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死体和出生后死亡有什么不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11:12:16 281 人看过

出生后为死体与出生后死亡的区别为: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依反面解释,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

胎儿出生死体的还能继承吗

胎儿出生死体的就不能继承遗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为继承权只能针对活着的人,所以,胎儿生下来就是死体的,给胎儿保留的这部分遗产不能由胎儿的父母在继承,如果胎儿生下来有生命体征,是因为其他各种因素才去世的,只要胎儿生下来有生命体征就可以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5: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婚生子女相关文章
  • 死亡出生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综合知识
    一、死亡出生证明在哪里开公民死亡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该医院出具。公民正常死亡且地点不是医院的,由居委会的卫生站出具。已经在火葬场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正常情况下宝宝的出生证明都是在宝宝出生的医院办理的,在宝宝出院前都可以在医院办的。新生儿父母需要准备好自己2的身份证,同时携带宝宝出生时所在医院出具的宝宝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二、出生证明公证费用公证收费标准如下:(价格单位:元)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802、证明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资格、资信5003、证明
    2024-04-09
    218人看过
  • 有出生证明没上户口死亡怎么办
    对于刚出生即夭折之婴儿,亦需办理户籍手续。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婴儿出生之后,若在申报出生登记之前不幸去世者,家长理应同时进行出生及死亡双重登记事宜。对于新生命诞生后的一个月内,婴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以户主身份,或通过亲戚朋友、抚养者以及邻里居民,向该婴儿经常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构提交出生登记申请;如涉及到弃婴情况,则应由收养人或相应的育婴机构代为向户籍管理机构进行生存登记申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2024-08-13
    375人看过
  • 新出生的婴儿死亡如何计算死亡赔偿金
    一、新出生的婴儿死亡如何计算死亡赔偿金1、新出生的婴儿死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二、新生儿出生后死亡医保可以报销吗1.能否报销刚出生宝宝有疾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发生的医疗费用,各地政策不一样,从情理上来说应该给予报销。2.目前很多地方都有准新生儿参保的规定,即宝宝未出生前就为其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确保新生儿一出生就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如
    2023-06-14
    88人看过
  •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继承权有哪些规定?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因为胎儿尚未出生,所以胎儿不是民事主体,也就不享有民事权利。而继承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因此在法律上胎儿不享有继承权,但是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我国民法典又作出了“保留胎儿应继承的份额”的规定,即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可见,尚未出生的胎儿虽然不享有继承权,但是仍然可以依法在其出生后继承到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1、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
    2023-03-01
    152人看过
  • 孩子出生后死亡产假多长时间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享有98天之法定产假期限,若因个人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产假期限,最多可延长至一整年度。具体细节如下所示:首先,女职工在分娩过程中所享有的产假为98天,在此期间内,其产前可以提前申请休假,且具体时长为15天(按照平均妊娠周期40周进行计算,即女性自妊娠第38周起即可开始提出产假请求并返回家中待产,若此前尚未提出产假请求,则在产后仍可直接享受98天的产假待遇);其次,对于难产的情况,女职工将额外获得15天的产假(此处所指的难产主要涵盖了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以及臀围产等多种情形);再次,如女职工成功生育多胞胎,那么每多生育一名婴儿,其产假期限便可相应地增加15天;最后,对于怀孕不满四个月而选择流产的女职工,其将享有15天的产假;而对于怀孕超过四个月后才选择流产的女职工,其将享有42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
    2024-05-11
    133人看过
  • 生育和死亡保险
    法定结婚年龄
    (一)生育保险1.概念生育保险,是指保障女职工因怀孕和分娩而从社会上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2.生育保险的对象(1)生育保险只对已婚妇女劳动者实行经济帮助。(2)生育保险在我国只适用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已婚女职工,并且还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即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已婚妇女劳动者生育、妇女劳动者非婚生育,均不得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生育保险待遇的给付生育保险属于短期性补助。在具备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下,可享受到下列生育保险待遇:(1)医疗服务。医疗服务是为妇女生育提供医疗帮助的。我国规定的,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以及采取避孕措施控制生育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出院后非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的治疗,产假期满后的休息治疗,则按照医疗保险规定办理。(2)产假。产假是为妇女怀孕、生育和产后照顾婴儿而设立的休假。为了保障劳动力和人
    2023-06-09
    473人看过
  • 继承权是否受到出生和死亡的影响?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依反面解释,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婚前财产,死亡后配偶能继承吗婚前财产死亡后配偶能继承。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该方死后,遗留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该方的合法遗产,同时自然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那么在该方死后,配偶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该方的婚前财产。夫妻一方去世后,遗留的婚前财产可以由其配偶继承,配偶应当和该方的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婚前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
    2023-07-05
    196人看过
  • 教师体罚学生死亡死刑吗
    教师体罚学生死亡不一定判处死刑,要看具体的犯罪情节。教师体罚学生致死大部分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甚至是意外事件,体罚和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话,教师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有自首等情节的,一般不判处死刑。体罚和死亡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话,教师承担侵权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4-15
    481人看过
  • 胎儿出生是死体继承规定是什么
    胎儿出生是死体继承规定是关于保留的遗产份额,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续继承。死胎没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因为胎儿出生后即取得民事主体资格,可以继承遗产,即使出生后不久就死亡的,保留的遗产份额还是属于他所有,因此死亡后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一、失去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遗
    2023-02-20
    399人看过
  • 逃逸后死亡与死亡后逃逸判刑有什么不同
    逃逸后死亡与死亡后逃逸判刑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发生交通事故后,发现被撞者已死亡或经医疗机构确认死者当场死亡,肇事方逃离现场的属死亡后逃逸。因肇事方逃逸而导致受伤害者没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2)量刑标准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致人死亡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哪些情况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
    2023-08-02
    240人看过
  •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的认定
    可以证明自然人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的首要绝对证据是出生证明和死亡证明。出生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判断标准的依据出生和死亡均是法律事件,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的判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例如,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直接决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影响遗产的范围、继承人的范围等。根据出生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死亡证明是指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自然人死亡的文书。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公民死于医疗单位的,由医疗单位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由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
    2023-07-31
    464人看过
  • 人死亡多久查不出死因
    法律综合知识
    一、人死亡多久查不出死因对于人死亡后多久查不出死因的问题,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界限。这主要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死亡后的环境条件、尸体保存状况、鉴定技术的先进程度等:1.一般而言,如果死亡时间较短,且尸体保存得当,通过专业的法医鉴定,通常能够较为准确地查明死因。2.随着死亡时间的推移,尸体可能会经历自溶、腐败等过程,导致原有的病理改变变得模糊或难以辨认,从而增加了查明死因的难度。因此,在实际情况中,一旦怀疑有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法医鉴定,以获取最准确的死因信息。二、死亡司法鉴定需要多久死亡司法鉴定的时间要求通常遵循《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的相关规定。1.根据该规则,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2.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时间限制并非绝对,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另有规定,或者侦查破案、诉讼活动有特别需要的,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鉴定单位另行约定鉴定时限。3
    2024-08-18
    64人看过
  • 新生儿死亡后遗体继承权有关吗
    胎儿出生后死亡和出生时死体在继承权上是有区别的。胎儿出生后又死亡的,已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继承权,已经实际取得了遗产。即使不久后又死亡的,也应由他的继承人来继承他的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即是死体,他还没有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无法享有继承权,不能继承为他保留的遗产,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子女先于父母死亡还有继承权吗一、子女先于父母死亡还有继承权吗1、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还有继承权。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
    2023-08-09
    137人看过
  • 新生儿刚出生就窒息死亡算不算医疗事故
    1.医院未告知我家属孩子的病情是否严重,是否该转院等。2.在此期间医院未对孩子进行任何病情检查,查找病因。3.孩子窒息的时候虽有值班大夫,可值班大夫无策后却让我们家属找主科医生,最后用近半小时时间在酒座上找到主科大夫,而且喝的大醉回医院救治孩子,后告知我们转院。4.剖腹产提前了5天,而医院在手术同意书上伪造患者签字。求助:这样的事情是否能属于医疗事故,如果不属于,我应该怎样打这个官司,能有多少胜算?应该从什么角度着手?福建福州吴文兴律师回复:1、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医院;2、起诉时你必须有在医院接受治疗的证明,如病历、住院档案,小孩的死亡证明书等;3、医疗事故是被告医院举证的,要证明不是医疗事故,或小孩的死亡与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应由医疗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医疗事故鉴定可由医疗来申请;4、你目前必须尽快把医院的所有病历档案复制回来,以防医院进行对此进行变造、伪造;5、相关证据收集齐后,向医院所
    2023-06-08
    72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更多>

    #非婚生子女
    相关咨询
    • 出生后死亡及死亡后死体身体影响有什么意义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6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依反面解释,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
    • 胎儿出生后死亡和出生时死体继承权上有区别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1
      胎儿出生后死亡与出生时死体继承权不同。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继承权,实际取得了遗产。即使很快死亡,他的继承人也应该继承他的遗产份额。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他还没有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享有继承权,不能继承为他保留的遗产,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
    • 出生后为死体与出生后死亡对继承的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3
      出生后为死体与出生后死亡的区别为: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出生后的孩子和出生后死亡对继承有没有影响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8
      出生后为死体与出生后死亡的区别为: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依反面解释,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
    • 胎儿出生后死亡与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这两者有何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03
      胎儿出生后死亡是指其娩出后是活体,而后死亡,不论其存活时间长短;而胎儿出生时死体则指胎儿在母体中即已死亡。两者区别的意义在于对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的处理方法不同,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则胎儿依法继承为其保留的财产份额;而胎儿时出生时是死体的,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则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