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哪些情况下不生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8 19:32:57 171 人看过

一、土地承包合同哪些情况下不生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如果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是无效的:

1.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虚假的意思表示;

2.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相对人恶意串通,对于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如何解决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解决因土地承包发生的纠纷如下:

1.协商,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如何补办丢失的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遗失,可以申请复印即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有两类:

1.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2.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至少有三份,发包方(村组织)、承包方和乡镇合同鉴证方(乡镇经管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的一份合同遗失了,不用急,可以申请复印留存的发包方或鉴证方的合同书。若是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则更不用担心。因为,应该还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户与村组织签订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后,村组织会将合同资料上报到乡镇经管部门。乡镇经管部门据此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并上报县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审核后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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