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已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21:22:21 447 人看过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土地被冻结的法律问题

土地使用证冻结的法律依据是:

1.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2.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二、股东失信可以转让股权吗

股东是失信人,如果股权被人民法院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该股东不可以自行转让股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钱存哪里不会被冻结

最不会被冻结的方式就是把钱存在别人的卡里或者提现金藏起来,不然只要是当事人自己名字开户的账号就会容易被冻结,如果是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财产冻结就是该财产已经被司法机关采取法律强制措施,在冻结期间内,财产所有人不能将该财产转让、设置抵押、办理过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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