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09:12:43 121 人看过

1、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2、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构成其他较重犯罪的除外),或者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3、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4、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批准文号,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扰乱药品市场,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销售明知是添加有该类药品的饲料,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5、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6、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7、对于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8、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一、小贩违法经营如何处罚

小贩违法经营的,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涉嫌无证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三条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牟取暴利相关文章
  • 非法经营罪之非法传销行为的认定
    传销是指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经营方式,它是成熟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节约成本方便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对于传销,我国政府先后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态度:首先是严格监管(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第73号令《传销管理办法》);之后鉴于市场发育程度低,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有关管理法规不够完善,管理手段比较落后,一时难以对传销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管,故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国务院1998年4月18日发布10号令《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不容忽视的是,我国目前在各地泛滥乃至猖獗成灾的传销经营已大量演变成国际社会普遍禁止的老鼠会和金字塔销售方式。非法传销活动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但刑法对其没有加以明确地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在批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
    2023-04-23
    114人看过
  • 保健品电话销售行为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保健品电话销售不一定是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保健品电话销售是非法经营罪吗不一定构成犯罪的,关键要看经营的产品是否属于国家的违禁物品,或需要行政许可的产品。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摘自刑法修订案,2011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9次会议通过)要看何时进入正式的
    2023-07-10
    109人看过
  • 论“其他非法经营行为”的正确认定
    我国1997年刑法第225条中规定的非法经营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17条规定的投机倒把罪中分离出来的。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该修正案第8条规定,将刑法第225条增加1项,作为第3项;原第3项改为第4项。经过此次修改,刑法第225条的罪状内容变更如下:(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显然,在修订新刑法时,立法者考虑到,在经济犯罪形态发展变化较快的经济变革时期,倘若不留任何“口袋”条款,不利于及时打击花样翻新的经济犯罪,也不利于刑法典的相对稳定,因此有限制地设置一点“其
    2023-06-11
    497人看过
  • 经营行为中哪些属于非法范畴
    非法经营行为情况如下: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如何认定一个行为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对于刑法未明确规定的某种具有一定危害性的行为,若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该行为是一种经营行为。虽然经营一词在语言学上并不特指经济营业活动,而是指筹划并管理、泛指计划和组织等,但是,作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其经营一词理应是经济领域中的营业活动,即应理解为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
    2023-07-03
    404人看过
  •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怎样处罚非法经营犯罪?
    一、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非法经营行为主要包括:(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行为。所谓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物品,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国民经济或其他限制民间自由买卖的社会秩序的稳定而由国家专营部门专营、专卖的或其他限制民间自由买卖的物资。主要包括:国家限制或禁止自由买卖的物资,金银及其物品,军工产品,火药产品,天然金刚石,麻醉药品,卷烟等。但非法经营罪不包括刑法已列为特定犯罪对象的物资,例如枪支、弹药、鸦片等。(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所谓进出口许可证,是指国家为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管理,对于依法须凭许可证进出口的货物,按照国家的审批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由外贸主管部门向进口人或出口人颁发的许可证明。所谓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是指对于进出口商
    2023-04-02
    57人看过
  • 哪些行为是经营者的垄断行为
    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律师补充: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垄断协议的规定:(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反垄断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
    2023-05-06
    59人看过
  • 哪些行为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简单的记:非法经营罪包括三种行为1.非法经营专卖物品;2.非法经营批文、许可证;3.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什么是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呢?刑法没有规定,给以后根据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留下了补充和解释的余地。在1997年刑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一
    2023-04-25
    253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经营行为的含义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一、买外汇是不是涉嫌非法经营罪?如果犯了国家买外汇不是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二、快递黄牛怎么处罚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如果严重构成犯罪,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
    2023-03-09
    243人看过
  •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单位的犯罪行为?
    这段文字讲述了非法经营罪的认定标准和相关要素。首先,将该罪的客体定义为市场秩序。其次,若存在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非法经营行为,且这些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则可以认定该单位犯罪。犯罪主体为该非法经营单位。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应将以下内容进行改写:对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应该将其客体定义为市场秩序。若存在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非法经营行为,且这些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则可以认定该单位犯罪。犯罪主体为该非法经营单位。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非 法 经 营 罪 的 主 体 有 哪 些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一些特定的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155条规定,非法经营罪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种:1.
    2023-09-14
    432人看过
  • 经营行为的认定依据
    经营行为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活动。定义出自《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经营行为有两个构成要素:一是行为的内容是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二是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营利,即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这两个要件是缺一不可的。行为人虽然提供了商品或者服务,但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构不成经营行为。如何认定一个行为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对于刑法未明确规定的某种具有一定危害性的行为,若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该行为是一种经营行为。虽然“经营”一词在语言学上并不特指经济营业活动,而是指“筹划并管理”、“泛指计划和组织”等,但是,作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其“经营”一词理应是经济领域中的营业活动,即应理解为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经营活动。强调此“经营”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是必要的,这是非法经营罪作为
    2023-07-30
    451人看过
  •  员工哪些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过失?
    本文介绍了员工重大过失的定义和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员工重大过失是指没有具体情形的过失状态,如果员工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情况均被视为员工的重大过失: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情况。员工重大过失是没有具体情形的,重大过失是一种过失状态,员工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过失的具体情形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过失的具体情形可以分为一般过失和严重过失两类。一般过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义务,致使工作进度延误或者质量不符合要求;2.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3. 擅自停止或者拖延工作;4.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者离开工作地点;5. 擅自或者拒绝接受公司的培训或者任务分配。在一般过失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采取警告、
    2023-11-14
    231人看过
  • 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既包括劳动者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劳动者加班加点及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的上下班途中。具体是指:(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1、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点和住所地点,经常居住地点和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2、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合理的工作地点和配偶,父母和子女居住地的通勤路线;3、从事日常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活动,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下班;4、其他合理路线在合理时间内下班。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保
    2023-07-12
    339人看过
  • 非法经营行为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
    判断具体的非法经营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同样是要严格依照本罪的构成要件来衡量,因此必须严格把握本罪的构成要件。由于非法经营罪是情节犯,要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法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果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程度,则只能是一般非法经营行为,只能作为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无论如何都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此,二者区别的关键就是要查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正确把握非法经营罪的质的定性。不同的非法经营行为,其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不同的。故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具体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情节严重”,需由司法机关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做出相关规定。一、销售化妆品属于非法经营吗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2023-03-12
    178人看过
  • 二手车交易中非法经营行为的认定
    非法经营二手车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未办营业执照,倒卖二手机动车,一般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没有获得许可就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3、没有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2、非法经营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3、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非法经营罪主观
    2023-07-20
    216人看过
换一批
#价格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牟取暴利
    相关咨询
    • 非法经营罪以哪些违法行为定罪量刑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5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非法经营为行政违法行为罚款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
    • 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有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欺诈,欺诈行为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
    • 餐馆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有哪些?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的规定,餐馆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3)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4)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5)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6)利用广播、电视、电影
    • 哪些是非法经营广告, 非法经营广告的具体行为与具体行为方式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4
      l(一)非法经营广告非法经营广告是指违反《广告法》的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营业证照,擅自承办广告业务或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广告经营活动。非法经营广告的具体行为如下: 1.无证经营广告,即没有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无论是从事常年性的广告经营活动,还是从事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都属于违法行为。 2.超出经营权限范围经营广告。《广告经营许可证》对广告经营的范围有明确的界定。凡超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