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上班时从事与其本人分工无关的工作而致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0:23:31 120 人看过

不能一概而论,一般可分三种情况分析认定:

1、如果工人上班时从事与其本人分工无关的工作是单位指派的,其在从事被指派的工作过程中受伤,属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虽然工人上班时从事与其本人分工无关的工作不是单位指派的,但其是为单位的利益工作而致伤,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予制止或默许的,也视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加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工人上班时从事与其本人分工无关的工作而致伤,单位没有指派也无法知道的,则不属于工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6日 1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非从事本职工作而受到伤害能构成工伤
    工伤认定的情形,是否限于从事本职工作而受到的伤害呢?不久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某不服海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作出的终审判决,对此作出了否定的回答。该判决认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受伤人李某进行工伤认定时,着重应当考虑的因素是李某是否因工作原因受伤,至于其是否超越本身职责范围并不决定工伤事故性质的成立,由此驳回了上诉人吴某欲以李某超越销售员职责而否认被诉工伤认定合法性的请求。楼顶查看热水器,不料摔成截瘫李某原系海安县某太阳能热水器厂(下称甲热水器厂)的销售员。2003年1月5日,李某以甲热水器厂的名义与东台市富东镇崔某订立经销协议,约定产品保修期为三年,出现制造上的缺陷或质量问题无偿退还,产品销售后由销售商负责修理。2004年1月20日,李某送货到崔某处,崔某提出用户盛某的太阳能热水器有质量问题,要求李某到现场查看,李某即与崔某前往盛某家中。在检查热水器时,李某从二楼楼顶
    2023-06-05
    201人看过
  • 职工上班途中因无证驾驶而造成伤亡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无证驾驶车辆虽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但不属于故意犯罪的行为。因此,职工上班途中因无证驾驶而造成伤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一、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几种情况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责任应由交警进行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根据情况而定,情况如下:1、当事人具有无证驾驶行为,但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不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一方当事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的规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问题是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一方当事人是否是无证驾驶、是否醉酒驾驶等行为与责任认定的结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二、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
    2023-06-21
    236人看过
  • "遭受工作事故的员工是否视为工伤?"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视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者最终工作;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非主要责任的;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因本人主要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不算工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2023-07-13
    298人看过
  • 上班时被同事打伤算工伤吗,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关键要看受到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因交接班问题受到伤害,可以算作工伤,如在交接班时因琐事与同事产生矛盾,则不算。工伤认定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
    2023-06-12
    186人看过
  • 员工上班遭暴力致伤认定为工伤案
    郭某于2005年5月份进入某针织公司从事保卫工作,月工资5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针织公司未给其购买工伤保险,2005年7月23日下午,郭某在工作期间,与一名外来人员因进场事宜发生争执,被人劝解后,此人又纠集两人来到郭某所在的门卫室将郭某打伤,郭某被针织公司的工作人员送往医院治疗15天,出院后回到家中,未回针织公司上班。针织公司支付了郭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及工资。2007年10月,宁津县劳动局对郭某的伤害认定为工伤,2008年1月,宁津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针织公司给付郭某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鉴定费等共计3500元,针织公司不服裁决,向宁津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郭某在针织公司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的意外伤害,其伤害经宁津县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工
    2023-08-12
    25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与工伤:职工在工作中如何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班时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情形如下: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非主要责任;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职工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可以依法在工伤保险基金的赔偿限额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肇事者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
    2023-07-07
    461人看过
  • 是否可以将临时工认定为工伤
    临时工伤认定上诉人(原被告)孙某上诉人(原原告)是一家印刷厂,孙某于1997年2月25日被招到一家印刷厂工作。同年10月7日,因非法操作,孙某右手被拧入印刷机,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出院后,为了保住右手,孙某先后两次到另一家专科医院治疗。孙某受伤后,某印刷厂向某区劳动局作了事故调查报告,并于1997年10月至1997年10月以借据的形式向孙某支付了工资一千九百九十八年五月份的生活费是1600元。某区劳动局对1998年2月5日孙某重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也作了批复。1998年10月16日,孙某为取得工伤待遇,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要求某印刷厂赔偿误工费3万元、伤残费4万元、护理费750元、交通费333元。10元经审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孙某系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由于没有伤残鉴定,他要求印刷厂支付伤残津贴,并裁定印刷厂应支付孙某工伤津贴3万元、护理费750元、交通费333元。10元;
    2023-05-07
    412人看过
  • 上下班可认定为吗,交通事故工伤的待遇
    一、上下班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吗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四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职工受企业领导指派出差联系业务,属从事本单位的工作,外出期间应视为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只要不属自杀、自残行为,都应按照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原则进行工伤认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应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同等对待。因此,职工在上下班出现交通事故的,只要具备以上要素,均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二、交通事故工伤的待遇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用由工伤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确定为1至24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3、工伤职工在工伤
    2023-02-27
    101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对象是谁,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否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二)在工作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时,因事故受伤(三)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在工作场所因执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失踪的;(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不是他的主要责任,也不是在城市轨道交通中,(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三)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者因公致残的职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复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不视为工伤,也不视为工伤有下列
    2023-05-02
    90人看过
  •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我认为工伤,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如您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
    2023-02-24
    455人看过
  • 上班途中被撞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被撞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认定为工伤,但要求受伤职工拿出能证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相关证据。根据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劳动法下班算工伤认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属于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在上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不能是职工的主要责任造成的,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二、上下班途中摔伤属工伤吗上下班途中摔伤不是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
    2023-03-22
    12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误工费可否兼得
    一、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误工费可否兼得?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不能兼得误工费,工伤期间,公司不能停发工资,原则上交通事故并没有给受害人造成误工损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2023-06-16
    345人看过
  • 工人无证据可被认定为工伤
    洪山区一家房地产公司的保安肖元被派到一个大单位的院子里工作。2007年12月18日,小元上夜班,直到凌晨1点左右,他才发现有人潜入大院,行为可疑。小远站起来检查。来访者受不了支票,准备溜走。小元扭伤了他,被拖了出去。他跌倒在路边,不省人事。后来,第二天上班的人发现了小袁,并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小袁受伤,导致10级残疾。由于事情发生在深夜,周围没有目击者,物业公司拒绝承认小袁的陈述。案件尚未解决,事件的另一方也无法接受讯问。因此,肖元无法提供因工负伤的旁证,公司也无法提供肖元非因工负伤的旁证后来,肖元亲自申请工伤鉴定,武汉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根据肖元的陈述,将其认定为工伤。物业公司不服,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撤销工伤认定。经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关的决定。物业公司仍然拒绝接受,并向法院起诉。本案经过一审和二审,最终判决于2009年10月做出,当时双方均无证据证明:肖元
    2023-05-07
    388人看过
  •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从而遭遇车祸致伤是否属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此处的“上下班”是指职工正常的上下班或者经单位许可的“上下班”。职工擅自离岗行为是对单位利益的损害,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故此时不得认定为工伤。一、上下班途中买菜发生意外都能被认定为工伤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上下班途中买菜,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方可认定为工伤。如果在买菜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或摔伤跌伤等本人有责任或者过错的,皆不能认定为工伤。二、下班骑自行车回家摔伤怎么算下班骑自行车回家摔伤,如果属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其余情况下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工伤
    2023-03-11
    252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在工作时间, 醉酒上班, 发生事故, 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还是认定工伤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但是醉酒上班发生的事故,都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 在工地上班,因为为避免加班而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还是事故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1
      从你所述,可以认定工伤,但要是对方不配合,根据您所述的情形,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警,同时把伤者送至医院治疗,并让交警来处理,让处理此事故的交警根据形成此事故的事实,作出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分担。同时认定书确定责任分担与赔偿后,可请求交警对此事故进行调解,要是调解不成可向有关法院起诉,但要是对此认定书不服,可向上一级要求复核。如果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了,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
    • 擅自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本单位工作受伤的,是否属于工伤?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虽然不少用人单位都规定员工不得串岗、不得乱开机器,但实际上很少有严格执行的。在工作时,员工之间相互帮忙或者为图方便直接去做应由别人做的工作是很普遍的,用人单位虽然明文规定不允许,但只要不出事,往往也是默认的。而《工伤保险条例》也没有强调在本职岗位上工作是认定工伤的必要条件,在别的岗位上受伤仍然符合“工伤三原则”,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 下班时间在工作时间内,在其他工作场所发生事故的,是否认定为工伤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24
      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上班路上被其他人行人碰撞导致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1
      职工上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职工上班路上被其他人行人碰撞导致受伤,显然不属于这两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