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虚假认证的法律责任如何划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7:30:49 64 人看过

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需要同时承担两项行政法律责任:一是没收认证费用,并处5倍以上10倍以下认证费用罚款。认证费用不足1万元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二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的认证人员撤销执业资格。此外,如果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情节严重,将被责令停业,直至取消认证机构的批准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民事责任方面,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国外著作权认证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外著作权的保护,加强对国外著作权认证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申请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国外著作权人及有关权利人的组织,必须是国家版权局已经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称国外著作权认证机构).三、国外著作权认证机构申请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应当经国家版权局批准后,依据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

四、申请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应当向国家版权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由该认证机构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代表姓名和驻在地址;

(二)由认证机构所在国或地区注册机关开具的登记证明及公证书;

(三)由认证机构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委任代表的授权书或委托书原件及代表的身份证明和简历;

五、国外著作权认证机构应在国家版权局审批后1个月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向国家版权局提交的相关文件;

(二)国家版权局批准的文件;

(三)著作权认证机构所在国或地区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常驻代表机构驻在地址的场所使用证明(仅限于使用涉外宾馆、饭店或写字楼);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决定核准的,颁发《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常驻代表机构领取登记证后,方可开展业务联络活动。

七、常驻代表机构一般在北京设立并派驻1名代表,机构人员不得超过5人,驻在期限为3年。

八、常驻代表机构只能从事与著作权认证有关的联络活动,不得从事其他业务活动。

九、常驻代表机构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十、常驻代表机构应当接受国家版权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监督检查,并于每年3月1日前向国家版权局提交年度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有与规定的业务范围不相符的活动,国家版权局给予警告、撤销常驻代表机构批准文件等处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和吊销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处理。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和《代表工作证》有效期为1年,届满前30日内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换证手续,并提交年度业务活动报告。

十一、常驻代表机构变更机构名称、业务范围、代表和驻在地址的,应当在发生变更或决定变更之日起30日内报国家版权局审批,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十二、常驻代表机构在期限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当在届满前60日内报国家版权局审批,并于驻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十三、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限届满或者提前终止业务活动,应当在终止业务活动前30日内书面通知国家版权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十四、本办法由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人相关文章
  • 食品认证机构责任有哪些
    一、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范围食品级测试针对所有的材料,包括用最新工艺生产的产品,如:烧烤架的铬镀层,烹饪平底锅特弗龙涂层的耐温性测试,水壶中的硅胶密封圈测试等。通常涉及的领域包括:陶瓷、合成塑料、聚氯乙烯、增塑剂、纸制品、皮革、纺织品、化妆品、烟草等等.涉及的产品包括:烤面包炉、三明治炉、电水壶等与食品接触的电器产品;食品储藏用品;强化玻璃菜板、不锈钢锅等厨具;碗、刀叉、勺、杯盘类餐具;服装、被褥、毛巾、假发、假睫毛、帽子、尿布及其它卫生用品,睡袋、鞋子、手套、表带、手提包、钱包/皮夹、公文包、椅子包覆材料;纺织或皮革玩具和含有纺织或皮革服装的玩具;直接使用的纱线和织物;各种化妆品及烟草产品等。二、食品认证机构的职责一般情况下,《食品与日用品法》第三十和三十一条包括以下测试项目:1、样品及材料的初检。2、气味及味道转移的感官评定。3、塑料样品:可转移成份测试及可析出重金属的测试。4、金属:成
    2023-06-06
    457人看过
  • 如何认定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划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怎样划分责任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
    2023-08-02
    292人看过
  •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有哪些违法行为?如何划分行政责任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如何划分它们。本条规定的行政责任包括警告、罚款、停止执业和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对象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的违法事项有六项:(1)以诽谤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方式谋取公证业务的。(二)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公证机构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费用不能自行决定。(三)同时在两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如果允许公证员在两个以上的公证机构执业,不利于对公证员的监督和公证活动的正常进行。(4)从事其他有偿业务。如果允许公证员从事其他有偿不动产,会损害公证员的形象,应当告知公证员的公信力。(五)为自己的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办理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作为客观的中间人,对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如果公证人与当事人或者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必然影响公证书的中立性。
    2023-05-31
    222人看过
  • 盗窃罪的认定和责任如何划分
    一、盗窃罪的认定和责任如何划分判断涉嫌盗窃案件的性质与定性,主要应依据被告人对被害人财产权的恶意占有的主观意图,以及其实际实施的秘密窃取的具体手段进行综合判定。在责任认定的环节上,一般需结合案件涉及的盗窃金额大小、情节的严重程度,同时兼顾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来予以全面考量。若涉案属于集团式作案,则需额外关注各个参与者在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角色与影响。而针对首次触犯法律和多次屡犯的不同情形,所适用的惩处举措亦将存在显著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罪的认定是怎样的该犯罪行为侵犯的主要客体乃公众财产之所有权;其次,该犯罪在具
    2024-07-29
    319人看过
  • 法律责任与伪证的认定
    刑事责任能力
    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伪证是在诉讼过程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事实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伪证罪的界限是什么虚假证明伪证罪,是指在侦查、审判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故意做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瞒罪证的行为。本罪与伪证罪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主体不同。伪造罪中的犯罪主体,是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及翻译人员;而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从事资产评估、验资或验证的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2)侵犯的客体不同,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工商企业的管理活动。(3)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伪证
    2023-07-23
    286人看过
  • 域名侵权责任划分如何认定
    在人民法院审理有关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中,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侵权的,应当适用相应的法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可以适用《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1、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2、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3、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4、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涉外域名纠纷案件,依照《民法典》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人民法
    2023-02-04
    128人看过
  • 电子认证机构赔偿责任限制
    责任限制制度是海商法上的特有制度。航运产生之初,由于造船等技术的落后,船东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因此为了限制船东的债务,鼓励航海事业的发展,从而创立了责任限制制度。海商法的责任限制包括单位责任限制和综合性责任限制如果让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承担过大的执业风险,将会挫伤认证机构的积极性,从而不利于电子商务以及其他电子交易的发展。责任限制制度的内容应该包括下列内容:(1)责任主体。这里的责任主体仅指根据法律可以限制自己的赔偿责任的人。除认证机构适用责任限制外,笔者认为,为了保护整个电子票据交易系统的安全,应该把责任主体范围扩展。责任主体应该包括认证机构雇佣人、证书持有人、证书申请人、证书接受人、或者证书信赖者、及其他证书使用相关的人。(2)责任限制权利的丧失。如经证明损失是责任人故意或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责任人无权援引限制赔偿责任。例如认证机构与第三人串通发出了认证证明书,
    2023-05-01
    179人看过
  • 如何认定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
    一、如何认定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如下认定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1.如果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来自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的侵害,那么此时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教育机构存在过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如果是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了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侵害,那么此时教育机构承担责任为作为用人者的替代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二、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2023-07-02
    499人看过
  • 化妆品检验机构认证证明会不会出现虚假
    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检验机构资质证书,10年内不受理其资质认证申请,没收检验费用,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依法给予或者责令降低岗位等级、撤职或者开除。被开除的,10年内禁止从事化妆品检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1月3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无犯罪证明认证怎么办1、带上你的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2、带上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说明是涉外公证(要求有英文版本)。(一般在法院附近有公证处)。3、带上公证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至省外事办认证。4、要双认证的话,带上外事办认证后的材料至你要去的国家
    2023-08-18
    143人看过
  •  侵权责任如何举证?举证责任如何认定?
    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时,当事人需要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一方主张侵权行为并请求赔偿时,另一方则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生纠纷时,行为人应当对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况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时,当事人需要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也就是说,当一方主张侵权行为并请求赔偿时,另一方则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对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况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 侵 权 责 任 举 证 责 任 认 定侵权责任举证责任认定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原则之一,主要涉及当一方被指控侵犯他人权益时,由哪一方承担证明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应当就
    2023-09-10
    135人看过
  • 半挂车出事故,司机不认账,责任如何划分?
    半挂车在驾驶过程中碰死人且责任在司机的,应当首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赔偿额度不足的,再由四级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半挂要哪个级别的驾驶证一、半挂要哪个级别的驾驶证1、半挂要A2级别的驾驶证。半挂车是主要运输体积大,且不易拆分的大件货物。厢式比较适合拉散货及防湿较贵重货物,A2照对应的准驾车型是牵引车,准驾的车辆包括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二、申请增加a
    2023-08-16
    440人看过
  • 虚构债权的虚构如何认定
    一、虚构债权的虚构如何认定虚假债权的认定可以从证据、当事人关系、金额数量来判断。1.该类债权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很多人都会说信任对方。2.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3.借款金额较少,因为大额的借款难以说明其用途,小额借款可以以生活或急用予以搪塞。《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多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一年。《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
    2023-11-27
    457人看过
  • 逃逸肇事司机的法律责任如何确认
    一、逃逸肇事司机的法律责任如何确认肇事司机逃逸的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二、肇事逃逸一般扣车多长时间肇事逃逸一般扣车不会超过六十日。肇事逃逸车被扣,且需检验、鉴定该逃逸车,则扣留期限最长不超过六十日。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交通肇事罪
    2023-08-27
    420人看过
  • 车祸责任划分依据:如何认定车祸责任?
    1、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该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确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当事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确定其无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则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事故一方当事人因具有违反各行其道、让行规定等严重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因具有一般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双方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
    2023-07-10
    122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 更多>

    #著作权人
    相关咨询
    • 虚假认证认证结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需要同时承担两个方面的行政法律责任:一是没收所收取的认证费用,并处认证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认证费用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二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认证人员,撤销其执业资格。除此之外,如果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情节严重,还将被责令停业,直至撤销认证机构批准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民事责任方面,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
    • 产品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造成消费者损害,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这种情况属于假认证或者假标识的产品,可以向产品认证机构追责。但是,目前市场上经过认证的产品越来越多,经过认证的产品价格要远高于普通产品,但实际上有不少普通产品,甚至不合格产品贴有绿色、无色素或有机的认证标识,欺诈消费者。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产品认证机构的责任,区分了产品认证机构认证产品与其实际性质不符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如果产品认证机构故意出具虚假认证,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其与产品的生产
    • 交警证未认定责任该如何划分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6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确立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过错原则的规定,而对于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形,没有进一步进行规定如何分配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 认证机构未在认购合同书上公示的法律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6
      认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认监委应当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对外公布:(一)未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上传到国家认监委确定的信息系统的;(二)未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国家认监委确定的信息系统报送相关认证信息或者其所报送信息失实的;(三)未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国家认监委提交相关材料备案的。
    • 虚假认证的食品造成损害可以向认证机构索赔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1
      虚假认证的食品造成损害可以向认证机构索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食品认证机构故意出具虚假认证,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食品认证机构因过失出具不实认证,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