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人是哪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1:24:02 402 人看过

地役权一般涉及两个地块,供役地和需役地,且这两块土地分属于两个所有权人,需役地土地所有权人被认为拥有地役权,称为地役权人。

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

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

2、地役权人的消极权利,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禁止妨碍通风、禁止妨碍采光、禁止工程作业等,都是消极的权利。

地役权人的义务都有哪些

地役权人的义务有以下几点:

1.在使用供役地时,应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和方法,以便在不损害供役地效用的情况下,通过地役权增加需役地价值;

2.对于为行使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修建的设施,应注意维护,以免损坏供役地;

3.因行使地役权而改变供役地,损害的,应当事后及时恢复原状,补偿损害。

4.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2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地役权相关文章
  • 地役权人包括供役地人与需役地人吗
    地役权人为需役地人,不包括供役地。地役权的法律特征1、地役权是对他人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加以利用的用益物权。供役地必须是他人所有或使用的,因此地役权人原则上不得在自己的不动产上为自己设立地役权;但是,有的国家允许所有权人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定地役权。笔者认为,当两块土地同归一个人所有或使用时,确无设定地役权的必要;但是,由于地役权不仅调整土地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当两块同归一人所有的土地,其中一块归他人使用时,所有权人就存在为自己使用的那块土地的便利而在自己所有、归他人使用的另一块土地上设定地役权的必要。《民法典》对此无须加以禁止。2、地役权的权利主体既可以是土地的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土地的使用人。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包括土地的所有权人和房屋等土地上的附着物的所有权人;而不动产的使用权人主要是指用益物权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等。再次地役权的客体通常是土地。从
    2023-06-15
    408人看过
  • 地役权人包括供役地人与需役地人吗
    地役权人为需役地人,不包括供役地。地役权的法律特征1、地役权是对他人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加以利用的用益物权。供役地必须是他人所有或使用的,因此地役权人原则上不得在自己的不动产上为自己设立地役权;但是,有的国家允许所有权人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定地役权。笔者认为,当两块土地同归一个人所有或使用时,确无设定地役权的必要;但是,由于地役权不仅调整土地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当两块同归一人所有的土地,其中一块归他人使用时,所有权人就存在为自己使用的那块土地的便利而在自己所有、归他人使用的另一块土地上设定地役权的必要。《民法典》对此无须加以禁止。2、地役权的权利主体既可以是土地的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土地的使用人。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包括土地的所有权人和房屋等土地上的附着物的所有权人;而不动产的使用权人主要是指用益物权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等。再次地役权的客体通常是土地。从
    2023-08-16
    214人看过
  • 地役权是单方当事人领取吗
    地役权是双方的。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是双方的法律关系。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其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是绝对权吗地役权是绝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等都属于绝对权。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
    2023-07-27
    306人看过
  • 地役权合同和哪方签
    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和供役地人签署。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收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一、国有土地是否享有地役权民法典规定,地役权是由不动产权利人设立的,而国有土地属于不动产,所以国家土地权利人可以设立地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三条【地役权合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地役权为什么消失地役权消失的原因:1、土地灭失;2、需役地不需要利用供役地;3、供役地无法满足需役地的需要;
    2023-03-02
    94人看过
  • 地役权包括哪些方面?
    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的用他人房地产提高自身房地产效益的权利。别人的不动产是服役地,自己的不动产是服役地。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允许地役权人按照合同使用其土地,不得妨碍地役权人行使权利。地役权与相邻权有什么区别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有:1.两者权利性质不同。相邻权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确定,是所有权的延伸。地役权则是依当事人之间的设立地役权合同而发生,属他物权范畴。2.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相邻权适用的范围既包括土地毗邻关系,又包括建筑物毗邻,及建筑物内部区域的毗邻关系。地役权只适用于土地之间的利用关系。3.权利义务的主体范围不同。相邻权的权利、义务主体的都是特定的,只能在相邻不动产主体之间产生,地役权是一个独产的用益物权,具有物权对世性的特征,故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11
    380人看过
  • 地役权人是什么
    一、地役权人是什么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地役权人就是需役地的权利主体。二、地役权人的权利有哪些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当供役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第三人妨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利用行为时,该地役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2、地役权人的消极权利,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
    2023-04-30
    6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地役权
    词条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地役权
    相关咨询
    • 地役权人是哪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26
      地役权人是哪方 地役权一般涉及两个地块,供役地和需役地,且这两块土地分属于两个所有权人,需役地土地所有权人被认为拥有地役权,称为地役权人。 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 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 2、地役权人的消极权
    • 地役权人是否包括供役地人与需役地人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地役权人为需役地人,不包括供役地。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地役权设立后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地役权人的权利: (1)使用供役地的权利 地役权是权利人为其土地的方便和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因此,地役权的实现必须以使用供役地为条件。地役权人可以按照地役权设定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和方法,行使其使用供役地
    • 哪些是地役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4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 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 地役权是非地役地的地役权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7
      地役权是为需役地方便而设定的物权。地役权是指根据合同,利用他人的房地产来提高自己房地产效益的权利。别人的房产是供役地,自己的房产是需役地。地役权在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地役权是单方还是双方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26
      地役权是相对于双方而言的,设立地役权应签订地役权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八十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一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 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