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撬门的行为是不是犯罪预备需要看是处于整个犯罪过程的什么阶段,仅仅是撬门这一行为的话,构成许多犯罪形态的都是有可能的。
《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危险犯有犯罪预备吗
犯罪预备这个主要是自己着手实施犯罪进行的一些准备,危险犯包括的有很多而且一般来说也会有犯罪预备的情况,比如说放火罪,但是危险犯并没有事实上的着手实行犯罪。
危险犯的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在危险犯犯罪形态理论中相对简单。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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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但这一规定内容并不是犯罪预备形态的完整定义。应当认为,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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