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关于子女抚养司法解释中怎么确定抚养费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8 14:03:00 201 人看过

一、最高法院关于子女抚养司法解释中怎么确定抚养费标准?

子女抚养费标准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抚养费纠纷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吗?

子女抚养费纠纷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规定,以下民事纠纷均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子女抚养费纠纷的起诉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通过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必须具体到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才能准确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子女患有严重的疾病,抚养费的标准可以适当提高,再婚后,继父母愿意抚养继子女的,抚养费也可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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