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调查案件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9 10:50:11 459 人看过

这段内容描述了不同类型案件的审理期限。对于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工作;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若案件较为重大和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民法院在受理公诉案件后,应在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晚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工作;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若案件较为重大和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民法院在受理公诉案件后,应在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晚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3. 案件重新调查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重新调查的期限为6个月。在侦查期间,若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则需要重新计算期限。此外,根据《高法解释》的规定,案件重新调查期限届满日不能少于剩余期限的二分之一。因此,在侦查期间,若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则有可能需要重新调查。重新调查期限为6个月,若期限届满日不能少于剩余期限的二分之一,则有可能需要继续延长。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重新调查的期限为6个月。在侦查期间,若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则需要重新计算期限。此外,根据《高法解释》的规定,案件重新调查期限届满日不能少于剩余期限的二分之一。因此,在侦查期间,若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则有可能需要重新调查。重新调查期限为6个月,若期限届满日不能少于剩余期限的二分之一,则有可能需要继续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庭审判相关文章
  • 需要重新审查案件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重新审查的情形包括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人民法院拟重新审理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零九条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审查。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报请核准期间,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报请核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撤回报请,重新审查案件。第五百一十条提起公诉后被告人到案,人民法院拟重新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商人民法院将案件撤回并重新审查。哪些案件可以决定不起诉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在侦查当中把事实搞错了,或者对法律理解有误,把不属于犯罪的情况当作犯罪来追究,或者把无辜的人误认为是犯罪嫌疑人,也有的是因为行为人是精神病人或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等等,人民检察
    2023-06-11
    148人看过
  • 重新立案是否必要?——针对发回重审案件
    发回重审的案件,若仍按原案号审理完毕后,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则可能使当事人产生二审法院对同一案件先后两次裁判相互矛盾的误解。因此,发回重审的案件,应重新立案。按重新立案时一审案件的编号顺序,编到多少号就是多少号,代字为“初”字。重审案件是否要收诉讼费?再审不需要交诉讼费,但是特殊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2023-07-04
    130人看过
  • 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一)是否有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发生。这是公安机关调查治安案件的前提。(二)违法行为是否需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是行为人对其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则不能处罚。(三)是否属于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的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不同的行政机关依法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即便在公安机关内部,包括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不同级别的公安机关之间也存在分工与管辖问题。只有对依法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且属于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的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受案的公安机关才有权调查处理。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公安机关应当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对于虽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案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当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一、举报人有
    2023-03-21
    358人看过
  • 法院调查取证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一、法院调查取证的必要条件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二、法院调查取证的方式是什么法院调查取证的方式:1.调查人向被调查取证的单位或个人出示证件,取得配合。2.调查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3.制作调查笔录,由被调查取证的单位或个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4.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三、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有: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2.书面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内容、需要由人民法
    2023-10-14
    246人看过
  • 房屋拆迁重建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1。如果你想拆除和重建自己的房子,你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危房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危房分为A、B、C、D四个等级,只有D级危房才能拆除重建。满足D级条件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处理自己的房子。(1)“原场地、原貌和原面积”,即必须在原房屋地基范围内修缮,不得超过原楼面面积,不影响道路、市政管线和排水的基本安全卫生要求;同时,修缮后的房屋不得超过原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面积、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高度、层数和建筑立面样式;(3)不纳入房屋征收和整体搬迁范围;(4)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经辖区规划部门批准,方可重建。2。房屋拆迁建设申请书怎么写?申请报告县国土资源局:我家有户籍人口,另一个人(我的妻子)没有从外省搬过来。目前需要申报拆除建设的危房(经我县房屋鉴定认定为D级危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位于北京。自年建房以来,历经40年风雨,多次遭受暴风雨、强台风等自然灾害,
    2023-05-31
    338人看过
  • 劳动仲裁重新立案要什么条件
    对于劳动仲裁重新立案的问题,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均未作明确规定,但在仲裁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劳动仲裁重新立案的只有符合下面列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再审理由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
    2023-02-07
    347人看过
  • 立案侦查调查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
    2023-03-23
    244人看过
  • 2022民事案件撤诉后重新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案件撤诉后重新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不予受理。申请撤诉的条件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申请撤诉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
    2022-07-14
    286人看过
  • 刑事案件庭审调查笔录重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权的行使归根到底体现在对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案件的审理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做出判决和裁定等阶段。审判权的行使最终是对案件进行处理,做出判决、调解、裁定均可,达到定纷止争或是惩罚罪犯的目的。对案件审理的中心环节则是开庭审理阶段。庭审笔录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反映法庭审判活动全部真实情况的记录,包括双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审判人员在法庭上陈述的内容及其他活动状况。法院的庭审笔录反映的是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开庭时的重点是将法庭审判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因此,刑事庭审笔录的作用和意义之大显而易见,其重要性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刑事庭审笔录可以将整个审判活动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成为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见证,是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的依据;第二,刑事庭审笔录固定下来的当
    2023-04-22
    124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是什么?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是什么呢?其实,简单来说,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是针对被告者而言的规定,根据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的保护被告者权益,使案件更顺利进行的规定。嫌疑人被逮捕之后,就可以向检查机关进行申请。为了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维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一、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的特性1、实质性。端于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核心条款是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其他条款基本是这两条的服务性、配套型条款。其中,第十七条规定了四种应当提出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的情形,第十八条规定了十一种可以不予羁押之情形。综合这两条不予羁押之情状,既有基于无罪判断,也有基于有罪判断但不予羁押不致于发
    2023-04-28
    382人看过
  • 重新审理案件的法定条件
    (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023-07-03
    104人看过
  • 报警立案要满足必要的条件是什么
    1、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畴,《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哪些属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哪些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当然对于我们普通百姓发生的刑事案件,绝大部分都是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除此之外,还需要明确由哪个公安机关管辖,比如本来在A省被盗窃了,跑到B省的公安机关报案,除非是逃窜盗窃犯跑到B省销赃等,那么其才有管辖的权限。2、明确是否存在犯罪的事实。跑去立案一定是存在着违法犯罪的事实,需要审查的。不是我们嘴说有犯罪事实那就是有,还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出示证据材料的。比如自己被诈骗,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等有这些证据,数额达到立案标准才能够立案。3、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常见的自己被骗了500元,跑去报案要求警察叔叔立案,但是经过查明犯罪嫌疑人仅仅针对自己实行诈骗,不存在多人诈骗的,而
    2023-06-18
    113人看过
  • 立案是否是报案的必要条件?
    报案了,不一定会立案,还要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才可以,并非只要报案就能立案。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1、首先立案追究必须得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2、其次还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的。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被诈骗后异地报案能立案吗诈骗罪可以在异地立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
    2023-07-01
    245人看过
  • 离婚案件财产调查需要查些什么
    离婚财产调查需要调查以下情况:1、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收入情况;2、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房产情况;3、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车辆情况;4、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一、离婚的时候不清楚对方实际收入该怎么办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有多少收入,这种情况下,往往是对财产的分割很难达成协议,所以可以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选择专业的律师为您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想知道对方的实际收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到。1、律师凭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调查。一般情况下,律师凭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前往调查,对于较大的国营单位,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来说,还是较为配合的,还是能够提供相关的工资收信息。律师可以提前与欲调查单位的劳动工资科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再凭律师证件和律师所出具的介绍信前往调查。2、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对于没有实施律师调查令的地区,若对方当事人的薪金收入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较为重要,可以
    2023-06-27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庭审判是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听取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运用法律展开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判刑,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诉讼活动。 ... 更多>

    #法庭审判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完成重审必须重新侦查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9
      发回重审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理时,可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发回重审的原因等情况,酌情确定举证期限。1_如果案件是因违反法定程序被发回重审的,人民法院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后,可以不再指定举证期限或者酌情指定举证期限。2_案件因遗漏当事人被发回重审的,按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3_如果案件是因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协商确定
    • 离婚案件撤诉后重新起诉的条件是什么,重新起诉的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
    • 司法局要调查什么案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30
      调查以下情况:个人住所、家庭、个人成长、社区表现、人际交往、家庭成员是否愿意配合监管、缓刑人员所在社区(村委会、居委会)是否愿意提供担保、缓刑考试期间是否愿意配合监管、受害者意见、社区居民意见等。
    • 第21条检察机关调查处理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21
      监察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调查取证时,调查人员应当出示有关证明文件。调查取证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 立案调查的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9
      立案调查代表对违法主体的违法事实基本认定,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并正式启动调查程序。立案调查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 2、有明确的违法主体; 3、达到法律规定的处罚条件(刑法和行政法规不同); 4、属于该机关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