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举证人逾期提供证据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4:21:40 193 人看过

1、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举证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

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五条

一、民事诉讼举证时效是多久?

举证时效也就是审判实践中所说的举证期限,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尚未做出具体的规定来设立举证时效制度。根据审判实践经验,我所可以给举证时效下这样一个定义,举证时效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提出某项主张时,应在人民法院规定的诉讼期间内,提出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逾期不能或者没有提供证据的即是不履行举证责任,放弃举证的权利,应当承担不利举证的后果的一种制度。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事争议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与劳动争议案件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方掌握和管理着劳动者的档案、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保护提供等情况和材料,劳动者一般无法取得和提供,因此对用人单位提供证据又作出了特别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这一规定再次明确和扩大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减轻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关于规章制度的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
    2023-07-03
    147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举证时如何提供证据组合
    民事案件举证时怎样提供证据组合按照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问题的格式列表。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
    2023-06-14
    7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一审能提新证据吗
    一、劳动争议的类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争议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员工不服发生劳动争议后,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证据收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确定权利义务的凭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首先要有劳动合同,且合同条款能证明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实证据。事实依据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之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39条、40条、41条、4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方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必须与法定的条款相符合。例如,对严重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单位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要准备的证据就是员工违反了哪条劳动纪律,不仅要有违纪的事实证据,还要出示劳动规章制度来说明用人单位的纪律规定。(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按照《
    2023-02-23
    316人看过
  • 劳动争议工资证据的提供者是谁?
    劳动争议工资的证据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但是,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举证责任,根据以下情况处理:1、“谁主张,谁举证”,是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般举证规则。即在同一案件中,劳动者提出诉讼主张的,由劳动者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亦提出诉讼主张的,由用人单位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承担举证责任。2、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而劳动者不负举证责任。这是基于用人单位的特殊地位所做的考虑,用人单位相对劳动者而言,掌握单位内部资料,较易行使举证权。3、在部分场合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需要区分诉讼主张的性质及类别,针对某一特殊性质或类别的诉讼主张,无论是由劳动者还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均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起诉离婚需提供的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
    2023-08-12
    49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指引之一劳动争议案件举证指引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一)原告、被告方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自然人的应证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应证明其工商登记情况或法人登记情况,列雇主为当事人的应证明雇主招用人员人数;(二)劳动仲裁申诉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诉书”;(三)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的书面裁定、决定、通知;(四)原告收到仲裁文书时间的相关证据材料。二、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一)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二)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三)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四)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
    2023-04-29
    45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怎样处理?
    1、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2、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3、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4、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5、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律师补充: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规则,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对自己的诉请和抗辩均应及时、全面、诚实地完成举证,以便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案件。当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逾期提供关键证据,严重违反诚信
    2023-05-06
    326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举证指引最详细
    此指引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上海地区仍然可以参照上述指引来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为便于当事人进行劳动争议诉讼,现就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诉讼中的举证事项通知如下: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一)原告、被告方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自然人的应证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应证明其工商登记情况或法人登记情况,列雇主为当事人的应证明雇主招用人员人数;(二)劳动仲裁申诉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诉书”;(三)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的书面裁定、决定、通知;(四)原告收到仲裁文书时间的相关证据材料。二、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一)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二)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
    2023-06-14
    142人看过
  • 【劳动法须知】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
    民事领域的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对于举证责任的含义,从法学理论上主要有行为责任说、双重含义说和危险负担说三种界定。在我国的诉讼实践中,主要是采取双重含义说来定义举证责任的,即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能尽到上述责任,则有可能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北京时开劳动纠纷律师认为,举证责任的基本含义包括如下两个层面:(1)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且予以证明的责任。(2)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不能予以证明的,应当由该当事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的责任。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对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或
    2023-04-25
    221人看过
  • 对负有举证责任人提供的证据法院怎样处理
    1、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处理:(1)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2)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3)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民事诉讼证据的性质1、客观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
    2023-02-28
    185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中用证据说话
    一、劳动争议案件原、被告应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用人单位提交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3、合同工,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应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证明。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5、劳动争议发生的事实根据(包括劳动争议如何发生的、争议的内容、能证明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的一切证据材料)。6、用人单位提供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依照的法律、行政法地方性法规、参照的规章的名称及适用的条、款、项、目、若依据是本单位的内部规定,则提供该规定的正本及复印件。二、几种典型劳动纠纷案件所需的证据材料(一)开除纠纷1、开除处理决定书;2、被开除者错误事实的证据;3、开除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企业负责人的意见,职代会的讨论决定、工会的意见、及是否书面通知本人的证据)。(
    2023-06-07
    151人看过
  •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申请回避怎么处理
    1、劳动人事争议的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提出,并说明理由。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庭审理后知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一条一、劳动争议案件如何仲裁(一)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一至二名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和律师执照,没有上述证明和执照的,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更换委托代理人,但应向仲裁委书面告知变更情况。(二)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向仲裁委提出仲裁员回避申请,但应说明理由。经仲裁委员会审查,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调整仲裁庭组成人员并重新确定开庭日期: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批准
    2023-02-14
    408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证据形式等未规定怎么处理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证据形式等未规定怎么处理1、争议处理中涉及证据形式、证据提交、证据交换、证据质证、证据认定等事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未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八条二、劳动争议仲裁怎么举证(一)主要原则还是“谁主张,谁举证”。作为民事诉讼举证的重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也是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举证的原则。根据新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事实依据,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员工被单位解除了合同,员工对此不服时,必须拿出合同仍然成立和生效的证据,而用人单位则要拿出解雇员工的证据。(二)以下情况由用人单位举证1、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争议的
    2023-06-16
    450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到底谁有义务举证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有其特殊性,不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劳动争议案件虽然不是行政案件,但与行政案件相似,并具有共同的特征。在一些劳动争议案件中,是企业首先实施了处罚职工的纪律行为,职工不服而起诉才引起纠纷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谁先主张谁先举证的原则,审理时应该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企业首先举证,并负主要举证责任。因为既然企业认为职工存在违纪事实,决定对职工予以处罚,且具体处罚行为已经实施、生效,所以企业应举证来证明自己具体行为的合法性。否则,就会形成企业首先推定职工违纪,然后再来寻找证据的逻辑错误。这恰恰证明了企业在处罚职工时根本就无证据可言,无事实可依。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明显不平等,企业是主动处罚的强者,而职工是被动受罚的弱者。职工的出勤、劳动、违纪等行为均是由企业单方面记录在案,并由企业单方面认定、存档。职工无记录
    2023-06-10
    21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不只是企业来举证
    很多员工,甚至很多律师都认为,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是倒置的,应该由企业来举证,这是一个很荒谬的观念。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只是确认了企业在特定的情形之下的举证责任,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很多细节,企业并不负有全部的举证责任。比如是否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这一点,企业没有任何举证责任,既然是员工申诉,员工首先就要尽到自己的举证责任,然后才能轮得到企业可能性的反举证。实践中,确实有很多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结果导致员工申诉无门。其实在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要想取到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是有很多方式的,比如:1、社会保险记录想办法让企业给你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2、工资发放记录比如工资条,再比如工资卡的银行记录,这也是一个很有利的证据。3、胸卡、门禁卡这种证据的证明效力较弱。4、房贷收入证明无论你在职时是否真正买房,都可以找企业
    2023-06-10
    36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事争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录用聘用、聘用或聘任合同、职务任免、福利待遇、工资调整、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事项所引发,人事管理行为侵害相对人(工作人员)权益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更多>

    #人事争议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应当提供哪些证据?应提供哪些直接证据材料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6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劳动纠纷的直接证据有哪些?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
    •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举证,对劳动争议不服怎么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11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举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举证的范围 劳动关系的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工资收入的证明、加班的证明等;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
    •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何认定举证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鉴于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处于弱势地位,相关法律、法规就明确有些证据的举证责任在企业一方,具体详见以下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办案规则》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八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
    • 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由于发生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由谁来提供合法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
      劳动争议属于民事案件纠纷的一种形式,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也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规定,因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但是因为考虑到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单位与劳动者在实际关系中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对立状态,针对一些由单位掌控的证据,最高人
    • 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只要向劳动机构提供证据就不能只由用人单位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6
      不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上述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因客观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