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内容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8:03:50 421 人看过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推动国有资源优化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损失,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国有股东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以协议方式转让、无偿划转或间接转让的,适用本办法。

国有独资或控股的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国有股东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当权属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和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限制转让情况的股份不得转让。

第五条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国家或地区的产业政策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方向,有利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根据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确定。

第七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审核工作。

中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对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和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有重大影响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国务院批准。

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不再拥有上市公司控股权的,由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需审核批准?
    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在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应提交哪些书面材料报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国有股东与拟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应按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决定或批准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应当审查下列书面材料:(一)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请示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国有股东公开征集的受让方案及关于选择拟受让方的有关论证情况;(三)国有股东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四)拟受让方基本情况、公司章程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五)上市公司基本情况、最近一期的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六)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价格的定价说明;(七)拟受让方与国有股东、上市公司之间在最近12个月内股权转让、资产置换、投资等重大情况及债权债务情况;(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九)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023-06-09
    378人看过
  • 国有股东可以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有哪些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国有股东可以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一)上市公司连续2年亏损并存在退市风险或严重财务危机,受让方提出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及具体时间表的;(二)企业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三)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国有股东、潜在国有股东(经本次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后成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以下统称国有股东)之间转让的;(四)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涉及国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五)国有股东因接受要约收购方式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六)国有股东因解散、破产、减资、被依法责令关闭等原因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七)国有股东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出资的。律师补充: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一)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二)最近一个会计
    2023-05-06
    223人看过
  • 冻结所持股份和转让股份有哪些选择
    1、冻结所持股份和转让股份有哪些选择。基于有限公司的人性,被执行人的股权应优先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执行期间,执行法院应当自通知之日起20日内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认购被执行人的股份。认购人超过两人的,协商确定各自的出资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购买权。其他股东也可以共同选择其他人(法人或者自然人)与被执行人协商股权转让事宜。双方同意转让的,申请人对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无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确认转让协议,受让人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交付价款。受让人清偿执行金额或者股权价款后,法院应当裁定解除冻结措施;受让人超过两人的,可以逐个解除相应股份的冻结措施。第二种选择是公司回购。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根据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的变化,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其他股东不愿意购买被执行人的股份,接受新股东,但公司愿意继续保持人格完整,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被执行人相应股份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
    2023-05-02
    352人看过
  • 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为准,下同)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存在下列特殊情形的,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按以下原则分别确定:(一)国有股东为实施资源整合或重组上市公司,并在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全部回购上市公司主业资产的,股份转让价格由国有股东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估值结果确定。(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其内部进行协议转让且其拥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和上市公司中的国有权益并不因此减少的,股份转让价格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
    2023-04-21
    160人看过
  • 国有股东间接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的材料有哪些
    国有股东间接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材料(2)国有股东产权转让或增资扩股的批准文件,资产评估结果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3)批准的国有股东产权转让或者增资扩股方案(4)国有股东国有产权入市的有关文件,或者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媒体、网络等方式提供国有股东增资扩股的信息,选择战略投资者的依据(5)国有产权转让协议或国有股东增资扩股协议(6)国有股东资产评估金额,包括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估值说明(7)上市公司基本情况,最新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8)国有产权意向受让人或战略投资者的最新审计财务报告(9)财务顾问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适用于国有控股股东国有产权变更)(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十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023-05-07
    306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中国证监会发布文号:中国证监会令第11号现发布《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主席周小川二00二年九月二十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行为,监督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以下简称持股变动),是指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投资者持有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形;或者持股数量虽未发生变化,但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投资者控制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形。第三条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
    2023-04-27
    419人看过
  • 公司股东股份转让要缴哪些税
    公司股东股份转让交税如下: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交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还要按20%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1、购买股权的人只需按照成交价格交纳印花税万分之五;2、出售股权的人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交纳所得税。转让过程中通过挂牌还产生了其他的费用,比如在挂牌支付交易费1万的,目前中国这在这1万不可以减去再算所得税。3、股权转让双方都要按照实际成交额缴纳印花税。公司股东股份怎么分公司股东的股份可以这样分:1、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按照认缴的出资额来划分的,股东认缴了多少出资,就拥有多少股份;2、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根据股票的多少来划分,股东拥有多少股票,就拥有多少股份,毕竟
    2023-08-04
    103人看过
  • 关于国有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有何规定
    国有股东拟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应书面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披露,进行提示性公告。国有控股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应当一并通知上市公司申请停牌。上市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后,国有股东应及时将转让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内部决策文件、拟发布的公开征集信息等内容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公开征集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情况、数量,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受让方的选择规则,公开征集期限等。公开征集信息对受让方的资格条件不得设定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要求的条款,公开征集期限不得少于10个交易日。律师补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公开征集转让事项出具意见。国有股东在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意见后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发布公开征集信息。国有股东收到拟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及受让方案后,应当成立由内部职能
    2023-05-06
    120人看过
  • 《国有企业股份转让条例》有哪些内容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有何规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国有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导致国家不再具有控制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务院或者财政部门批准,转让方可以通过直接协议的方式转让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1)国家有关规定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2)控股(集团)公司内部资产重组(3)其他特殊原因,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一级子公司拟通过直接协议转让方式重组控股(集团)公司内部资产的,由财政部负责产权转让;控股(集团)公司负责一级以下子公司的产权转让,其中:控股上市公司拟通过直接协议转让股份的,应当将转让方案报财政部审批第三十六条转让人直接协议转让非上市企业产权的,应当按照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组织制定转让方案、资产评估、报送审查材料、签订转让协议、收取转让价
    2023-05-07
    186人看过
  • 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有哪些内容
    第五章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2023-06-15
    330人看过
  • 深圳市内部股份证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发布文号:(深圳市政府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一条为了推动和完善股份制改革,加强股份有限(内部)公司(以下简称内部股份公司)发行与转让内部股份证的管理,根据《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深圳市内部股份公司发行与转让内部股份证均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以下简称主管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对内部股份证的发行与转让行使管理职能。第四条内部股份证是内部股份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发行的证明股东在内部股份公司中拥有资产所有权、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及其他权利的凭证。第五条内部股份证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二)每股面值、股数;(三)内部股份证编号、股东名称或姓名;(四)分红派息、扩股、股份转让以及其他情况的记录;(五)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印鉴;(六)股份登记
    2023-06-15
    309人看过
  • 公司将所持有的某公司股份低价转让小股东如何维权
    一、公司将所持有的某公司股份低价转让小股东如何维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维权(一)依法行使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股东查阅到这些资料后,如果经过分析后认为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可以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股东如果认为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中小股东如果认为有此必要的话,可以根据《公司法》第33条第三款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目的后要求查阅
    2023-11-25
    424人看过
  • 有股转让暂行办法有哪些
    为保持国有经济控制力,维护证券市场稳定,《转让办法》对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规模做出了相关规定。今后,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可由企业按内部决策程序自主决定;超过5%或者虽然不超过5%但会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需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这样既能使企业有较为充分的经营自主权,适当增加市场中的股票供应量,又能防止出现国有股东集中、大规模抛售股份,进而影响证券市场稳定情况的发生。为确保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避免股份转让中出现“私下谈判”、“暗箱操作”等问题,《转让办法》规定: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原则上应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股份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只有在上市公司存在重大经营风险迫切需要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国民经济关
    2023-06-12
    277人看过
  • 转让股份包括哪些内容
    一、转让股份包括哪些内容转让股份包括以下内容: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5.出让方的义务;6.受让方的义务;7.协议的生效日;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9.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11.保密条款;12.争议解决方式;13.违约责任;14.附则。二、股权转让需交哪些费用1.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2.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三、股权转让流程首先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然后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
    2023-06-15
    10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有哪些变化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1
      从上市股票的角度讲即减仓是指卖掉一部分的股票,从中赢取利润。 放量上涨减仓:一只股票上涨时有大量的成交量配合,买卖双方对决,如果讲求小心原则,可减仓观望. 2016年1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上市公司: 为贯彻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减持规定》”),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
    • 股东可以自行转让所持股份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30
      视情况而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
    •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30%怎样进行转让股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8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
    • 国有小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8
      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单位可以依据相关规则,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由于原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相关规定都是建立在国有股暂不流通的基础上的,国有股获得流通权后,与股权分置改革前相比,国有单位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定价依据、市场环境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必须及时研究制定新的、符合市场化原则的相关监管制度,以规范国有单位转让或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都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7
      1、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直接设立的国有企业以其全部资产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原企业应予撤销,原企业的国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家股。 2、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直接设立的国有企业以其部分资产(连同部分负债)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如进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指评估前净资产,下同)累计高于原国有企业净资产50%(含50%),或主营生产部分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进入股份制企业,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