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劳动者患病不能工作单位应予医疗补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0:10:30 340 人看过

法律百宝箱导读:《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权益如何保护?退休人员和在校生去“打工”该怎么和用人单位签合同?9月24日,《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权益如何保护?退休人员和在校生去“打工”该怎么和用人单位签合同?9月24日,《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分七章44条,立足于维护好

《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权益如何保护?退休人员和在校生去“打工”该怎么和用人单位签合同?9月24日,《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分七章44条,立足于维护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通过法律规定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解决劳动关系中的实际问题。劳动合同的订立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押金或者其他财物。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除依法公开的内容外,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其个人信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内部退养协议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存续,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内部退养协议约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也可以由原用人单位缴纳。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代替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协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书面约定劳动合同恢复履行的期限或者条件。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不计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消失,除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外,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1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不支付补偿金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患病或工伤的情况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支付其经济补偿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医疗补助费。

劳动者在本单位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经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按下列规定执行:被鉴定为1级至4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其法定退休年龄为止;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劳动者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被鉴定为7级至10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特别规定

小时工:实施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退休人员和在校生: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以及年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当事人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就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事项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矿工:招用劳动者从事井下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井下工作的要求,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履行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服务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劳动者患病时、患病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三十四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一、劳动合同是否要去劳动局备案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局备案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公司要给员工办理五险,劳动合同部分地区是要去劳动局备案的。(一)辖
    2023-02-25
    312人看过
  • 尘肺病患者死亡后,工伤保险能给予哪些补助?
    职工因尘肺病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工伤保险补助金怎么计算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2.二级伤残为22个
    2023-07-19
    282人看过
  •  癌症患者在单位工作的医疗期是多长时间
    这段内容讲述了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将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职工的医疗期一般是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的,但患癌症、精神疾病等一些难以治疗的特殊疾病的,医疗期将给予24个月,这个医疗期不受实际工作年限的限制进行计算。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将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职工的医疗期一般是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的,但患癌症、精神疾病等一些难以治疗的特殊疾病的,医疗期将给予24个月,这个医疗期不受实际工作年限的限制进行计算。 不 同 疾 病 对 应 的 医 疗 期 是 多 长 时 间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追偿。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也明确
    2023-09-08
    386人看过
  • 单位提出终止的应给予补偿劳动者提出终止的不予补偿
    问:我在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5年了,刚开始工作时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但该劳动合同到期后一直没有续签。现在,公司领导说单位效益不好,叫我不要上班了,多给我一个月的工资让我另谋职业。可我认为,我在公司工作5年了,应该给我5个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可公司领导说,我的劳动合同早就过期了,现在双方只是事实劳动关系。难道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就不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吗?答:依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津高法[2003]13号)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但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一种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均有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为防止用人单位利用不定期劳动合同关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由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由
    2023-06-10
    83人看过
  • 劳动者因患病不能工作,是否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偿?
    网友疑问我爱人在一家私企工作多年,现在生病了,且一时难以治愈,近期无法上班,于是单位就发出了解雇通知。我们希望单位给点补偿,但老板说,是你们自己不能来上班的,又不是企业不要你们,哪来的补偿?请问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吗?我们不是很懂。专家回答首先肯定,该老板的说法是不对的,下面我依据法律作些介绍。第一,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所谓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中明确: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
    2023-04-22
    363人看过
  • 患职业病鼻炎能领取工伤医疗补助金吗
    有关是否可以一次性领取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问题患职业病鼻炎能否领取工伤医疗补助金?我是从事电镀行业的,现也患鼻炎,在辞职前可以向公司提出一次性领取工伤医疗补助金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四)患职业病的;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首先你要被鉴定为职业病,其次,被鉴定为职业病后要经过工伤认定,然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相关法律法规:第十条用人单位应
    2023-05-05
    102人看过
  • 劳动者患病单位能辞退吗,劳动者被辞退如何救济
    劳动者患病单位能辞退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患病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合法辞退劳动者,就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之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其他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同。《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实践中,如果是因为患病这些不能避免克服的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上班的,不以旷工处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规定了医疗期限,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即实际工作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上述只是规定医疗期间应该发放的工资期限,因此,至少可以有三个月的医疗期,可以拿三个月医疗期工资,但是超过这个期限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付工资,医疗期满,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辞退如何救济1、《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
    2023-06-14
    191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出于医疗期或患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规定,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鉴定参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一、劳动法规定什么病可以办病退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而不是将患何种病作为病退的依据: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需要注
    2023-03-23
    116人看过
  • 患重病被终止劳动合同还可获医疗补助费
    很多人对经济补偿金熟悉,可对医疗补助费可能不太了解。钱女士因为在工作期间突然被查出身患绝症,原单位未与之续签劳动合同,钱女士通过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已争取到了一笔医疗补助费。她想借自己的故事给大家提个醒。童志雄是市劳动仲裁委员中处理钱女士之案的仲裁员,童先生介绍说,有关医疗补助费的相关文件施行已近20年,但在相关案件中,人们对经济补偿金比较熟悉,但争取医疗补助费的人相对较少。劳动者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应该知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相关法律:《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期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2023-06-10
    261人看过
  • 精神病患者医疗期满后不能工作可解除合同
    林某于2000年8月应聘到苍山某公司工作,2008年9月因与丈夫离婚造成精神失常,随后请假住院治疗,虽然情况有所好转,但时常还会复发,无法正常工作。该公司多次通知林某及其家属让林某回公司上班,但因林某并未完全康复,无法回公司上班。该公司于2010年10月以邮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寄给林某,由其家属代签。林某家属认为林某是精神病患者,而且还没有康复,公司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该公司认为,林某已经超过了规定的医疗期,且也已经不能再工作,应与林某解除劳动合同。林某家属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公
    2023-06-06
    140人看过
  •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否应该给予补偿?
    2004年9月1日,李先生与深圳一家工厂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当月起至2005年8月31日止,月薪2000元,合同中注明李某的工作岗位是人事部主售,工作地点在深圳。2005年7月份,李先生接到工厂一份书面通知,称因人手不够安排他到工设在广州的销售部上班,任职销售员。李某对此有异议,要求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厂方未同意,李先生于是作出让步,愿意调到别的部门工作,但不去广州的销售部上班,仍遭拒绝,李先生也未去广州销售部上班。第二天,工厂以李先生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辞退。李先生要求厂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按照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及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厂方拒绝。[评析]当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且双方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否应该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劳部发[1994]481号)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订
    2023-06-09
    452人看过
  • 患病被辞退员工医疗补助怎么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医疗补助费,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金多长时间能拿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2023-07-25
    304人看过
  • 如何帮助患者应对医疗事故
    患者遇到医疗事故的主要有以下处理办法。首先可以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并制作协议书。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不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医疗事故诉讼患者举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2、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
    2023-07-08
    459人看过
  • 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期间单位应该支付医疗费吗
    不应该。《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
    2023-02-23
    41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病故劳动者不能工作单位如何补偿工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1、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 劳动者患病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职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应给予劳动者补偿或者不给予经济补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应给予补偿。请查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条《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 工伤期间单位不给予劳动者伙食补助劳动者应该怎么维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3
      劳动者受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给予伙食补助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劳动者患病期间单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时,是否应当给予劳动者补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我在工厂工作,最近忽然查出患病,且病情具有传播性,经住院治疗后还需连续服药数月。请问律师,我的合同2月底就要到期,届时公司能否不和我续约?如果不续约,公司是否应给我补偿?对于我的治疗期,法律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员工的医疗期内届满,即使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仍不能终止,应顺延至医疗期结束时终止。如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