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5:24:48 98 人看过

一般程序包括下列内容:

1.立案。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

2.调查取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建立在充足的事实基础上,而事实基础完全是靠证据来支撑的。因此,调查取证程序从来都是行政处罚程序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之一。

3.审核。

4.告知。

5.听证。听证是行政相对人在特定条件下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重要方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在一般程序中所作的一项重要规定。

6.行政处罚决定。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

原《行政处罚法》只对立法目的和立法宗旨作出规定,并未对行政处罚概念和定义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处罚的性质和作用没有全面准确理解,在思想认识、实施处罚、履行程序、适用法律、把握处罚尺度等方面出现偏差,有的往往为了处罚而处罚,有的甚至背离了行政处罚的本来目的和功能,成为一些执法机关和个别执法人员罚款牟利的手段。这次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二条明确规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处罚是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性质,结合第一条关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规定,可以较为全面地体现行政处罚的内涵和外延,有利于准确理解行政处罚的功能和作用。

《行政处罚法》第4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程序相关文章
  • 一般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呢
    一般行政处罚的种类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警告、通报批评、行政拘留、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4-04-20
    21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包括哪些程序?
    【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行政主体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违法轻微,当场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法》第33条明确规定了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种类仅限于罚款或者警告两种,没收违法所得,无论多少,均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注: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不等于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而且即使当场收缴罚款也应遵循法定的程序。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遵守以下程序要求:(一)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二)当场了解清楚违法事实,做好现场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当场处罚决定书具有现场笔录的效力?!)(三)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
    2023-08-04
    426人看过
  • 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有几种
    一是处罚较重的案件。所谓处罚较重,按行政处罚的种类来说,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证照、行政拘留以及数额较大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是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适用一般程序。而警告,是较轻的行政处罚,一般当场作出处罚就可以了。按照行政处罚的幅度来说,罚款数额对公民在50元以上,对法人1000元以上的罚款行政处罚,也要适用一般程序,执法人员就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告行政机关,经过调查,依照一般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公民警告及5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给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警告及100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都要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实施处罚。二是情节复杂的案件。行政机关需要经过调查,才能搞清案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不能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对于这类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人员应当报告行政机关,按照一般程序处理。比如执法人员发现一书店出售淫秽书
    2023-06-11
    126人看过
  • 行政处罚存在级别管辖吗,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步骤
    一、行政处罚存在级别管辖吗行政处罚是有级别管辖的,行政处罚一般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步骤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执法人员首先填写《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法制机构填写《立案登记表》。2、调查取证:由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及其它相关证据。3、调查报告:执法人员应在7日内调查终结,并向法制机构提交调查报告及有关证据材料。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5、事先告知:决定处罚的,由执法人员制作行政
    2023-04-18
    376人看过
  • 工商行政处罚公示后能撤销吗,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一、工商行政处罚公示后能撤销吗工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公示后,如果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处罚决定有错误的,可以撤销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
    2023-06-17
    39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前有哪些程序
    一、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前有哪些程序?一)催告程序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1、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是行政机关的义务,除非当事人自愿、明确地表示放弃该项权利,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阻碍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2、行政机关必须客观、充分地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3、行政机关应当根据采纳当事人意见的实际情况,对行政处理决定作出调整,但不得因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对其不利的处理。三)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行政机关已经履行了催告程序;(2)催告期限届满,当事人逾期
    2023-06-02
    121人看过
  •  一般行政处罚的流程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机关在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时,可以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调查或检查时需出示证件,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询问或检查。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最后,当事人不在场时,行政机关应在七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行政机关如果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2、审核。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3、决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决定。4、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
    2023-08-20
    48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有什么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一、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有什么如何申请行政复议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1.立案,行政处罚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立案:2.调查取证;3.审查决定,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付给被处罚人;5.执行处罚措施。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二、个人行政处罚案件中罚款的最高限额是什么行政处罚法对个人最高处罚金额并无具体规定,由各部委和地方具体确定,但对一些具体行为最低额有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
    2023-06-28
    433人看过
  • 不履行行政处罚如何处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有哪些
    一、不履行行政处罚如何处理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如果是处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行政机关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有哪些内容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如下: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
    2024-01-22
    21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告知程序一般是什么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处罚种类、幅度与告知当事人的不一致,是否属于违法处罚。个人认为,如果作出的处罚比告知的较轻,应认为行政机关在听取了当事人陈述、申辩后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处罚,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但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比告知的处罚更重的处罚,因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还有一个问题,在一般程序中,行政机关应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多少天履行告知程序?这一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我认为,告知当事人的时间与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应有合理的间隔期限。这个间隔期限至少应当保证当事人针对被告知的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果行政机关将告知事项的文书与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或在告知之后立即作出处罚,实际上是剥夺了当事人陈述、申辩权。这样的行政处罚在程序上是违法的。
    2023-06-11
    406人看过
  •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适用处罚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般程序的适用范围:1、重的案件,即对个人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行政处罚,对组织处以警告和100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行政案件;2、情节复杂的按,即需要经过调查才能弄清楚的处罚案件;3、当事人对于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一、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什么?(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2)罚款。它是行政机构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构将行
    2023-02-28
    295人看过
  •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要点
    立案阶段一.案件来源1.检查工作中发现。属此来源的案件应作好现场检查笔录和有关人员(证人和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从而要对此案件来由情况有一个粗浅的交代。2.根据举报。应作好举报人的笔录、填写举报记录表。3.受害人申诉、投诉、控告。应作好有关人员的笔录并收好其所提交的有关材料。4.上级机关交办和有关部门移交。应办理交接手续并收好转交的材料。5.违法行为人投案自述。二.填写《立案审批表》。按国家工商局制发的统一格式填写。1.当事人情况2.案发地3.案件来源4.案件及立案的理由5.承办机构意见三.报请立案。承办人员填写好《立案审批表》并经办案机构负责人签字同意盖章后,将《立案审批表》报分管局长审批同意。此时应附案件来源的材料和有关的证据在后面(见第一段)。对特殊情况的案件在局长审批后还要报请上级工商局审批同意。四.立案阶段应注意1.时效性很重要。发现线索应及时搜集整理,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审批。2
    2023-06-13
    392人看过
  • 道路运输管理处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
    1、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目的和意义在于获取证据,并依此确定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所谓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管理相对人的行为违法和违法行为的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的事实。证据是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实施行政处罚的基础。案件调查人员获取充分证据后,经分析整理,制作《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提出案件的处理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一般程序的调查取证步骤即告终结。2、听取申辩由两个环节组成:一是制发《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二是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或提出组织听证。要注意不能出现或避免出现的几种情况:一是没有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二是不进行认真复核,敷衍了事;三是明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而不采纳;四是因当事人的申站立而加重处罚。上述四种情况匀能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即使该决定已经作出,甚至已经执行,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执法检查中将被依法撤销。3、作出决定分别
    2023-06-06
    77人看过
  • 行政案追诉期多长时间,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一、行政案追诉期多长时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1、行政调查。除了在简易程序中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以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调查和行政检查中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主要有以下各项:1、调查或检查时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2、执法人员有要求当事人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检查的权力;3、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抽样取证;第四,实行先行登记保存制度。在
    2023-04-19
    18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制度。... 更多>

    #行政处罚程序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程序中,哪些程序是一般程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5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一、适用范围:除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之外,均适用一般程序。 二、处罚实施程序: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执法人员首先填写《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法制机构填写《立案登记表》。2.调查取证:由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及其它相关证据。3.调查报告:执法人员应在7日内调查终结,并向法制机构提交
    • 当事人跑了行政处罚有哪些一般程序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1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人跑了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查封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
    • 一般行政处罚程序违法怎么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8-10
      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被处罚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撤销或部分撤销,再要求行政机关作出新的处罚决定。
    • 在行政处罚中,行政处罚程序内容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3
      行政处罚程序内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 有哪些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3
      1、收集应该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据,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2、对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情况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