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权应该采取什么方式来保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0:12:53 106 人看过

1、技术措施

技术是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关键。网络作品的权利保护源于技术,发展于技术,也受制于技术。数据技术所产生的利润空间和驱动力使得网络作品的非法复制与盗用有了经济学的合理性。充分发挥技术措施的保护功能,首要的是加快技术创新并予以发展性应用。用技术来控制网络作品的使用与传播成为数字领域中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发防火墙技术、信息加密技术、水印加载技术、CA认证技术等,有效地阻止、限制或禁止不正当接触或复制网络作品的行为,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和网络文献信息安全。

2、法律手段

法律是著作权保护的核心。通过法律手段来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一方面,要强化法律意识,完善网络信息的法律体系。既要对现有著作权法等进行修改完善,又要制定新的法律来规范作品网上传输行为;既可以通过对传统著作权保护作出网络视角的解释和延伸,又可以进行互联网作品保护的专门立法。我国先后出台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修改了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作品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执法,提升法律地位,维护法律权威。加强对网络传播和经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审查准人制度,实施跟踪监督,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要依法规范网络主体的责、权、利,确保涉网各方的利益平衡与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网络空间中,作品权利人、网络服务商、传统媒体、网络用户都是网络主体。正如“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一样,有权利的人也容易滥用权利。著作权人要求拥有作品的绝对专有权,而权利的相对性又不能容许它无限扩大。法律在保护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正当的财产权利及其基于这种权利带来的财产性利益的同时,也要“为权利的行使设置边界,为权利人的行为划定篱笆”,调节网络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保证网络作品得到合理使用。

当网络作品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我们还可以采用行政救济、仲裁救济和司法救济三种途径对其损害予以补救:

(1)行政救济。根据著作权法和其实施条例及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规定,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负有对著作权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与著作权有关的违法行为,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与进出境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我国海关同时保护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对进口货物和出口货物等同对待在对知识产权进口环节的保护的同时,还进行出口环节的保护。

(2)仲裁救济。我国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著作权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时效短,成本低,效率高,实行一裁终局原则。因此,从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考虑,立法机关把仲裁制度规定为解决著作权合同纠纷救济的重要途径,是非常有必要的。

(3)司法救济。第一,行政诉讼救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途径,一种是申请行政复议。另一种是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如果被处罚人不愿意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民事诉讼救济。根据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①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②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③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主要是由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刑事救济。侵犯著作权的刑事司法救济,是指侵犯著作权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罪,依法要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的救济手段。该罪的特点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人的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制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道德调控

网络是自由与责任相统一的新领域。法律的共性不能完全涵盖网络著作权保护中的特殊性,技术的受动本质要求人类对其予以理性的应用,道德作为人类一种主体的自律机制,能克服技术与法律的弊端与不足,时刻约束和监督网络主体的行为。因此,网络著作权保护还有赖于加强道德的规范与调控:首先,要建设完善的网络道德体系。其次,强化信息伦理教育,倡导网络行业自律。引导人们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公正平等地利用和传播信息资源,理性地权衡自己的信息使用行为,在更广泛、更基础的层面上保护网络著作权。最后,完善网络道德原则。第一,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网络作品使用中产生的道德危机要求网络各方彼此相互尊重,恪守网络诚信。第二,坚持公平正义原则。明确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信息共享和信息独有之间寻找一个“度”的考量。第三,坚持主体性原则。网络不同于现实生活环境,其道德约束力完全来自于主体具有的道德意识和判断,不单是要求网络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具有选择权和决定权,更重要的是要承担相应的行为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网络版权相关文章
  • 个人该采取什么方法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呢?
    1、认真实施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法规。2、增强专利权法律保护的意识、加大专利权保护的国内和国际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3、鼓励专利申请、国家应当出台一系列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请专利的措施,让专利尽快转化成生产力,造福于民,尤其要注重到国外去申请专利,以更好地保护专利权。4、建立完善的专利转让机制。5、加强专利权海关保护的力度。6、重视专利权的国际保护。一、知识产权申请材料有哪些?1、创作者身份证明。对于一个技术或者是文字或者是发明来讲,一定有一个创作者,这个创作者,必须是此申请物的最原始或者是接手他人委托后进行最终确定创作的人。简单来讲,只要能提供二代身份证复件件就可以,正反两面,需要在同一张A4纸上。2、公司营业执照。如果创作者属于公司,要以公司的名义来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的话,那就必须向申请单位提交公司的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必须是在有效期内,而且是清晰的,盖有公司公章的。3、作品说明书。
    2023-05-07
    453人看过
  • 网络版权的法律保护
    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保护的电子形式著作权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种作品的数字形式。在网络环境下,其他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具有原创性,可以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受人民法院保护。2.数字作品的著作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十条关于各种著作权的规定。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作品,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使用方式。版权所有人有权使用或许可他人以这种方式使用作品,并从中获得报酬3.对于已在报纸上发表或在互联网上传播的作品,除非版权所有人声明或上传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声明版权所有人不得转载或摘录该作品,否则网站转载或摘录该作品,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报酬,并注明来源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网站转载或摘录的作品超出相关报刊转载的作品范围,则视为侵权。4.2006年7月1日生效的《信息网
    2023-05-03
    345人看过
  • 信托的设立应该采取什么方式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相关知识点第九条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信托目的;(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第一十条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第一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信托
    2023-06-12
    374人看过
  • 侵权责任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承担
    一、侵权责任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承担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这些: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等。这些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进行使用,但是法律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二、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2023-11-01
    125人看过
  • 如何实施网络版权保护
    主保护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相关内容,明确信息网络传播权是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能够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对网络著作权的技术保护措施、权利管理信息和相邻权也作了规定。2006年,国务院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这是2005年关于网络著作权保护的专门行政法规,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网络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规定了网络著作权行政保护的适用范围,对网络著作权实施行政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和管辖区,确定了权利人的告知制度和网络内容提供者的反告知制度,明确了著作权人、网络内容提供者的责任和免责事由,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它是在2003年修订的在互联网时代,版权问题更加复杂。由于互联网的便利性,一些学术、影视等网络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2023-05-07
    132人看过
  • 关于获得网络版权的方式
    在知识产权的获得中,相对于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获得来说,版权的获得要简单得多。这是因为,按照目前的国际公约和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版权都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而自动获得,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版权自动产生于固定在有形介质上的原创性作品。在现实生活实践中,网络版权的获得会有哪些方式呢?1.版权的自动获得。版权的自动获得是指,版权自作品完成之时自动产生。版权的自动获得,是《伯尔尼公约》规定的版权获得方式,也是该公约的三大原则之一。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按照版权自动获得的原则,作品一经完成就可以获得版权,而不论有关作品是否发表或者是否提供给公众。从这个意义上说,作者是先获得了版权,然后才有可能行使发表权或相关的经济权利。版权的自动获得,对于未发表的作品来说,也许更有意义。而且,作者就未发表作品所享有的权利,不仅包括经济权利,而且包括精神权利。此外,理解作品的完成,既不应该理解为整部作品的完成,也不应该理解为作品的
    2023-06-07
    164人看过
  • 网络版权保护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网络著作权的保护规定:1、传统著作权适用法律保护的范围对网络著作权依然适用。2、对网络著作权,我国法律新增了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扩大了以往传统著作权的保护范围。3、针对计算机信息方面我国加大了对网络著作权的监管力度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网络作品可以向网络著作权相关登记中心进行登记,既方便了管理也有利于著作权的保护。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认定:1、未经网络著作权人许可,随意在网上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网上的;3、私自篡改他人网络作品,添加或更改作品署名的;4、剽窃他人网络作品的;5、未经网络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使用他人网络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网络版权侵权如何认定?符合下列要件的,能认定为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
    2023-07-05
    357人看过
  • 怎么保护好自己的网络版权
    主要保护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有网络版权保护的相关内容,明确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还规定了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以及网络版权的邻接权等内容。2.2006年国务院颁布事实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是专门关于网络版权保护的行政法规。3.2005年,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规定了网络版权行政保护的适用范围、实施网络版权行政保护的管理部门和管辖权,确定了权利人的通知和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反通知制度,界定了版权权利人、互联网内容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保护网上著作权方面的责任及免责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4.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06-08
    443人看过
  • 2024年网络小说版权怎么保护
    关于网络小说的版权保护,首先,权利人在发现自己的版权被侵犯时,可以向侵权的网站发出投诉通知书,要求侵权网站删除、断开侵权链接。一般来说,网站在收到投诉通知时,应立即断开侵权链接。其次,如果侵权网站不配合,权利人可以委托律师向侵权网站发律师函,向侵权网站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网站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最后,侵权行为较为严重的,权利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会进行立案,公安机关有比普通人更专业、更强的侦破手段,更容易查清案件事实,并控制犯罪嫌疑人,权利人可以先通过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后,再追究其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
    2024-04-21
    366人看过
  • 对方全责,车损赔偿应该采取什么方式?
    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害的,并且对方全责的,索赔的方法是:首先,受损车辆的车主可以要求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次,如果赔偿数额不足的,不足部分由承担全责的对方承担剩下的全部数额。交通事故中的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被保险人主张依据维修发票赔偿维修费用的,应证明其所主张维修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
    2023-07-02
    492人看过
  • 版权保护应该扩大吗?
    1、著作权保护是否应当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了作者人身权利的保护期限,即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不受限制。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保护权与作者的个人身份密切相关。即使在作者死后,也没有人可以侵犯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著作权人身权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著作权人身权相同。享有著作权人身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或者终止时,著作权人身权受承担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保护;没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权利义务的,著作权的人身权由国家主管部门保护,不受侵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即作者死亡后50年;第二,著作权保护期第一,公民著作权的保护期。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生前加50年。我国在制定著作权法时,参照《伯尔尼公约》要求的最低标准,规定了作者生前加50年后的著作权保护期,
    2023-05-07
    174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争议版权得保护
    近年来,面对互联网尤其是大型视频网站侵权问题,经过政府和视频网站的共同努力,盗版和侵权比例大幅度下降,但侵权问题至今并未消失。如今,新的传播手段进入快速发展期,所有行业的发展,都跟这种新的传播手段息息相关。其实在影视作品这一块也是一样,原来一部电影、一个影视剧拍出来以后,只能在电视台、电影院播放,没有其他渠道,后来才增加了可以出碟,从VCD到DVD,现在来看情况又有新变化,所有的这些影视作品,可以在网络上、手机客户端播放。传播方式上的这种新变化,对原来的运作模式也带来了一些新的影响、新的变化。所以对如何保护版权,如何防止网络侵权的讨论是非常有必要的。业界有这样的说法,2005年被视为中国视频网站元年,从那一年开始中国视频网站、视频分享网站进入大规模扩张阶段,随之而来的是争议呈几何级增加。从那时起到现在,一直都呈现这样的特点:第一是网络著作权争议成为著作权争议的主要方面;第二网络著作权争议主
    2023-06-07
    444人看过
  • 网络版权保护的路径选择
    1、网络版权的司法保护网络服务提供者是互联网环境下的信息传播中介服务提供者,至少包括:网络基础设施服务提供者、接入服务提供者、主机服务提供者,电子公告板服务提供商和搜索引擎程序提供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侵犯知识产权的责任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直接侵犯其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的责任,二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其系统、设施或搜索工具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责任目前,我国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以互联网纸质媒体为代表的传统媒体侵权行为,即擅自在传统媒体上下载、发布网络作品;二是网络侵权,即一个网站发表的作品被另一个网站擅自使用。互联网对互联网的侵权更多表现为对其他网站,特别是一些商业网站信息资源的侵权,这些网站缺乏信息资源,擅自从新闻媒体中提取大量信息,引起了众多网络媒体的关注;第三,互联网对传统媒体的侵权,即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在网站上传播传统媒体发表的作品所引发的纠纷毕
    2023-05-07
    346人看过
  • 网络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
    在互联网逐步普及并日渐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今天,网络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与此同时,网络产业所涉及的版权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互联网改变了传统的信息拥有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格局,引发了版权拥有者与网络技术产业之间的激烈冲突。网络环境下,网络音乐、网络视频及搜索引擎等网络产物的蓬勃发展给版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目前,我国在立法层面已初步建立了涉及互联网版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但仍需不断地完善;从司法实务上看,虽已出现众多典型判例,但均未建立良性的解决机制;就理论而言,网络版权案件所涉及到的版权间接责任制度、合理使用制度及技术中立原则等问题有待更深入地探讨。网络时代版权保护存在的诸多问题问题一:搜索引擎服务商主观认知标准就《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3条规定的避风港条款中应知与明知的判断标准,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层面着手:一是应基于搜索引擎服务商的直接侵权行为来判断其主观认
    2023-06-08
    135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网络版权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下,对数字化内容的创作享有的法定权益。这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的作品。网络版权涉及内容的创作者或权利人对其作品的复制、传播、展示、公开发表等一系列权利。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网络版权问题变得更为复杂,需要... 更多>

    #网络版权
    相关咨询
    • 要如何保护网络版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1
      网络著作权的保护规定: 1、传统著作权适用法律保护的范围对网络著作权依然适用。 2、对网络著作权,我国法律新增了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扩大了以往传统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3、针对计算机信息方面我国加大了对网络著作权的监管力度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网络作品可以向网络著作权相关登记中心进行登记,既方便了管理也有利于著作权的保护。网络著作权的行为认定:1、未经网络著作权人许可,随意在网上发表其作品的;
    • 版权包括网络保护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版权保护的权利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著作权
    • 怎样保护网络小说版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10
      网络小说作者应该积极运用刑事手段保护版权。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不仅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还规定在一定情况下侵犯知识产权将构成犯罪。根据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作权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
    • 应采取什么方式解决?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3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网络小说该如何保护自己的版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4
      首先,权利人在发现自己的版权被侵犯时,可以向侵权的网站发出投诉通知书,要求侵权网站删除、断开侵权链接。一般来说,网站在收到投诉通知时,应立即断开侵权链接。 其次,如果侵权网站不配合,权利人可以委托律师向侵权网站发律师函,向侵权网站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网站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后,侵权行为较为严重的,权利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会进行立案,公安机关有比普通人更专业、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