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拒绝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01:07 300 人看过

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被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时,必须提供准确、充分的证据证明仲裁裁决不合法。同时,执行人发现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可以按照职权调查取证。收到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后,或者执行人员提出拒绝执行的理由后,人民法院执行机关应当报请院长决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对方当事人依法成立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当事人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四)查明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五)证据不足(六)仲裁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的行为,人民法院认为执行该裁决有违公共利益的,不执行

裁决书应当送达双方和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双方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或者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六十条被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裁决进行审查核实,(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2)被申请人没有被告知仲裁员的指定或者仲裁程序的进行,(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一致;(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已经作出裁决无仲裁权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有违公共利益的,不予执行,被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复核,第七十一条被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外国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经合议庭审查核实后,不执行规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规则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保全、仲裁裁决的执行有什么新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的规定》于1998年7月18日起施行。若干规定不仅明确了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和人民法院判决一样由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而且对仲裁过程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均作了详细规定。(1)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2)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或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仲裁裁决是否有不予执行事由进行审查的,应组成合议庭进行。(3)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前款案件的级别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4)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
    2023-06-06
    186人看过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仲裁裁决包括吗?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包括仲裁裁决吗?包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为该决定必须是由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并且裁决的内容必须要具备法律效用力。除此之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要件有些时候还需要从客观要件方面的客观表现来进行考虑。(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体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这里包括两层含义:(1)是人民法院
    2023-06-28
    96人看过
  • 仲裁裁决法中仲裁裁决怎么执行?
    一、仲裁裁决法中仲裁裁决怎么执行?仲裁裁决执行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已送达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应自动履行。按照中国法律,国内的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或被执行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或者外国法院申请执行。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以当事人帐户中扣留或划拨需支付的款项。二、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应采取什么措施?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2023-06-03
    392人看过
  • 法院在何种情况下撤销或拒绝执行涉外仲裁裁决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被申请人没有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的,或者因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责任的原因未陈述其意见III.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一致IV.裁决的事项不在仲裁协议或仲裁的范围内机构没有仲裁权从上述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法院只在程序上而不是实质上审查外国仲裁裁决,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同时,它还规定,当事人只能对程序性问题提出质疑,不能要求法院对裁决的实质性问题进行审查。这在法律上保证了涉外仲裁裁决的终局性
    2023-05-07
    499人看过
  • 如果雇主拒绝执行仲裁裁决,该怎么办?
    2007年12月,上海户籍的陈小姐发现,她参加劳动保险服务的台资企业“漏缴”了半年的社保费。之后,陈小姐多次要求单位补交,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陈小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经审理查明,支持陈小姐要求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请求。然而,该单位在发出“该怎么办”的裁定后拒绝执行焦急的陈小姐求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执行仲裁裁决,该怎么办,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作出裁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用人单位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单位拒不履行,陈小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05-07
    139人看过
  • 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仲裁委员会在各地人民法院的支持与监督下,顺利裁决并执行了大量的民商事经济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近几年以来,有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的执行采取一些过于苛刻审查方式,动辄裁定不予执行,不但使仲裁委员会的生效裁决和一裁终局的法律制度形同虚设,也使当事人对有关基层人民法院产生了不良印象。因此笔者认为,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申请不予执行的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辖,以确保仲裁裁决文书的严肃性,确保人民法院对仲裁监督的质量,确保一裁终局的法律制度得以落到实处。其理由与根据如下:一、各基层人民法院对是否裁定不予执行所采取的标准不一。在司法实践中,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大多数法官在审理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时,均能在一裁终局的原则下,重程序审查,淡化实体审查,慎重对待已生效的裁决文书。但有的基层法院的法官,滥用实体审查的
    2023-06-06
    122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在哪些情况下无法被人民法院执行?
    人民法院不执行的涉外仲裁裁决包括如下:1、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未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者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因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责任的原因未能发表意见的;3、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4、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5、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裁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涉外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涉外仲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居中决断的制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一经制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由于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民间性质,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只有裁决权,而没有执行权。执行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对于生效的仲裁裁决或调解书而言,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如果当事人一方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或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
    2023-07-07
    12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裁定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第二百七十四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
    2023-04-21
    165人看过
  •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由哪个法院管辖,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有仲裁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以及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一、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由哪个法院管辖?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1)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2)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立案审查处理;执行案件已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于收到不予执行申请后三
    2022-05-09
    233人看过
  • 分析拒绝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原因
    理由如下:1.仲裁协议无效。2.未给予适当通知或未能提出申辩。3.仲裁庭超越权限。4.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不当。5.裁决不具有约束力或已被撤销、停止执行。另外,1953《纽约公约》第5条规定了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第5条分两款,第1款规定了须由被申请人举证证明的拒绝执行的理由。第2款涉及到违反执行地公共秩序的理由,法院可以自行决定依照这些理由拒绝执行裁决。《纽约公约》第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被请求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国家的主管机关,认为按照该国法律,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主动予以拒绝承认和证明:(1)裁决的事项属于不可裁决事项;(2)承认或执行裁决违反该国公共政策。论我国承认和执行区际仲裁裁决的模式选择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提出及其实践为中国营造了区际司法协助的可能和环境。我国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四法域构成了错综复杂的区际司法协助的主体,就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而言,目前内地与
    2023-07-19
    171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可以起诉吗?
    按照现有的国际仲裁规定,一旦仲裁裁决之后,那么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执行裁决,要是没及时履行仲裁的,那么享有权利的一方可以去申请执行。不过,要是涉外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现在就要采取其他措施。在实际情况中,按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是重新申请仲裁了,那么需要按照下面的步骤走:1、先去申请仲裁,做好答辩并提出反诉申请人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一名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并且预缴仲裁费。被申请人要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45天内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明文件。要有反诉,最迟要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60天内以书面提交仲裁委员会秘书局。2、组成仲裁庭双方当事人需要在各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
    2023-04-30
    121人看过
  •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仲裁裁决规定如下:本规定所称的仲裁裁决执行案件,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仲裁机构依据仲裁法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的案件。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二)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立案审查处理;执行案件已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于收
    2023-04-13
    272人看过
  • 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4××××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执字第××号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写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年××月××日经××××仲裁委员会作出(××××)×××字第××号裁决,由于被执行人不履行,申请执行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并提供了证据予以证明。本院审查认为,……(写明不予执行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仲裁委员会(××××)×××字第××号裁决本院不予执行。申请执行费××元,由申请执行人×××交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2023-06-11
    464人看过
  • 对什么涉外仲裁裁决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涉外仲裁裁决主要有: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5、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仲裁法》第七十一条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2024-04-28
    45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规则是仲裁机构制定的,用于规范仲裁程序和仲裁行为的规则。它是仲裁程序的基础,规定了仲裁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方式、时限等内容,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公平、高效进行。 仲裁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仲裁工作的质量和效... 更多>

    #仲裁规则
    相关咨询
    • 对哪些涉外仲裁裁决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但是,如果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予执行的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仲裁是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进行的,如果
    • 仲裁中如何拒绝或不予执行裁决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7
      被执行申请人提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以下情况之一,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裁决不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提出仲裁条款,或者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向仲裁机构隐瞒了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人在仲裁案件中有贪污行为受贿、受贿、受贿、受贿、受贿、受贿
    • 执行裁定决定案件民事法院为何拒绝执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6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人民法院一定要执行仲裁裁决,怎么规定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10
      人民法院是不一定必须执行仲裁裁决的,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等。
    • 仲裁裁决是由哪级法院执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7-24
      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