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武装叛乱、暴乱罪
4、投敌叛变罪
5、间谍罪
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
7、资敌罪
8、放火罪
9、决水罪
10、爆炸罪
11、投放危险物质罪
1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3、破坏电力设备罪
1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15、劫持航空器罪
1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17、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
1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19、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
20、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
21、生产、销售假药罪。
2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3、故意杀人罪
24、故意伤害罪
25、强奸罪
26、绑架罪
27、拐卖妇女、儿童罪
28、抢劫罪
29、暴动越狱罪
30、聚众持械劫狱罪
3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2、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33、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34、贪污罪
35、受贿罪
36、战时违抗命令罪
37、隐瞒、谎报军情罪
38、拒传、假传军令罪
39、投降罪
40、战时临阵脱逃罪
41、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罪
42、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43、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罪
44、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罪
45、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罪
停止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1999年1月29发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在执行死刑前发现重大情况需要改判的案件如何适用程序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2号)规定,对核准死刑的判决、裁定生效之后,执行死刑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的情形,需要改判的案件,应当由有死刑核准权的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改判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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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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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判决的死刑是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判处死刑是对被告人最严厉的处罚,因此必须慎重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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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如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四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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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判决的死刑可以上诉吗,法律有哪些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4-10-07最高法判决的死刑不可以上诉,最高院判决的死刑案件不需要复核。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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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判决死刑后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并核准的案件类型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6属于死刑复核制度 2012年修改的新《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具体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二百三十五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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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判决死刑的核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6一般来说,裁决会对实体问题进行处理的,用判决;裁决仅仅对程序问题进行处理的,用裁定。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最高院复核死刑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 (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 (三)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