质押物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的不得擅自使用质押物。质权人擅自使用质押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质押权人如何实现质权质权有哪些效力呢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6质押权人质权实现的方式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效力如下: 一、对债权人: 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 2.债权人有权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3.债权人可以收取孳息。 二、对出质人,等等。
-
什么是质权?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条件是什么?质权人应当向谁主张权利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8质权,亦称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权人实现质权,就质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其前提条件是
-
质权与有什么区别,质权人如何实现质权?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一、质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质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是: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
-
实现质权具体需要什么条件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01、质权须有效存在。 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质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质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质押财产主张实现质权。 4、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