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还在被村干部侵占吗?这些法条驳到他们哑口无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3 19:08:41 368 人看过

在农村征地,一般上门和你谈的都是村干部,平常关系都处的还不错,不征地时,邻里之间和和气气,和村干部之间更是和气生财。但一要征地,一牵扯到利益关系,村干部个个都想揩点油,雁过拔毛,甚至个别地方的征地补偿款发放到农民朋友手中少的可怜。

有些村干部会说土地都是村集体的,所以征地补偿都是给村里的,怎么分村里说了算。,其实,这是他们想侵占属于农民朋友的征地补偿款。

征地补偿款动辄数十万到数百万,涉及很大的利益,如果农民朋友不了解征地补偿款的组成、分配,很容易被村干部糊弄过去。

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为大家科普,征地补偿款有哪些,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村委提留多大比例是合法的,同时也搜集整理了部分省份的征地补偿款提留政策供大家参考。

一、征地补偿款都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土地征收补偿主要有这个部分: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有些省、市有规定,有些省、市会在征收时进行评估。

二、征地补偿款怎么分?是不是要打给村委?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而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又分三种情况:

1)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第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征地批后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问题。

由此可见,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理所应当归承包者所有,而不是打到村委手中。对于放弃统一安置的,也应支付给个人。同时,有当地政府有责任与义务监督并保证补偿支付到农民个人手中。

三、村委提留多少合法?

目前全国并没有统一规定,都是由各省自行制定政策。一般来说,村委可留取土地补偿费的20%-30%,用于村集体的发展,公共设施的建设。

下面我们为大家搜集整理了部分省份土地补偿费的提留政策,供大家参考: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调整承包地给被征地农民,也没有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的,必须将不少于75%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如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全部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土地被全部征收,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规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将不少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用于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

以上是给大家列举了几个省份的规定,对于没有提到的省份土地补偿款提留比例,大家可以自行到政府官网查找。如果本省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同意该方案即可实施。

总的来说,以上关于征地补偿的三个知识点,是农民朋友需要了解的。有了这些,就可以在某些村干部动歪脑筋时有理有据的反驳了。

若已发生征地补偿款被截留,又该怎么办呢?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应由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建立相应的村务档案。

所以,被征收农民可以申请村务公开,公开土地补偿使用、分配情况。若发现确有侵害被征收农民权益的情况,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进行书面反映,或者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保障自己和家人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若是涉及征收土地,农民朋友就不能一问三不知,不能没有一点法律知识,而让某些村干部得了便宜。如果实在不清楚,有疑问的,尽早咨询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n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5: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村干部强行征地合法吗
    一、村干部强行征地合法吗征地必须要有合法的批准手续,按程序进行,村干部强行征地是不合法的。三、征地的程序(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二)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三)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四)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五)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六)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七)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
    2023-06-08
    199人看过
  • 村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罪主要有哪些内容
    根据《刑法》第382、383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盗窃、欺骗或用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组属于村民自治组织,村干部没有国家职员身份。但是,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的说明,村干部在依法从事公务的过程中也可以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这种公务是指(1)救灾、危险、防洪、优待、扶贫、移民、救济金的管理。(2)社会捐赠公益事业金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5)代征.代缴税款。(6)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怎么办?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应当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及时录音拍照录像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双方可以征地补偿款进行合理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申请政府管理部门裁决,裁决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
    2023-08-06
    375人看过
  • 村干部征地能给误工补贴吗
    误工费是造成人身损害时对受害人因误工造成损失的赔偿,而村干部在征地中是不能获得误工费补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23-06-15
    396人看过
  • 处理村干部侵占村民土地的措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而农村的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犯农村集体的利益,村干部非法占用农用土地的,造成农田大量毁坏的,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村干部不解决土地纠纷怎么办村干部不解决土地纠纷时,可以向乡镇政府或其他组织申请调节,若当事人对调节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农村土地发生纠纷时,应找哪些部门处理应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各地管辖处理的部门或机构并不一定相同,故一般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措施一般如下:1、双方当事人可先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和平解决纠纷。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会进行调解。3、如果调解不成,可以找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再次进行调解,争取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决绝纠纷。4、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仲裁解决。5、还是没能解决问题或不愿意进行仲裁的
    2023-07-02
    436人看过
  • 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
    村委会、村民大会都无权超越法律规定,自由处置村集体土地。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我国对土地用途有着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而且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村、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
    2023-04-30
    299人看过
  • 当村民的耕地被强制征用时,他们如何获得征地补偿
    “我家6口人有4.55亩灌溉地。现在村党支部书记说他想征用我的土地,但他没有说清楚土地的用途,也没有出示任何文件。”村民张说。同时,她拿出《土地承包经营证》,证明她家的土地是灌溉用地,属于基本农田,还在土地承包经营期内。据同村村民陈×和介绍,村里93亩地是南街村集体土地。其中一部分土地于2012年以政府名义征用,用于建设滨河公园;另一部分土地于2013年征用,用于在农田上种植一片林地。到目前为止,我不知道它有什么用。据了解,目前该村约有170亩土地被征用,但未见说明性文件。村民们说,他们不清楚这片土地是用来干什么的,卖了多少钱。”这块土地被征用了四年。当初被征收的时候,说要建一个公园,但现在不仅废弃了,还说要改做房地产开发。我们的农民当然不同意。村民透露,南街村除了不公示征地的目的和价格外,还雇请不知名人士扰乱村民的正常生活。“通常我在县里经营一家小型摩托车企业。因为我不同意征地,拒绝签字
    2023-05-02
    466人看过
  • 捡到东西不还算侵占他们物品吗
    捡到东西不还,涉嫌侵占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侵占罪构成特征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侵占罪对象特征《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
    2023-06-03
    376人看过
  • 我们这里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村里说了算,合法吗?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真的是村里说了算吗?现实当中,很多地方征地拆迁根本就没有征地批文。征地公告遮遮掩掩,就连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往往也没有书面文件。用一张征地拆迁明白纸来代替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又抑或靠村干部口头传达。所以,很多被征收人给我们打来电话,常常问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这里征地拆迁,什么文件都没看到,补偿多少钱就是村干部一句话,这样做合法吗?爱土拆迁律师团提醒您:这样做不但不合法,而且是从根本上违反国家法律和征地程序的,可能会严重损害您的合法利益。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征地拆迁相关的法律知识。读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谁来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由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来拟定的。“
    2023-06-21
    471人看过
  • 农村征地干部不给补偿如何处理
    农村征地干部不给补偿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或向辖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农村征地干部,依法给予处分;对于构成犯罪的农村征地干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村征地干部不给补偿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八十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2022-07-14
    479人看过
  • 农村耕地被他人侵占哪个部门管辖
    一、农村耕地被他人侵占哪个部门管辖1.当农村耕地被他人侵占时,受害人应首先向当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这两个部门是负责处理土地违法行为的专门机构,具有相应的执法权力和职责。受害人可以向这些部门提交详细的侵占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据,以便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并处理此事。2.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因此,当农村耕地被他人侵占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二、非法占用耕地的举报方式如果发现他人非法占用耕地,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举报:1.直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提交详细的侵占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据;2.可以通过网络举报平台进行举报,方便快捷地反映问题;3.写信向国土资源部等
    2024-07-27
    116人看过
  • 村干部上门说要征地却没有任何补偿,算是违法征地吗?征地补偿是多少?
    一、村干部上门说要征地却没有任何补偿,算是违法征地吗?征地补偿是多少?实施征地拆迁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可知应当是市,县人民政府,即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同时,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征收农民土地的,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内容。同时,没有经过国务院或省政府的相关批准,市、县政府无权实施征地拆迁。因此,由此可见村民委员会是没有权利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的。所以村干部在没经过批准征地的是违法征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二、村委会是否是政府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可知,村委会是
    2023-04-13
    329人看过
  • 村委会是否征收土地他们有这个权利吗?
    村委会没有权利征收你们的土地。是违法的村民可以拒绝,不属于合法征收征收土地具体步骤: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征收。不过,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以及长远生计,确保农业基础不被动摇,土地的征收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本文具体针对土地征收的步骤做详细介绍。第一步骤: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①征地范围、②面积、③补偿方式、④补偿标准、⑤安置途径、⑥征地用途。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之内。公告作出之后,村民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也不得抢建建筑物。第二步骤:征询村民意见征地公告发布之后,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联合乡镇政府围绕公告的六项主要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如果村委会或者村民提出了不同意见,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记录在案,着手协调解决,同时还应当告知他们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等这些
    2023-06-03
    196人看过
  • 侵占征地补偿款归哪个部门管
    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地补偿安置的具体金额标准都不一样。详细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会以联合下文的形式明确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一、拆迁补偿款与评估公司的确定市场比较法: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成本法: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建筑物重置价格法: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
    2023-02-25
    419人看过
  • 村干部是职务侵占的主体吗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本法第382,383条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
    2023-06-13
    4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样避免征地补偿款被村干部侵占贪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2
      1、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2、村干部对征地补偿款进行侵占贪污的,其做法违反的法律规定是比较多的,包括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刑法等。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村干部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 征地补偿款被村干部侵占和贪污是否构成犯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6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村干部对征地补偿款进行侵占贪污的,其做法违反的法律规定是比较多的,包括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刑法等。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村干部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 征地补偿款被村干部占用腐败的法律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10
      1、征地补偿款被村干部侵占贪污其做法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刑法》等法律。村干部侵占贪污征地补偿款应由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三条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
    • 村干部侵占补偿款算做贪污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30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村干部对征地补偿款进行侵占贪污的,其做法违反的法律规定是比较多的,包括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刑法等。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村干部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 村干部未经村民同意私自下达强行征收农用土地这样合法?这是村干部在滥用职权吗他们有权力这样做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4-09-26
      根据我们国家关于农用地的有关法律规定,你们村的干部已涉嫌违法,他们是没有这个权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