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骗取国家社保补贴是什么罪
骗取的国家补贴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骗取社会保险补贴的行为有哪些
1、虚构劳动关系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补贴参保资格的。
2、隐瞒、编造病史,伪造、变造、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材料以及其他虚构社会保险补贴待遇条件,骗取社会保险补贴待遇资格的。
3、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条件发生变更或者丧失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资格,未如实告知社会保险补贴经办机构,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的。
4、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社会保险补贴证件或者支付凭证的。
5、将本人社会保险补贴证件或者支付凭证交给他人,供其骗取社会保险补贴待遇的。
6、虚列、虚报、虚增社会保险补贴服务项目和金额,骗取社会保险补贴基金支出的。
7、虚构劳动关系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鉴定意见,为他人骗取社会保险补贴参保资格或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资格提供帮助的。
8、骗取社会保险补贴基金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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