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协议哪些情况下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8:13:21 378 人看过

股份转让协议下列情况下无效:

1、股份转让协议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意图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股份转让事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一、格式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格式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为:

当合同签订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方式或者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以及损害了社会公共的利益或者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1、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背真实意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

非婚生子女对抚养费私下签订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就是有效的。法定无效事由有:行为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人虚假的意思表示的;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三、无效合同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法定理由是:

1、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3、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0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受让人无效的解除协议有哪些
    股权转让代持协议无效情形:1、协议意思表示虚假;2、协议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3、协议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协议违背公序良俗。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3-07-25
    492人看过
  • 股份转让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个税申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1、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3、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4、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5、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6、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股份转让有哪些限制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
    2023-08-16
    267人看过
  •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几种?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3、违反特别规定。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批准机关一般为当地政府。如国有股转让没有经过批准,也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无效。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详细了解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否则将导致转让无效,从而带来麻烦和损失。股权转让的种类有哪些?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股权转让
    2023-05-06
    109人看过
  • 房屋转让协议的生效情况
    房屋转让协议合法有效抚顺市某县的原告刘某原系被告尹某的公爹。2009年原告刘某与被告尹某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尹某将其与丈夫刘某某(已去世)自建的房屋及租用的当地工商局屠宰场的房屋使用权以四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某。在合同签订当日双方即完成了全部交房付款的手续。但在四个月后,原告刘某因屠宰场的相关手续没能办成,没有达到其当初买房的目的,便到法院起诉以屠宰证照不允许买卖,及转让的房屋系死者刘某某的遗产且刘某有继承权为由,要求依法判决双方的转让协议无效。我受本案被告尹某委托代理其诉讼。经过详细了解案情,及认真分析研究,认为从双方所签订的协议来看,双方所转让的只是自有房屋的所有权和租用房屋的使用权,并没有约定转让屠宰证照等行政许可,且事实上被告尹某也没有将证照交付给原告。对于继承问题,原告所主张的转让房产系其子遗产,且原告为继承人之一,被告一人无权转让遗产。我提出的意见是:被告转让给原告的财产份额只
    2023-06-09
    445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股权转让无效
    一、哪些情形股权转让无效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如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时,其协议也有可能被认为无效。注意:(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2)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
    2023-03-27
    486人看过
  • 专利权质押和转让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1、专利权质押和转让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1)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3)(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专利权质押需要哪些材料。出质人与质权人签字或盖章的《专利质押登记申请表》2。专利权质押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4。如果代理人受委托,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5。提供的其他材料III.专利权的特征1。排他性:也称为排他性或排他性。专利权人对其所拥有的专利享有专有权。未经许可或者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构成侵权。这是专利(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征之一。时效性:法律对专利权人的保护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超过这个时限,它将不再受到保护。专利权立即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地域性:任何专利权只能在某一地区依法产生,并受该地区法律保护。这也是与有形财产不同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
    2023-05-07
    63人看过
  • 股权转让非本人签名转让协议无效
    2004年4月19日,王女士出资20万元与张某等人开办洛阳市某矿业有限公司。2008年11月27日,王女士发现自己的20万元股份变更到了李某的名下,但王女士并没有签订过任何变更股份手续,于是,王女士将矿业有限公司和李某告上了法庭。但被告矿业有限公司则辩称原告王女士在公司只是顶名股东,未投入股金,其要求确认在公司的20万元股权,属无理要求;2004年10月13日,张某收取李某20万元现金交公司账上,将原告空股股东名字取消,吸收姜汉卫为新股东,制造了股东转让协议和收款证明。法院审理后认为,2004年8月26日,洛阳某矿业有限公司给王女士出具盖有公司公章的《证明》是真实的。同年10月13日,王女士与李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因均不是王女士和李某在该《股权转让协议》上亲笔签名,该协议无效,原告王女士要求确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矿业公司辩称的王女士是顶名股东,未投入股金的辩论意见,但其没
    2023-06-05
    257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本文主要介绍了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包括公司必须依法成立、出让人依法取得股东资格以及取得股权程序合法。只有满足这些前提条件,股权才可以进行转让。在满足以下前提条件的前提下,股权才可以进行转让:1.公司必须依法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才依法取得法人资格。2.出让人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基于社员资格而享有的股权,包括各种具有财产性质的请求权和共同管理公司的权利。3.取得股权程序合法。 股 东 资 格 的 取 得 对 股 权 转 让 有 何 影 响 ?股东资格的取得对股权转让具有重要影响。在股权转让中,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是必须的,否则转让行为将无效。同时,股东资格的取得也会对股权转让的定价产生影响。如果股东资格较容易取得,那么股权转让价格就可以相应地高一些;反之,如果股东资格较难取得,则股权转让价格就需要相应地低一些。另外,
    2023-09-04
    57人看过
  • 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股权重组是指: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金额或比例发生变更,具体包括,(1)股权转让,即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2)增资扩股,即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企业的股权重组,是其股东的投资或交易行为,属于企业股权结构的重组,不影响企业的存续性;企业不须经清算程序;企业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一、股份转让限制规定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2023-03-01
    85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建设项目附属协议将无效
    项目联营的目的是承接更多更好的建设项目。也许很多人认为,由双方自愿独立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应当有效,但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法律不允许任何建筑企业与他人或公司签订附属协议。根据建筑法的规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属于附属工程。这是所有建设工程联营协议的核心内容,也是各方签订联营协议的主要目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从属行为有以下几种:1。不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者企业,以具有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2。低资质施工企业以高资质施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3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4.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通过名义合资、合作、内部承包等方式,变相承包工程。项目联营协议无效但《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企业名义利用企业资质证
    2023-05-07
    20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股份合作企业股权能转让
    股份合作企业股权可以转让的情形:1、公司应当依法成立。2、出让人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基于社员资格而享有的股权,包括各种具有财产性质的请求权和共同管理公司的权利。3、取得股权程序合法。一、股东权利指的是什么股东的权利有什么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股东的权利如下:1、股东身份权;2、参与决策权;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4、资产收益权;5、退股权;6、知情权;7、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8、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9、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10、分配公司利润,取得公司剩余财产。二、股份和股权的区别是什么?1、定义不同。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2、转让。股份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份
    2023-03-28
    215人看过
  • 保密协议在哪些情况下被认为是无效的?
    保密协议无效的情形有:1、保密协议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保密协议违背公序良俗;3、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即保密协议无效。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保密协议无效的情况保密协议是指员工离职时,公司与其约定对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的一种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竞业协议补偿金,当用人单位超出一定的时限没有支付员工补偿金时,该保密协议应当失效。与此同时,保密协议应当明确规定保密期限,当保密期限到达时,该保密协议也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
    2023-07-03
    142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哪些情况属于无效?
    1、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据此作出罚款决定的股东会决议无效。2、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公司章程在赋予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职权时,应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股东会在没有明确标准、幅度的情况下处罚股东,属法定依据不足,相应决议无效。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况有哪些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况有:1、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有效性强制性法律和行政法规;2、侵犯未收到通知或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合法实体权益的股东大会决议。由于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本质是股东各方就公司经营管理达成的协议,本质上属于合同,也就是说,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中有效性的强制性规范。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本质上是股东各方就公司经营管理达成的协议,属于合同。股东会决议内容侵犯未通知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视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有效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属于无效的股东会决议
    2023-07-03
    245人看过
  • 民间股权转让法律无效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法律承担:1、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2、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股权转让协议的当事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4、公司据此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撤销。一、有欺诈行为的合同怎样处理一般来说,有欺诈行为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经济合同无效后会怎样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
    2023-03-26
    10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转让协议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3
      1、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2、有重大误解;3、一般的欺诈;4、一般的胁迫;5、乘人之危。
    • 不同情况下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不同情况下转让协议有效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不同情况下转让协议法律效力如以下所述:1、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个人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2、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3、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 什么情况下转让方可以不披露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转让方可以不披露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信息:(一)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二)转让方作为国有控股股东,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者资产重组,在控股公司或者集团企业内部进行协议转让的;(三)上市公司连续2年亏损并存在退市风险或者严重财务危机,受让方提出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及具体时间表的;(四)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涉及转让方所持股份的。
    • 哪些情况下股权不能转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3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 协议转让股份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23
      企业产权转让中,由于目前市场机制尚不完善,而产权转让又涉及到转让方案的设计、职工安置、债权、债务的处理,产权转让行为的报批、资产的评估等诸多情况,所以企业产权交易往往还是以协议转让为主。但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产权转让程序,也在第十八条规定“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采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