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应该为老年人提供生活保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19:44:24 228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成年且有负担能力的女儿不赡养父母是违反了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属于违法行为。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义务,反过来,子女成年之后,有负担能力的子女也应该对其父母承担赡养扶助义务。该赡养扶助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生活苦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有儿子女儿还要赡养父母吗

有儿子,女儿仍然需要赡养父母。因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4: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我们能为老年人提供住房吗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赡养老人的内容包括经济赡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只是其中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赡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抚慰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照顾,并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不能自理的老人,由照顾者照顾;不能自理的,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委托他人或养老机构照顾。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往条件恶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或者出租的房屋,不得被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占用,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对于老年人自己的住房,赡养人有义务对其进行维护。第二,解除赡养义务的条件是什么?父母、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没
    2023-05-31
    274人看过
  • 贫困老人的生活如何得到保障
    目前,农村一些贫困老人因为有子女而不能享受低保,但是他们的生活确实非常艰难,这种情况老人的生活如何得到保障?据悉,符合低保条件的老人仍可申请低保,而其子女则可能丧失老人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住房所有权的继承使用的权利。“首先,有无儿女并不是申请低保待遇的条件。”今天上午的发布会上,济南市委农办副主任鞠XX介绍说,持有济南常住居民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目前济南农村低保标准是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均可以申请低保,而且是应保尽保。根据调查,目前农村确实存在一些有子女而未列入低保范围的贫困老人。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虽有子女,但子女因年老、病残、家庭困难等原因没有赡养能力。对于这种老年人,经个人申请,民政部门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第二种是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致使老年人生活贫困,对于这种老年人,地方政府应通过法律渠道约束其子女履行
    2023-05-04
    433人看过
  • 为老年人提供住房意味着什么
    具体表现为:(1)子女供养老年人,房产由子女继承;(2)父母供养老年人,房产由父母继承;(3)先租大房子,后租小房子,再由子女供养老年人租金差价;(4)出租待售房屋,入住老年公寓,以租金或售房款供养老年人;(5)出售大房子,购买小房子,以租金差价供养老年人;(6)出售房屋,把原来的房子租回来,用这笔钱支付房租和养老金;(7)把房子抵押给有资质的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每月从这些机构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住在原来的房子里,死后用房子还贷。第一种形式属于家庭养老,依靠子女的孝道和行为;第二种形式属于自助养老,具有较高的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自售和租房都具有较高的交易成本,另外,租房养老或住公寓养老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最后一种形式是反向抵押养老,由社会机构提供,可以为适合住房养老的人群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有条件拥有产权拥有住房并拥有完全产权。只有家庭拥有所居住房屋的完整产权,才有权利和可能出售、
    2023-05-08
    269人看过
  •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最低生活保障
    内容提示:提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一)提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从1999年7月1日起,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水平提高30%,具体标准由各地行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1999年6月底前已经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的下岗职工,应按新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对1999年7月1日以后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要在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协议后,按新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提高所需的资金来源,按闽委发[1998]9号文件规定执行。(二)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1.从1999年7月1日起,已经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县(市、区)其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30%,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所需资金,由各市、县(区)政府自行解决。各地应建立一定的调剂金。省级的
    2023-06-09
    278人看过
  • 劳动保障的投诉者应该提供什么材料?
    投诉者应提供以下材料:1、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即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具体投诉请求事项。3、由劳动者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住所和联系电话。4、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提供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作为凭证。5、有与投诉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应提交该证据原件及复印件。一、去劳动监察大队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准备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二、劳动仲裁都需要什么资料还有证据(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
    2023-06-19
    308人看过
  • 下岗人员生活保障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所需的资金,要坚持实行企业、社会(包括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财政各负担1/3的办法。财政负担部分,省属企业由省级财政负担,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负担。国有独资盈利企业和国有参股、控股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原则上全部由本企业承担。社会筹集部分按照失业保险费缴纳关系,主要通过失业保险费提高征缴标准后增缴部分解决。新增部分作为社会筹集资金的一部分,主要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新增部分应按下半年收缴总额的50%确定。不得从新增缴部分的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和促进再就业费。企业、社会筹集不足的部分,各级财政要给予保证。参见:《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劳办[1999]12号浙财社[1999]24号)执行日期:19
    2023-06-05
    257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国家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保障,应当按照什么标准发放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2
      国家和社会为年老不能劳动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金。凡具备一定工龄条件的职工年老退休后,可以从国家或企业长期领取退休金。职工退休后,按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长短,逐月领取相当于本人原标准工资一定百分比的退休金;因工(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休金标准略高一些,生活不能自理需人扶助者还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为革命和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优异退休待遇。为了保
    • 国家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保障是按什么标准发放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0
      国家和社会为年老不能劳动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金。凡具备一定工龄条件的职工年老退休后,可以从国家或企业长期领取退休金。职工退休后,按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长短,逐月领取相当于本人原标准工资一定百分比的退休金;因工(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休金标准略高一些,生活不能自理需人扶助者还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为革命和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优异退休待遇。为了保
    • 国家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保障,应当按照什么标准发放退休人员工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9
      国家和社会为年老不能劳动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金。凡具备一定工龄条件的职工年老退休后,可以从国家或企业长期领取退休金。职工退休后,按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长短,逐月领取相当于本人原标准工资一定百分比的退休金;因工(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休金标准略高一些,生活不能自理需人扶助者还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为革命和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优异退休待遇。为了保
    • 国家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保障,应当按照什么标准发放退休人员的工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7
      国家和社会为年老不能劳动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金。凡具备一定工龄条件的职工年老退休后,可以从国家或企业长期领取退休金。职工退休后,按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长短,逐月领取相当于本人原标准工资一定百分比的退休金;因工(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休金标准略高一些,生活不能自理需人扶助者还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为革命和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优异退休待遇。为了保
    • 国家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保障,应当按照什么标准发放退休人员的工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国家和社会为年老不能劳动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金。凡具备一定工龄条件的职工年老退休后,可以从国家或企业长期领取退休金。职工退休后,按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长短,逐月领取相当于本人原标准工资一定百分比的退休金;因工(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休金标准略高一些,生活不能自理需人扶助者还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为革命和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优异退休待遇。为了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