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劳动诉讼的全过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2:10:15 337 人看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后,可以先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诉讼。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可以不调解,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但不能直接起诉,只有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提起诉讼。

劳动诉讼材料包括哪些

起诉人立案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5、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劳动法律关系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处理的材料。

6、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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