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对共有财产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09:01:57 206 人看过

合伙企业财产的规定:

1、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2、向外部转让合伙财产份额的,需要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1、承担责任形式不同: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合伙人数不同:

(1)合伙企业应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3、出资方式要求不同:

(1)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使用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此外,首次设立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三十;

4、注册资金的要求不同:

(1)合伙企业注册资金没有要求;

(2)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5、合伙事务的执行(公司的组织机构)不同:

(1)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6、合伙人同合伙企业之间的交易(董事高管对公司的义务)不同: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财产份额出质不同:

(1)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8、企业税收缴纳要求不同:

(1)合伙企业企业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就个人从合伙企业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

(2)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就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需要就个人从公司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

9、利润分配不同:

(1)原则上,利润分配方式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平均分配;

(2)原则上,利润分配方式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是约定不以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10、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11、企业行为依据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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