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8:40:31 431 人看过

一、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的规定

(一)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三)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四)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五)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二、竞业禁止的对象包括哪些

竞业禁止的对象有:

(一)高层管理者;

(二)技术研发人员;

(三)高级营销人员;

(四)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

(五)重要信息员。

三、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法律后果

董事、高管的忠实义务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但其作用的发挥必须以健全的责任机制为支撑。主要规定了两种责任形式:公司的归入权和对违反义务董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一)停止损害的不作为请求权

董事、高管违反其义务而为竞业行为时,公司有权请求其停止竞业行为。传统民法理论中的民事责任主要可分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类。在董事违反忠实义务,为实现个人私利而损害公司利益时,其行为即产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具体来说,基于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委任关系,董事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实质上是违反委任合同的行为,因而应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董事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又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利,因而董事又应向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二)损害赔偿权或归入权

根据法律规定,董事、经理违反竞业禁止规定,从事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营业活动,公司将其营业活动视为本公司的营业活动,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所得收入也应归公司所有以作为对损害行为的补救,这种对公司权益的保护称为归入权,属于形成权的一种,至于所得收入,应当包括董事、经理从事营利性活动所得的金钱、其他物品、报酬或者其他权利。

法律之所以赋予公司归入权,主要是因为董事的竞业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往往是潜在的,公司很难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通过归入权的行使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董事予以惩戒,并补偿自己可能的损失。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归入权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是公司,因违背了法定义务而需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董事,权利客体是收入,即权利相对人取得的利益,既可能是物权,也可能是债权。公司在行使诉权时包括两个层次:

一是提起确定权利相对人取得利益的归属问题的确认之诉;

二是提起给付之诉,从而实现完整归入权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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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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