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的成立要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1:35:17 74 人看过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律师补充: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条款的限制。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公安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收养关系如何解除,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一、收养关系如何解除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行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的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可见,协议解除的程序也实行单一的登记制。并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9条、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申请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要予以解除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二、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关系的解除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1、收
    2023-05-05
    166人看过
  • 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是哪些条件
    一、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是哪些条件成立买卖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没有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规定的其他成立条件等。《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实质要件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
    2024-01-23
    266人看过
  • 在我国儿童收养条件要符合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孩子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024-04-27
    178人看过
  • 成立事实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三)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四)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事实收养关系证明方式,有两种。一是去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二是提供周围邻居或者居民委员会的证言。其实,只要有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一般都可以获得相关证据去证明的。只是合法的收养关系确立,一般都要去相关部门做相关的登记,办理好相关手续。事实收养关系成立的其他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所以,如果就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成立发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亲友或者周围邻居的证言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
    2023-08-17
    278人看过
  • 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收养关系成立条件
    收养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与非婚生子女建立养父母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行的活动。一、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的问题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允许监护人将其送养。6、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得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二、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1、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
    2023-04-29
    167人看过
  • 被收养人符合哪些条件才能被收养
    被收养人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其中,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儿童;未成年人是指年龄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幼儿、儿童、青少年;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因伤、病、残或经济困难以及客观条件不许可等原因,无力抚养的孩子。律师补充: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与“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
    2023-05-06
    454人看过
  • 什么是收养?收养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收养是指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确立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正式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三方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收养人:(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被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被收养人:(1)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2)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同意.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的父母;被收养人的监护人;抚养弃婴、孤儿和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机构。
    2023-06-08
    381人看过
  • 收养关系怎样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地点在哪
    一、收养关系怎样成立收养关系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并按照如下程序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才会成立:1.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情况。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二、收养关系的登记地点在哪收养关系的登记地点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
    2022-06-13
    161人看过
  • 成立合法收养条件包括哪些
    收养他人子女的人为收养人,称养父母;被他人收养的人为被收养人,称养子女,将子女或儿童送给他人收养的人为送养人。有效的收养行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三)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
    2023-06-24
    95人看过
  • 2024符合哪些条件成立累犯
    一、符合哪些条件成立累犯累犯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其中有一个罪是过失犯罪,就不符合累犯的条件。累犯不包括过失犯罪。如某犯罪分子前罪是抢劫罪,后罪是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所以该犯罪分子不是累犯。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5年之内。如果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过程中,或者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5年以后或服刑人员被赦免5年以后,都不能构成累犯,不按累犯处罚。在刑罚执行期间再犯罪的,不按累犯处罚,应当依照我国法律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二、累犯和再犯是一样的吗?累犯在客观上表现为再次犯罪,具有再犯罪的事实。犯罪人如果没有再次犯罪,就无累犯可言。因此,再次犯罪是累犯构成的事
    2024-02-06
    311人看过
  • 符合哪些条件合同才会成立
    关于合同成立所需满足的基本要素,我们有以下几点阐释:首先,必须明确订约主体必须是在法律上已被承认的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其次,签订合同时双方必须以“合法”的方式进行操作;再次,各方当事人必须围绕合同的核心关键条款达成共识,这也即是说,任何一份合同都必先经过双方面对面、心平气和的商议与协商,形成并达到意见一致的状态,最终才能达成共识并正式签署;最后,不可忽视的第四点,合同的成立需要经历从邀约到承诺的完整阶段。《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8-01
    468人看过
  • 我国的涉外收养政策有哪些,涉外收养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我国的涉外收养政策有哪些1、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内地收养儿童的条件和程序:收养人既要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或地区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定,又要符合中国所规定的年龄、身体等方面的条件。如果被收养人是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人可以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一般规定的限制。此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符合的外国人,首先要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即中国收养中心,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以上材料应由收养人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一同提交到中国收养中心。其次,中国收养中心在对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收养条件的,参照收养人的意愿选择适当的被收养儿童,并将被收养儿童及其送养人的相关资料
    2023-06-08
    356人看过
  • 发生雇佣关系需要符合哪些法律条件
    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方面考虑: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一、雇佣关系中的雇主是如何确定的只要具备下列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认定为雇佣关系。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方面考虑:一、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二、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仅是雇主雇佣来完成某项工作的人,雇员在工作时应听命于雇主,服从雇主的监督指导。三是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雇佣关系是雇佣法律关系的简称,是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私有
    2023-06-20
    251人看过
  • 收养关系中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收养关系中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93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被收养人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其中,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儿童;未成年人是指年龄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幼儿、儿童、青少年;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因伤、病、残或经济困难以及客观条件不许可等原因,无力抚养的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被收养人能否继承生父母遗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即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即产生两个法律后果:一是确立了养子女与养父母
    2023-04-30
    456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成立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2
      1、事实收养关系不成立。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人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且年满三十周岁;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
    • 形成抚养关系要符合哪些条件,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4
      形成抚养关系要符合的条件: 1.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 2.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 3.有较长时间的抚养事实。
    • 事实收养关系是否符合收养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8
      1、事实收养关系没有效。法律只承认经过合法收养手续形成的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如下: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年满三十周岁;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
    • 符合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有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6
      1、抚养人和被抚养人之间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依法形成抚养关系: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
    • 收养公证是什么意思,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0
      收养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与非婚生子女建立养父母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一、办理收养公证,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二、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一)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