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纠纷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征地工作程序是否合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征地工作程序如下:(1)通报征地情况。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将征地的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书面通知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通知后,对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种植、修建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地方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调查被征收土地的权属、种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土地的权属、种类、数量。调查结果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土地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会。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他们有权就被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渠道申请听证。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因此,如果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征地过程中不按上述程序办理,将导致错误的征地审批。征地审批机关是否有审批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土地征收应当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据此,除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外,其他各级政府机关无权批准征地。农用地转用是否办理审批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征用农用地,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进行征地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应当同时办理征地批准手续,而且不需要单独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超越征地审批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因此,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直接申请征地审批是违法的。也就是说,农地流转是土地征收的前置程序。4是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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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征地计划批准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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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征地批准文件是否有效。根据《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工作的意见》,征地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征地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使用土地或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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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前有什么注意事项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7需要注意: 1、该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是否正确(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主要应审查受理的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案件管辖的规定)。 2、是否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 3、是否属于撤销婚姻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