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哪些情形行政行为可以作出撤撤销判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5:41:12 498 人看过

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对案件的审查,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部分或者全部违法,从而部分或全部撤销被诉行政行为,并可以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法律咨询:

具体行政行为具备哪些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撤销判决?

律师回答:

(1)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职权。

(5)滥用职权。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四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6: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行政行为撤销重做的适用情形
    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行为的情形包括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等。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
    2023-04-11
    206人看过
  • 行政处罚做出后自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的两种会被自行撤销: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4)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法官自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1、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l)是本案的当事人或
    2023-08-10
    291人看过
  • 法院判决撤销行政处罚的案件有哪些情形
    一、法院判决撤销行政处罚的案件有哪些情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1)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撤销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作出的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撤销判决分为判决全部撤销、判决部分撤销及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种情况。二、行政诉讼流程有什么?(一)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要注意以下几点: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要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4、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二)受理阶段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三)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以下几个环节:
    2024-01-29
    448人看过
  • 行政许可什么情形可撤销
    在下列情形下可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超越法定职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等。行政许可什么情形可撤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六章 监 督 检
    2022-07-06
    119人看过
  • 撤销后重新作出相同行政行为
    可以的。撤销原决定,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一、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应该如何确定被告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4.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二、如何撤回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事项成立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
    2023-06-24
    97人看过
  • 撤销行政许可的适用情形包括哪些
    撤销行政许可适用于行政机关纠正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适用前提是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相对人违法取得行政许可。适用情形包括:(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三)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四)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五)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六)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撤销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被许可人撤销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政机关不得撤销;撤销行政许可损害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除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外,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2023-06-13
    138人看过
  • 行政行为是不是可以撤销
    一、行政行为是不是可以撤销行政行为是是不是可以撤销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或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是不是可以判决撤销并是不是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是不是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二、行政事实行为可诉行政事实行为是可诉的。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是不是可以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当事人认为行政事实行为对自身法益造程损害的,是不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
    2024-02-02
    191人看过
  • 行政许可可以在哪些情况下撤销
    一、行政许可可以在哪些情况下撤销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如下: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二、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在性质上有何差异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在性质上的差异有:行政许可是行政审批的一部分。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适用范围不同:行政审批的适用范围较宽,可以归入行政审批的项目种类按照目前的统计不下于50种。2.设定的条件不同: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3.指向的对象不同:行政审批的对象十分宽泛,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外,还包括行政机关本身。三、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包括哪些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包括如下几类:1.法定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一般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
    2023-10-06
    13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民事行为可以撤销,其可以撤销的期限
    一、哪些情况下民事行为可以撤销以下情况民事行为可以撤销: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撤销。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民事行为可以撤销的期限民事行为可以撤销的期限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
    2023-07-03
    23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哪些,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撤销行政许可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变更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或者废止,或者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生效的行政许可。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因此,撤销行政许可的前提是相对人取得的行政许可是合法的,必须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适用情况包括:一是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或废止;二是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撤回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对方没有过错,也没有违法行为。因此,撤回行政许可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作出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行政处罚有哪些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这一原则是我国依法行政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体现和要求。也就是
    2023-08-18
    493人看过
  • 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该项所规定的确认违法判决,主要是针对违法的事实行为。所谓事实行为,是与法律行为相对的概念,是指一切并非以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而以发生事实效果为目的的行政措施。事实行为不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创设、变更或消灭的法律效果,因而不能成为撤销判决的对象,在其违法时只能适用确认判决。该项所规定的确认违法判决,还适用于在作出判决前行政行为已经了结,亦即已经执行完毕而无恢复原状可能或因其他事由而消灭的情形。因为该行政行为已无可撤销之效力,只能判决确认违法。一、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我国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为: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4、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5、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
    2023-03-29
    31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撤销判决适用于哪些情况
    一、行政诉讼撤销判决适用于哪些情况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法院判决重做时,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理由作出与原行为相同的行为,除非主要事实理由发生变化;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原行为的。二、行政诉讼可以调解吗行政诉讼如果是行政赔偿或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法律特别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是不适用调解的,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三、行政诉讼流程怎么走?(一)行政诉讼流程包括
    2023-06-06
    281人看过
  •  行政行为撤销的具体程序
    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不一定都会被撤销,处理程序违法需要综合考虑因素,司法实务中也会出现不撤销的情况。违反法定程序的处理可以采用因素考量方法,综合判定程序违法性的强弱,并区分情形予以撤销。在程序违法情形被“治愈”的情况下,可以对程序违法行为不予撤销。行政行为的撤销是由有权国家机关依法作出决定后使其失去法律效力。依据法律规定,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若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则应当被撤销或者部分撤销。但对于违反法定程序的处理,从近年来程序违法区分效果论、程序治愈论等理论的引入来看理论界并不接受实定法这样无弹性的制度安排,司法实务中也出现越来越多的个案否定了违反法定程序一律撤销这样的立法逻辑。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认定上,可以利用因素考量的方法,对程序违法性的强弱综合判定,并区分情形予以撤销,在程序违法情形被“治愈”的情况下,可以对程序违法行为不予撤销。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在其具备可撤销的
    2023-10-20
    34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撤销判决可分为哪三种具体形式?需要请律师吗
    一、行政诉讼撤销判决可分为哪三种具体形式?行政诉讼撤销判决可分为全部撤销、部分撤销和判决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种具体形式。1.全部撤销、部分撤销和判决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种具体形式的适用情形:(1)三种具体形式中的全部撤销,适用于整个具体行政行为全部违法或具体行政行为部分违法但具体行政行为不可分;(2)部分撤销.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部分违法、部分合法,且具体行政行为可分,人民法院只作出撤销违法部分的判决:(3)判决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其适用于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撤销后尚需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所涉及事项作出处理的情形。二、行政诉讼需要请律师吗行政诉讼是否需要请律师代表诉讼完全取决于当事人本身。法律不要求只有律师才能被起诉,对于有关诉讼,法律文件认为他们可以处理,当然可以不需要请律师。然而,据的了解在现实中,律师往往在诉讼能否胜诉中扮演重要角色。律师可以很
    2022-05-31
    411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行政许可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哪些不能撤销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
    • 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形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05
      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有以上情况的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有哪些情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7-03
      1、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不必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2、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因改变了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必须重新履行行政
    • 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形法院判决撤销,该如何规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30
      处理行政案件时,主要的证据不充分,事实不清楚,适用的法律法规存在错误,审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可以由法院撤销行政判决,存在超越职权处理行政案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撤销行政判决。
    • 哪些情形下,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撤销行政许可的条件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8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