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时效一般是三年。但若当事人受胁迫、受欺诈订立财产协议后,向法院主张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二、离婚隐瞒财产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离婚隐瞒财产诉讼时效是三年时间。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时,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三、离婚财产的纠纷哪些能起诉
离婚财产能起诉的纠纷:
1,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财产纠纷起诉离婚后一定要过多长时间?
477人看过
-
起诉离婚财产纠纷的时间是多久
178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受理时间是多长时间,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295人看过
-
离婚时判决离婚后财产纠纷法院的时间有多长
435人看过
-
房产纠纷起诉的有效时间有多长
189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纠纷时效过了还可以起诉
244人看过
-
财产纠纷起诉要多长时间才起诉离婚呢?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5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
经济纠纷起诉财产保全后多长时间失效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6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是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在15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如果是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被申请人可以提供相应担保,法院解除保全,被申请人不提供担保,保全措施一直有效,直到法院的判决得到执行
-
离婚后财产纠纷时效是多久,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4离婚财产纠纷时效: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漏分
-
起诉离婚后多长时间解冻财产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10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诉讼离婚判决一般需要3到6个月。所以在判决离婚以后,法院分割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财产就可以解冻了,因为诉讼时间已经过了,法院就不能继续冻结非诉讼人的合法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审理时间是多久,财产纠纷的处理时间是多长时间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1如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 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