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可变更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法律上的合同范围是一样的。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什么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
(一)无效合同是由于合同的成立要件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绝对无效的合同,这种合同不存在转化为有效的可能性,合同自成立以来,未曾生效过,因为法律对其作出了根本的否定性评价;
(二)可撤销的合同,其法律效力处于不确定的变化状态之中。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当事人的撤销权因以下原因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庆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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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更合同的类型: (一)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 (二)在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情况下,以及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成立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场合,有权人可诉请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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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和可变更合同区别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0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属于有效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效;可变更合同依法成立的,是有效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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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4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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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变更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21.原因不同无效合同是非法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不仅在于损害当事人的权益,还在于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虽然也具有违法性,但主要涉及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在于意思表示有瑕疵。当合同同时具有无效事由和撤销事由时,该合同按无效合同处理,否则就是放纵当事人的违法行为。2.原因与结果的关系不同无效合同的原因和结果是一种必然的关系。对于无效合同,原因的存在必然导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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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的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4(1)重大误解:既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背景、目的、内容产生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了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既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违背意志的合同; (4)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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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区别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7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