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土地使用税政策标准调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5 15:22:04 252 人看过

一、济源土地使用税政策标准调整是什么?

经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批准,济源市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称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调整如下:

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土地划定为三个等级范围:

1、一级范围:市区范围内的应税土地。

2、二级范围:各建制镇范围内的应税土地。

3、三级范围:各工矿区范围内的应税土地。

上述应税土地年缴纳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为:一级土地13元/平方米,二级土地9元/平方米,三级土地6元/平方米。

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在开征土地使用税的地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纳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和其他单位;所称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三、哪些情况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

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

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3、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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