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保管人责任是什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13 16:27:53 410 人看过

保管合同中无偿保管人的法律责任是:妥善保管保管物的责任;不得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的责任;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的责任;以及因擅自转交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无偿保管人责任是什么样的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第八百九十四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条

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九百零二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n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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